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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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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1
关联方定义 - 公司关联法人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6] -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6] 关联交易决策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总裁决定[13]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关联交易(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3]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关联交易(担保除外)由总裁决定[14]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关联交易(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5]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 拟发生应披露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1] 豁免情况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2] 协议与定价 - 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重新审批[24]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政府定价等[25]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等五种[25] - 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需说明价格确定原则等[26] 信息披露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28]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交易概述等多项内容[28] - 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9] 关联方类别 - 关联股东定义包含交易对方等八类[31] - 关联董事定义包含交易对方等六类[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新大正(0029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自行召集,需连续持股90日以上且会前持股不低于10%[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会议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变更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3]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限制及结束时间规定[17] - 董事长等不同召集主体的主持人履职规定[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0]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对其他提案逐项表决[2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1]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23] 实施与权益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3] - 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3] - 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2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 - 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28]
新大正(0029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的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之一,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四条 公司经营层是在董事会集体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公司总裁在董事会 领导下负责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本规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同等的约束 力。 第六条 如本规则与《公司章程》有冲突之处,则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 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 ...
新大正(00296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1
公司基本信息 - 2019年10月25日核准首次发行1791.0667万股,12月3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6] - 注册资本为226,277,783元[8] - 股份总数226,277,783股,每股面值1元[22]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王宣认购20,722,040股,持股41.4441%,2016年8月20日出资[21] - 发起人重庆大正认购12,500,000股,持股25%,2016年8月20日出资[21] - 部分人员净资产合计5000万美元,李茂顺500万美元占10%,罗渝陵300万美元占6%[2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终身名誉董事长一人[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6]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3]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8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9]
新大正(0029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 ...
新大正(002968.SZ)第三季度净利润 3267万元 同比增长29.38%
格隆汇APP· 2025-10-29 12:34
格隆汇10月28日丨新大正(002968.SZ)公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69亿元, 同比减少9.66%;净利润 3267.00万元,同比增长29.38%;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2.72亿元,同比减少 11.82%;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减少2.97%。 ...
新大正: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267万元,同比增长29.38%
新浪财经· 2025-10-29 12:16
新大正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7.69亿元,同比下降9.66%;净利润为3267万元,同比增长29.38%。前三 季度营收为22.72亿元,同比下降11.82%;净利润为1.04亿元,同比下降2.97%。 ...
新大正(002968)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2:15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45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过审计。 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 | | 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9,936.02 | -42,987.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
新大正(00296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2:14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4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序 | | 修订 | 是否需要 | | --- | --- | --- | --- | | 号 | 内容 | /制 定 | 股东大会 审议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房地产服务板块10月29日跌0.48%,南都物业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35.18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9 08:41
板块整体表现 - 10月29日房地产服务板块整体下跌0.48%,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7%,深证成指上涨1.95%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10只成分股中4只上涨,6只下跌 [1][2] 领涨个股表现 - 新大正领涨板块,收盘价12.50元,涨幅1.46%,成交额1.01亿元 [1] - 招商积余涨幅1.42%,收盘价11.44元,成交额6597.00万元 [1] - 特发服务涨幅0.66%,收盘价41.32元,为板块内股价最高个股,成交额1.50亿元 [1][2] 领跌个股表现 - 南都物业领跌板块,跌幅达5.07%,收盘价12.74元,成交额9872.01万元 [2] - 宁波富达跌幅2.87%,收盘价5.41元,成交额9272.46万元 [1][2] - 中天服务跌幅1.76%,收盘价6.14元,成交额6208.71万元 [1][2] 板块资金流向 - 房地产服务板块整体主力资金净流出135.18万元 [2] - 游资资金净流入1106.9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971.73万元 [2] - 新大正主力资金净流入850.01万元,主力净占比8.40%,为板块最高 [3] - 南都物业尽管股价领跌,但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843.06万元,主力净占比8.54% [3] - 特发服务主力资金净流出625.09万元,主力净占比-4.15%,但散户资金净流入939.84万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