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00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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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27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767万股,5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132,075,636元,划分为132,075,636股[7] - 2007年9月30日中山市香山衡器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8300万股,超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14] 股权相关 - 公司设立时赵玉昆等7人认购不同股份及比例[14] - 公司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限制[19][2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监高、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8] -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3] - 特定担保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3]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3[73] 董事会相关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74]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2] 高管相关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5][86] - 副总裁经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7] 监事相关 - 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9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少于1/3[92][94] 财报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等[98]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公司现金分红有条件及不同阶段占比要求[101][102]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10]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8][121]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3]
香山股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薛俊东)
2024-03-27 11:45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薛俊东 为广 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
香山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27 11:45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4][29][54] - 2023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7][32][56]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等事项[9][35] - 2023年战略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等事项[10][59] - 2023年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和修订工作条例等事项[10][58]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提议修订工作条例[34][60] 重大事项审议 - 2023年6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现金收购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30][54] - 2023年4月13日公司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18] - 2023年9月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发行可转债相关议案并执行实施[31][55] 独立董事工作 - 2023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超15个工作日[14][38][64]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在董事会会议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36][62] - 2023年独立董事审查公司多份报告,内容符合规定[71]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学习法规,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74] 报告披露 - 2023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20][44] 审计机构聘任 - 2023年8月21日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1][46][72]
香山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3-27 11:45
授信与担保 -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12亿元[2]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13.3亿元,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2] -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27.29亿元,占比179.93%[22] -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68752.67万元,占比45.33%[22] - 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22] 子公司业绩 - 均胜群英(南京)2023年资产17830.52万元,营收22178.62万元,净利润229.49万元[14] - 中山佳维电子2023年资产26722.77万元,营收60591.83万元,净利润3495.36万元[16] - 上海群英均悦能源2023年资产7658.96万元,营收0万元,净利润 - 954.57万元[17] 子公司信息 - 均胜群英(南京)注册资本1500万元,2020年4月14日成立[14] - 中山佳维电子注册资本5000万元,2000年2月23日成立[16] - 上海群英均悦能源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23年7月28日成立[17] 决策事项 - 董事会同意2024年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1]
香山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3-27 11:45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广东香 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业 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远期结 售汇、利率互换、外汇期权、外汇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额度为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预计总额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2、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 ...
香山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7 11:45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2、投资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额度自第五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前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 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利用部分闲置的流动资金购 买理财产 ...
香山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3-27 11:4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香山股份")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香山 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6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201,000股新股。公司以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1,405,6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7.08元,扣除保荐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 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944,852.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055,124.31 元。2022年4月18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 ...
香山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7 11:4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独立 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董事会及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具体报告如下: 一、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四)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2%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五)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 方式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 ...
香山股份: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7 11:45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 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 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 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 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 公司对 202 ...
香山股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志明)
2024-03-27 11:45
声明人 郭志明 作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