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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光生物(00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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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光生物: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2:37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约10.49亿元,净利润约2.19亿元,每股收益约0.96元[1] - 2023年采浆量约517吨,采浆规模持续提升[2] - 现有生产线设计理论年投浆量约400吨[4] 产品研发 - 人凝血因子Ⅷ获批上市,血液制品品种突破至10个[5]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顺利通过“三合一”注册核查[5] - 人纤溶酶原成为国内独家获批临床品种[5] 市场与并购 - 2023年产品进入多家国家级重点医院[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收购安康回天单采血浆站80%股权议案[8]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完善治理结构,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15]
卫光生物: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4-04-19 08:17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
卫光生物: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4-03-20 09:31
员工持股计划进展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1] - 截至2024年3月21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已开立,未买公司股票[2][3]
卫光生物: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4-03-14 11:38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份额 - 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272.5万元,每份份额1元[12] - 任一持有人所持有份额对应公司股票数量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12] 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36个月,自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名下之日起算[14] - 锁定期为12个月,自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名下之日起算[17] - 董事会在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和意见等[8]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13] 期限延长条件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16][47][52] - 如遇股票停牌等情况,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限可延长[16][47] 股票买卖规则 - 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卖出股票[17]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为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18] -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为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18] 持有人会议规则 - 召开持有人会议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5] - 提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则表决通过,特殊情况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或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30] 管理委员会 - 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31]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5] 持有人权益与义务 - 依照持有的计划份额享有资产权益、表决权等权利[39] - 需遵守规定、缴纳认购资金、承担投资风险等义务[40] 资产与清算 - 资产包括公司股票权益、现金存款及利息、其他投资资产[42]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44][52]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46] - 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锁定期满且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47] - 持有人擅自离职等情形,管理委员会按认购成本与份额对应累计净值孰低原则强制收回权益[48] - 持有人正常离职等情形,管理委员会按认购成本强制收回权益[49] - 持有人职务变更等情形,所持权益不做变更[50] - 所持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且资产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可终止[51]
卫光生物: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4-03-14 11:37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2 风险提示 (一)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光生物"或"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 、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 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 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 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卫光生物:关于修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4-03-14 11:37
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计总人数从200人修订为119人[4] - 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从3000万元修订为2272.5万元[4][5][9] - 份数上限从3000万份修订为2272.5万份[4] - 董事长张战认缴份额占比从6.67%修订为8.80%[4] - 董事兼总经理郭采平认缴份额占比从6.67%修订为6.60%[4] - 副总经理许强认缴份额占比从5%修订为4.40%[4] - 董事会秘书金建军认缴份额从50万份修订为20万份,占比从1.67%修订为0.88%[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员工人数从194人修订为114人,认缴份额从2150万份修订为1792.5万份,占比从71.67%修订为78.88%[4]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 以2024年2月2日收盘价测算,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92.8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41%[5] - 实施后,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5][9]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购买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6] - 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卖出股票[6][10] - 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取得并持有卫光生物股票[9]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6] - 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事宜[6] -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6] - 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6] - 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等事项需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6][10] - 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监督日常管理等多项职责[7][11] - 管理委员会负责选聘管理机构,公司与管理机构签协议[8] - 员工持股计划可委托专业机构或自行管理[10][11] 其他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12]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1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3]
卫光生物: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4-03-14 11:37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对象预计119人[8] - 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272.5万元[8] - 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1%[9] - 存续期不超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9] - 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6] - 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8] 股份测算 - 以2272.5万元和24.49元/股测算,可购买股票数量上限约92.8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0.41%[27] 管理相关 - 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31] - 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46] 会议相关 - 管理委员会提前5日书面通知持有人会议,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9][40] - 持有人会议表决需出席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部分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43][44] 变更与终止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9] - 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锁定期满且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60]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展期[28] 持有人权益处理 - 持有人擅自离职等情况,管理委员会按认购成本与累计净值孰低原则强制收回份额[62] - 持有人正常辞职等情况,管理委员会按认购成本强制收回份额[63][64] - 持有人职务变更、退休等情况,所持权益不做变更[65]
卫光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4 11:3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 - 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管理办法修订稿议案[3] - 表决结果均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管理模式 - 公司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自行管理[3] 回避表决 - 职工监事吴恩应对两项议案回避表决[3]
卫光生物: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法律意见书
2024-03-14 11:34
电话:(86755)8281-6698 传真:(86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 受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光生物"或"公司")的 委托,担任卫光生物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卫光生 ...
卫光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4 11:3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 - 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8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议案,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3] - 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议案,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4] 特殊情况 - 董事长和总经理参与持股计划,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