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6]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