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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3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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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3000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8:1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海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指引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 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
海默科技(30008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8:14
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报告[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22]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披露[23] 业绩报告标准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28]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相关利润指标孰低为负值需及时报告[28]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31] 股东信息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公司重大信息[35] -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36]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相关文件[40]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应预报重大信息[42]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应在当日内报告决议情况[42] - 就已披露重大事件签署协议应在当日内报告协议主要内容[42]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18] 责任人员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保密人员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45]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4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48] 其他规定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当日内报告[5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52]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情形[54] - 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员责任[5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8]
海默科技(30008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石坚-已离任)
2025-04-28 18:14
会议出席情况 - 2024年1 - 5月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4次[3] - 2024年任期内股东会参加2次[4] - 2024年审计等委员会会议均全勤出席[4] 公司事务动态 - 2024年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11] - 2024年1 - 5月披露多份报告[12] - 2024年变更财务总监[14] - 2024年5月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5] 未提议事项 - 2024年未提议召开董/股东大会[10] - 2024年未提议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10] - 2024年未单独提议聘请外部机构[10]
海默科技(30008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建海)
2025-04-28 18:1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曹建海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具体参加董 1 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 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曹建海,1967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学历,于2023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产业融合研究室研究员。 1986-1988年、1991-1995年在河北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分别担任 ...
海默科技(30008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8:1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海默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玩忽职守未能勤勉尽责等原因,给公 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它不良后果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年报信息披露发生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重大差 错导致的更正或补充; 3、业绩预告与年报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4、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 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5、发生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或者期末净资产方向 与已披露不一致的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修正;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定的其 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 ...
海默科技(3000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8:1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四月 1 总 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2 第1条 为进一步加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诚信 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中所指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在规范、充分的信息披露的 基础上,合理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原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 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管理行 为。 第3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平等对待全 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4条 公司应向投资者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5条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应保密,避 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6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 ...
海默科技(30008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建东)
2025-04-28 18:14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4年独立董事各会议出席率100%[3][4][5] - 审阅报告披露质量较高[13] - 审议提名和聘任议案合规[14] 公司情况 - 2024年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11]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助力发展[16]
海默科技(30008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8:14
人员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管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并制定考核方案[25] 权限与报告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500万元以下资金、资产运用[8] - 总经理定期书面报告工作,闭会期间常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16][17] - 公司定期向董事报送资产负债表等报表[18]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定期主持召开办公会,提前三天征集议题[19][20] -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主持[21] 薪酬制度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并参照考核指标发放[26]
海默科技(30008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8:1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四月 3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1 第1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出资额), 或者持有其股份(或出资额)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子公司。 第3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包括境外的法律 法规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 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 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 受公司的监督。 第4条 子公司应当 ...
海默科技(3000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8:13
第3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4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5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6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 3 至第 5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7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1)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2) 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1条 为规范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