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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荣技术(0028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7]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遇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5] 方案审批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9]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9] 特殊情况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作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19] 委员职责 - 可向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后者应及时回应[24] - 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作出评估[24] - 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4] 议事规则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冲突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2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亦同[28]
捷荣技术(0028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董事会设置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应设审计委员会,可按需设其他专门委员会[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书面认可[10] 会议条件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12] - 非现场方式召开按规定计算出席董事人数[13] 提案表决 - 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外,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15]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2] 利润分配决议 - 对利润分配等事项决议,注册会计师未出正式报告时,先根据草案决议,出正式报告后再决议[2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含会议届次等多项内容[25]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可自行延长[2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0]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1]
捷荣技术(002855)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2025 年 8 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4419006665116754。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关于核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268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 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Dongguan Chitw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第五条 公 ...
捷荣技术(0028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战略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战略委员会职权与会议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5]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委员管理与记录保存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4] 议事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17]
捷荣技术(00285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 信息披露等事项,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 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关联交易管理的归口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关 联交易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关联人的分析确认、关联交易合规性审查及重大关 联交易决策的组织,以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关联方信息的搜集和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 分析工作,并按季度报董事会办公室。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汇总上报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按照本制度 的规定 ...
捷荣技术(0028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等人员和机构[3] 信息披露内容 - 信息包括业绩、收购、经营等多方面[4]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有招股、定期、临时报告等[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并通报交易所[7] - 信息应在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9] - 公司披露信息分定期和临时报告[10] - 信息文本以中文为准,中外文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11] 特殊披露申请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12] - 公司可申请豁免披露特定信息[12] 招股说明书披露 - 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应在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4]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重要信息均需披露[19]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2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21] 定期报告内容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6]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8]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2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7]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2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28] 募集资金使用披露 - 公司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年度审计时需对其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29] 业绩预告及快报修正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31]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32]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需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33]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37]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39] - 重大事件处于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及时披露[39]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按规定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40] - 报送临时报告不符合要求,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41] 交易及担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关联交易及诉讼仲裁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51]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60]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公告[61] 人员履职及股东情况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非违法违规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6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应及时披露[6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64] 合同披露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65]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6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68] - 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合法性及合规性负有直接责任[68] - 信息知情人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完成信息披露工作[6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71]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完成临时报告信息披露[7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80]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80] 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74] - 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定期报告草案[74]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74] - 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7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74] 信息沟通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投资者等主体的信息沟通[77]
捷荣技术(00285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对其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 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
捷荣技术(0028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以公平、 公正、公开为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 行业 ...
捷荣技术(0028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投资分类 - 公司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3] 投资决策权限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作出投资决定,日常经营所需固定资产投资除外[5] - 董事会审议批准标准有六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50%[11]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投资总额每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 单笔投资项目涉及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12] - 单笔投资项目的金额/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 - 股东会审议批准标准有六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13] 投资审核管理 - 对外投资审核管理分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和决策三个阶段[17] - 申请立项项目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初步结论可行[21] - 总经理对投资项目建议书进行初审并决定是否立项[22] - 项目立项后申请单位需编制含市场分析等内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4] - 投资项目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再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等五种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投资[28] 投资运营管理 - 公司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运营管理[32] - 派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满足遵守法规等五项基本条件[33] - 派出董事需执行公司决议等并每年递交述职报告[34] 财务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等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36]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6]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8]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43]
捷荣技术(0028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 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