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3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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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3000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4 12:01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未满一年,董高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5]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0]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1]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1] - 董高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1]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董高在多个时点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6] - 董高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0] 交易限制 - 董高及其配偶在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 董高所持股份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12] 减持规定 - 董高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3]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需在规定时间报告公告[14] 其他情况 - 董高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董高因离婚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15] - 董高确保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15] 管理与执行 - 董事会秘书管理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申报[17] - 办法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批准生效[17]
万邦达(3000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规则 - 5%以上股份股东、实控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或干预审核[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 聘用期一年,期满可续聘,续聘无需重新招标[11]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2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3] 改聘相关规定 - 四种情况应改聘事务所,含执业质量重大缺陷[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4]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委任并提交审议[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4]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14] - 董事会通过后通知各方,前任可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15] - 改聘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披露解聘原因等内容[16]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8] - 事务所三种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万邦达(300055)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01
审计人员配置 - 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4]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年度审计计划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需在结束后两个月提交[12] - 季度审计计划需在每季度结束前提交,同时提交本季度审计工作报告[12] 审计流程 - 现场审计需在实施前三日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12] - 审计人员需在结束现场审计十五日内提出审计报告[12] - 含审计决定或意见的审计报告需在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送达被审计单位[13] 定期报告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5] 档案管理 - 审计监察部需整理审计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档案管理遵照公司规定[17] 奖惩制度 - 对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审计人员等给予表彰或奖励[19] - 审计监察部可建议对执行内控制度好的单位给予表彰或奖励[19] - 对提供有效审计线索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19] - 审计人员违规造成损失等视情节给予批评等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19] - 拒绝或拖延提供资料等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等处理[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2]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
万邦达(3000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3]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独立性评估与披露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0] - 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28] 选举与投票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3] 职权行使与决策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出席会议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8]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其他制度安排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25] - 独立董事对年报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0] -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0][31]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定、股东会审并披露[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
万邦达(30005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01
舆情管理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采集分析,各部门配合[4]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5] 舆情处置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6] - 重大舆情组长召集决策,各部门同步监控[7] 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泄密造成损失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9] - 关联方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9]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9]
万邦达(3000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2: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成员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8] - 通过的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万邦达(30005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01
关联方管理 - 制定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2] - 制作关联方详细清单供财务核查[2] - 关联方变更及时修改清单并备案[3] 资金使用限制 - 禁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垫支费用[3] - 不得拆借、委托贷款等方式提供资金[4] - 非高管员工关联方不得借支报销,特殊情况除外[5] 审批与审查 - 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需审批并签协议[6] - 财务支付资金时审查关联方及用途[7] 审计监督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公司公告[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8]
万邦达(30005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01
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 - 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披露要求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信息[9] - 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暂缓临时报告[11] 登记管理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事项[7][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8]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9] 内部管理 - 公司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9]
万邦达(300055)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4 12:01
审批标准 - 董事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标准[8] - 股东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标准[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决策机制 -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策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11] 部门职责 - 总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等[10]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等[11]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核算和处理[11] - 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12] 业务范围 - 对外投资业务涵盖岗位设置等多方面[22] 责任追究 - 公司高管对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法担责[25] - 擅自越权审批投资项目造成损害应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25] -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应处分并赔偿[25] - 拒不接受审计的负责人可依法处理[25] - 股东会及董事会有权决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分[25] - 董事会应了解投资进展和效益,追究未达预期相关人员责任[25] 办法管理 - 本办法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27]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同效[28]
万邦达(3000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2:01
董事离职 - 任期届满未连任职务自然终止,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1] - 任期届满前辞任提交书面报告,送达生效,致成员不足法定人数履职至新任董事产生[1] - 任期结束后三年内忠实义务有效,保密义务至商业秘密公开[4] 高管离职 - 任期届满前辞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合同另有约定除外[2] - 因违规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审议解除职务,决议作出生效[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2日内披露情况[5] 制度适用 - 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管离职管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