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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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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4:0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 设秘书一人,由董事会秘书兼任[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5日发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 委员每人有一票表决权[19]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8]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10]
振邦智能(0030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4:0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重大信息报告的范围 | 3 | | | 第三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和形式 | 7 | | 第四章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和责任 | 8 | | 第五章 | 附则 | 8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 ...
振邦智能(0030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4:0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经董事会书面 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的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披露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 ...
振邦智能(00302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5-12-12 14:04
特此承诺。 承诺人:王泽深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根据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本人王泽深被提名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 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 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的承诺函 ...
振邦智能(00302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4:0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 3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 4 | | 第四章 | 附则 | 5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 ...
振邦智能(0030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4:0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 3 | | 第三章 |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 5 | | 第四章 | | 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要求 | 8 | | 第五章 | |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与责任追究 | 8 | | 第六章 | 附 则 | | 9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振邦智能(003028)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4:0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 4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4 | | 第六章 | 附则 | 5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为公司选拔符合资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 ...
振邦智能(0030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4:04
制度制订与生效 - 公司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实现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管理规范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7]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8] - 为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现场参观等提供便利,做好信息隔离[10]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0] 工作安排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12] - 工作内容涵盖经营环境、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等多方面[12]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3]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事务,履行分析研究等职责[16] 交流活动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0] - 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重大信息公告前暂缓现场接待[20]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21]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24] 信息披露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29] - 选择适当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避免提前披露重大未公开信息[31]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履行披露义务,形成书面记录[34] - 与调研方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4] - 要求调研方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35] - 核查有误或误导性记载要求改正,拒不改正及时公告[35] - 发现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6] - 要求调研方公告前不得泄露信息,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36]
振邦智能(0030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4:0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 3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及表决 | 7 | | 第四章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9 | | 第五章 | 附则 | 11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 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为自然人,以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能 ...
振邦智能(003028)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4:0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4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6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6 | | 第六章 | 附则 7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振邦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