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搜索文档
弘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7 11:26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 计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依据上述规定要 求对会计 ...
弘宇股份: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1:26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弘宇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弘宇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核准,弘宇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270.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025.8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45.06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 ...
弘宇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11: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柴恩旺先生、杨公随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柴恩旺先生、杨公随先生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亦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 在同时在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 性判断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 因此,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弘宇精 ...
弘宇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17 11:26
理财决策 - 2024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1] - 拟使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2] - 购买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 职责安排 - 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2] -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3] 其他情况 - 采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等风险控制措施[3] - 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资金买理财[5]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6]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11:2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5] 董事会权限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6] - 审议批准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证券投资事宜[6] - 审批日常经营之外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10%-50%(不含50%)及对应金额限制[7][8] 董事长权限 -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2] - 对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不含10%)且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日常生产经营事项有决策权[14] - 对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日常生产经营事项以外的交易有决策权[16] 董事会秘书 - 设一名,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由董事会聘任[19][21] - 具有《公司法》规定情形等六种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22] - 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4] 专门委员会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28] - 关联委员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各专门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30]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33]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2]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5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等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5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并书面确认[60] - 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临时会议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61] 会议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记名或举手表决[7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应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等需签字,还可做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7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1][82] 其他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87]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7 11:26
战略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1] - 需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决议通过规则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12] 资料保存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1]
弘宇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1:26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洪璐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4 年 4 月 5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兆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辛晨萌 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高晓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
弘宇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7 11:2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8日14:00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30日[4] - 会议审议14项议案,部分需特别决议通过[7][8][10]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多个时段[2][19][21]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890”,简称为“弘宇投票”[18]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 - 11:30,14:00 - 17:00[11] - 登记方式为直接登记,可信函或传真,不接受电话登记[11] 委托信息 - 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23] -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结束[27]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7 11:2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选举与会议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3] - 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8][16]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配合监事会审计[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7 11:2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不定期提前三日,紧急可口头并书面确认[3] - 通知应包含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9] 会议举行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3]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4]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需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应包含届次、召集人、表决结果等内容[10] - 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1] 述职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