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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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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3:03
内幕信息范围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7] 信息报送与管理 - 发生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3] 责任与权限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3]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配合登记备案,及时告知情况[15] - 内幕信息流转需相关负责人批准[17]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交易[19] - 控股股东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21] - 向其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签协议[24] 违规处理与自查 - 知情人违规公司将处罚或追责[23] - 相关报告公告后自查内幕交易,披露处理结果[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7]
金奥博(002917)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9月)
2025-09-26 13:03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5] - 与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审计时间[6] 审计意见沟通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其沟通[6] 审计结果审核 -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交董事会[6]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检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会计师资格[8] - 续聘或改聘需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召开股东会决议[8]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10] - 本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1]
金奥博(0029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3:03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3]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3] 减持规定 - 董高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区间不超三个月[5]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6] 增持要求 - 董高增持计划公告含13项内容[7] - 增持实施期限过半应披露进展[7] 转让限制 - 董高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9] - 董高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董高在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交易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股份[12] - 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份[12] 信息披露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告[13] - 董高持股变动达规定应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金奥博(002917)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3:03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6]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更正年报、被责令改正[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附注或其他信息披露错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6]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7]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或净利润方向不一致[8] 责任追究与处理 - 追究责任形式: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11] - 重大差错由内审调查,董事会审议处理[12] - 更正年度财报需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2]
金奥博(002917) -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3:03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和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 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清欠第一责任人[11] - 董事会采取措施保护股东权益[11] 处理措施 - 独立董事提议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2]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原则以现金清偿[12] - 发生资金占用控制“以股抵债”条件并报备[14] 违规处分 - 董事会处分协助侵占资产直接责任人[16]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连带责任[17] - 出现问题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19] 制度说明 - 制度未规定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2]
金奥博(002917)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3:03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等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信息披露要求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或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应及时披露[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等交易信息对外披露[9] 资金与业务管理 - 证券等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4]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交易事项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9] - 未经同意,子公司不得进行证券等交易[5] 套期保值业务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跟踪净敞口变动并评估套期效果[8]
金奥博(00291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9月)
2025-09-26 13:03
公司治理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完善治理机制[1]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3] 独立董事权限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开会或审议[3] - 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外部机构[4] 独立性与披露 - 独立董事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意见[10] - 独立董事督促公司准确披露年报事项[14] 履职与保密 - 年报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17] - 独立董事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8]
金奥博(00291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3:03
人员与资料管理 - 公司内部审计专职人员不少于二人[9]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10年[15] 报告与检查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和内审报告[17][20] - 审计部每季度报告内审情况,检查募集资金[18][2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7] 制度与监督 - 公司应披露内控报告,制定自查制度和计划[22][24]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24] 责任与执行 - 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并报告董事会[2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通过之日起实施[26]
金奥博(0029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3:0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相关人员需保密[5]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申请条件与方式 - 申请暂缓披露需满足未泄露等条件[7] - 定期和临时报告特定情况可豁免披露[8] - 申请经申请部门、董秘、董事长审批[19] 后续处理与责任 - 暂缓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违规追责[13] 管理与登记 - 信息披露业务由董事长领导,董秘组织[9] - 暂缓、豁免信息需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报告期登记材料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10] 其他事项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按审议通过生效[16] - 存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审批表[17]
金奥博(0029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3:03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职责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11]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12] - 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制度等[13][14] 报告与会议制度 - 总经理应定期书面报告工作,包括年报等[16]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16] - 总经理定期或临时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20] - 总经理办公会有明确议事内容和议题,会前一日发通知(临时除外)[19] 会议相关人员与情况 -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可列席[20] - 董事长可出席总经理办公会,意见不一致可要求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四类情况应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21] 绩效与薪酬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制定方案[2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并参照指标发放[25] 其他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或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6]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