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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0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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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0: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6917.32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38031.18万元[1] - 2023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20468.12万元,截止年底可供分配利润62835.02万元[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2.5元,不转增不送股[2] - 拟派现占净利润比例低于30%[4] 未来展望 - “十四五”围绕“民爆、出口、爆破、军工”四大版块发展[4]
壶化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0:37
业绩总结 - 2023年销售雷管5026万发,电子雷管4005万发,同比增139%[2] - 2023年销售炸药5.25万吨,同比增8%[2] - 2023年销售起爆具860吨,同比增114%[2] - 2023年营收13.14亿元,同比增36.31%[2] - 2023年净利润20468.12万元,同比增68.73%[2] - 2023年每股收益1.02元[2] 未来展望 - 2024年力争承揽1 - 2个大型一体化矿山工程[8]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五次董事会[3] - 2023年召开1次年度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3项议案[5]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开会4次,战略发展委员会开会1次[6]
壶化股份: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4-03 02:5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证券代码:00300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2024 年 4 月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化股份"、"公司"或 "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 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 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 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 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 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 ...
壶化股份: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03 02:5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证券代码:00300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2024 年 4 月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 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 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 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 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 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化股份"、"公司"或 "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
壶化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02 12:28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孝林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将基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进行的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
壶化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2024-04-02 12:28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 以披露。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 2024 年 4 月 2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 ...
壶化股份:第十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2 12:28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职工代表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 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
壶化股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02 12:2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数值如不能进行整除的,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文中另有简称、注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壶化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指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包含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3 号)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 ...
壶化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2024-04-02 12:2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5、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经营者和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 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 ...
壶化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4-02 12:28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 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 利益结合,从而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认 真审阅,我们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