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
搜索文档
宝明科技(00299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7: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不超过34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086.8635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086.8635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086.8635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6]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 [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2] -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时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4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4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9][50][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73]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紧急情况可缩短通知期限[10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0]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9]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4]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2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13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1] - 公司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5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5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5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5][16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
宝明科技(00299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30 07:55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行为[2] - 涉商业、国家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6] 审批与管理 - 申请需经证券部、董秘、董事长审核审批[7][8] - 登记信息保存不少于十年[9] 披露要求 - 已暂缓披露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1] - 报告期内相关登记材料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11] 惩戒措施 - 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惩戒相关人员[13]
宝明科技(00299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07:55
内审人员配置 - 公司内审部至少配备2名内部专职审计人员[6] 内审报告频率 -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9][11] - 内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内审检查频率 -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内控评价流程 - 公司根据内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6] 内审内容范围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内控、新建及技改项目、合同、离任、责任、经济效益、专项审计[18][19] 内审工作程序 - 内部审计日常工作程序中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项审计除外)[21] - 审计终结后应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1] - 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整改通知送达后,被审计对象应制定并执行整改方案[21] - 内审部会进行整改结果回访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21] 审计证据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24] 审计档案管理 - 内审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建立审计档案[24] 奖惩机制 - 被审计对象遵守财经法纪、效益显著,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违规则追究责任[26] 制度审议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30][31]
宝明科技(00299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30 07:5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 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管理包括正面和负面舆情的监测分析和处置,重点 是媒体上出现的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对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涉 及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新闻报道、负面言论等。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小组"),由公司董 事长任组长,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舆情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主要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 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 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决定 ...
宝明科技(002992)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10-30 07:55
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 - 重大交易事项报告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1]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14] 重大风险事项 - 单次亏损或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为重大风险[15] - 重大债务等金额达500万元以上为重大风险[15] - 可能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达500万元以上为重大风险[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为重大风险[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三个月以上为重大风险[17]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管理机构[3]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3] -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重大诉讼与股东情况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关注[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关注[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等应及时报告[21] 内部人员与信息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部人员[29]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7] - 公司应在指定渠道第一时间披露信息[27] - 公司重大事件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30] - 拟实施重大事项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报备[30] 违规处理 - 重大信息知情人员违规公司给予处分[36] - 内部人员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7]
宝明科技(00299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30 07:55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3]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管理权力 - 公司以股东或控制人身份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监督管理,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权力[7] 人员管理 -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子公司董监高需每年提交述职报告并接受年度考核[8][9] -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实际控制能力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17] - 子公司在定员范围内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变动需向公司汇报备案[17] - 子公司在规定范围内享有自主薪酬、福利管理权[17] - 子公司总经理绩效考核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29] 经营管理 - 子公司应按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自身经营目标,及时汇报生产经营情况[11] - 子公司投资决策须制度化、程序化,实施前要进行考察、研究、论证和评估[11] - 子公司对外融资、担保、抵押等行为需经公司批准[13] - 原则上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拟实施需经公司审议批准[14]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需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实施[19] - 子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由公司财务部门安排[20] -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畴[19] - 子公司应每月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报表,审批按公司规定执行[21] - 子公司实施对外借款需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并获同意[21]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总经理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3] 审计监督 - 公司统一归口管理子公司审计监督工作[26] - 子公司可设监察审计部门并报备意见或决定[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32][33]
宝明科技(0029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07:5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1/3,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或谴责批评[12][13]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0]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个工作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5]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8]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9] - 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3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8]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会前3日提供资料[39]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9] - 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履职[39][40] - 及时披露独立董事履职相关信息[40]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40]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4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应提议解除职务[20] - 人数不足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20][21][23]
宝明科技(0029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30 07:5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
宝明科技(002992)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0-29 07:5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深圳分行")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融资额 度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宝明精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对上述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 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贷款额度累 ...
宝明科技:丁雪莲已减持0.04%
新浪财经· 2025-10-22 12:54
宝明科技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巴音及合、监事会主席丁雪莲、职工代表监事焦江华减持计划已到 期。巴音及合于2025年8月11日以63.28元/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5000股,占总股本0.00%;丁雪莲于2025 年7月30日至2025年10月21日以58.81元/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80600股,占0.04%;焦江华未减持。截至 公告日,三人合计完成的减持数量及比例均未超过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