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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5 08:31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 8 名,实到 8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
美芝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15 08:31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会议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和《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条 ...
美芝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1-15 08:2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 计工作的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 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工作是负责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 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 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 备和档案管 ...
美芝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1-15 08:2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 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与公司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投 ...
美芝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1-15 08:2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其他有关规定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制度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本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由本委员会会议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
美芝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1-15 08:2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第(一)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 ...
美芝股份: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1-15 08:28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科研楼7 栋1-6层"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安吉尔大厦五层505房"(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
美芝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1-15 08:2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
美芝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1-15 08:2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提供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
美芝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3-11-15 08:2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及《深圳市美芝 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工作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各类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