南方泵业(3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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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环境: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0-10 10:55
1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新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新增原因 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58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
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24年10月)
2024-10-10 10:55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公司所属子公司应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 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 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 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性规定以及《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内 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 ...
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10 10:55
激励计划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对象247名[3] - 2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股票[3] - 224人达全额解锁条件,本次解除锁定占个人获授40%[4] - 监事会同意对224人10,900,114股办理解除限售[4]
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10 10:55
应急组织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8] 预警传递 - 预警信息传递需经部门责任人、分管副总、董事长和总经理[11][12] 事件应对 - 治理类突发事件应对5%以上股份股东纷争约见沟通[14] - 经营类突发事件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财务状况[14] - 环境类突发事件需调查环境并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15][16] - 信息类突发事件要联系媒体沟通并澄清不实信息[16] 应急协助 - 应急领导小组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7] 事件结束 - 突发事件结束后消除影响、解除应急状态并评估效果[18] 处理原则 -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结合原则[3] 预案修订 - 公司各部门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17] 善后处理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20] 保密原则 - 突发事件处理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21] 信息上报 - 公司应及时向证监局及有关政府部门上报事件情况[18] 保障工作 -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20] -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须保证畅通[20] - 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召集处置人员[20] - 公司相关部门应做好物资保障[20] 人员培训 - 公司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20] 责任制度 -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2]
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2024-10-10 10:5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人员管理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视为不能履职[5] 职责权限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7]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8]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工作细则按法律和章程执行,董事会解释并审议生效[17] - 公司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8] - 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19]
中金环境: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0 10:55
激励计划实施 - 2022年8月17日计划授予不超29,740,285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 - 2022年9月15日确定授予日,原计划向250名激励对象授予29,710,285股,授予价1.77元/股[11] - 因3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授予人数调为247名,授予股票数量调为29,390,285股[11] - 2022年9月29日完成授予登记,授予登记数量29,390,285股,占授予前总股本1.53%[12] 股本变动 - 2023年回购注销12名激励对象988,000股,总股本减至1,922,100,236股[13] - 2024年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892,000股,总股本减至1,921,208,236股[14] 限售解除 - 2024年10月同意224名激励对象10,900,114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14][1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 - 36个月内,解除限售比例40%[18] 业绩数据 - 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058亿元,较2021年剔除减值后净利润增长率14.95%[24] -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88%[24] - 2023年同行业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2021年增长率 - 51.23%[24] - 2023年同行业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4.65%[24] - 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99.73%[24] 回购注销 - 2024年10月9日同意对5名激励对象30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8] - 3名离职激励对象260,0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价1.77元[30] - 2名被裁激励对象48,0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价为授予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0]
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10 10:5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等人员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公司董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董监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23]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8]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会不收回违规收益,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等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事等人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事等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需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 董监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25%[17]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7]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监高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21] 可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董监高以上年末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2] - 董监高某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其持有股份数[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
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管理制度
2024-10-10 10:5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符合特定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5] - 需满足未泄漏等条件[6] 管理流程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秘组织协调[7] - 申请需填资料报审核,董事长审批[7][8] - 未通过审核或审批需及时披露[8]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函并负保密义务[19] - 承诺不进行违规交易,泄密愿担责[19]
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10-10 10:55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 以下简称 " 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
中金环境: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10 10:55
控股子公司设立 - 设立需投资论证并履行决策程序,获批后筹办[5] 财务与审计管理 - 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执行统一会计政策和估计[9] - 按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多项会计事项,年度财务报告接受公司委托审计[10]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审计,内容包括多方面[12]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执行公司章程等规定,投资计划由公司统筹管理[14] - 实施项目投资按批准投资额控制,公司可开展后评价工作[15] 资产管理 - 规范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定期清查盘点,重大资产购置或处置需报批[1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信息披露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董事长或总经理为信息提供第一责任人[19] - 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20] 人力资源管理 - 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管理和监督并备案职员情况[21]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人员并可调整[21] 激励与考核制度 - 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21] - 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1] 责任追究 - 公司可要求子公司对失职董监高采取措施并担责[21] 档案管理 - 建立严格档案管理制度[23] 制度适用与解释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控股子公司[25]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