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00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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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27.42%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30 12:11
公司三季度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8亿元,同比增长3.23% [1]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亿元,同比下降27.42% [1]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2.01亿元,同比增长6.71% [1] - 前三季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0亿元,同比下降18.70% [1]
比音勒芬(0028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信息披露制度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3] 适用情形 - 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申请流程 - 各部门或分/子公司申请需提交文件,经审核和董事长确认[5] 后续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6][7]
比音勒芬(0028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6] - 考评需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再评价并提报酬方案报董事会[8][9] 会议规则 - 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
比音勒芬(0028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比音勒芬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成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会 ...
比音勒芬(00283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7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多样,可多种方式召开[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 - “以上”含本数,“过”“少于”不含本数[15]
比音勒芬(0028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比音勒芬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比音勒芬(0028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第二条 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 ...
比音勒芬(0028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7]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等[16]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在列[16] 控股股东等责任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营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应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20] - 媒体报道或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公司[20] - 深交所等询问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积极配合并如实回复[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涉及特定事项时应报告公司[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3][24]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4] - 制度发布主体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25]
比音勒芬(0028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高管任期与聘任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 其他高管任期由董事会确定[6] -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决策权限 - 总经理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低于5000万元日常事项[8][10] - 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5000万元日常事项提交董事长决定[10] 职责与工作机制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3]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工作并报告[8]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具体工作[18] - 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做好财务工作[11]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14]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管理工作报告[17] 绩效与激励 - 高管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20] - 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20] - 总经理建立薪酬与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激励机制[21] 违规处理 - 高管违反忠实义务所得归公司,造成损失赔偿[5] - 高管违法或失职致公司受损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0] 细则相关 - 细则与国家法律抵触执行国家法律[22]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拟订草案,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23]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3]
比音勒芬(0028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2:00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向董事会负责并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4]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5] - 审计部负责人需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经验[5]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8][12]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年度报告[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2] 内部控制审查 - 内控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报和信息披露相关的内控[12] - 审查发现内控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2] 重要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合同履行等[13] 审计流程与申诉 - 内审通知书需在审计前3日送达被审计对象[20] - 被审计对象对决定有异议可一周内向审计委员会书面申诉[21] - 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十五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1] 档案管理 - 审计部应在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对内部审计档案归档[22] - 内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22] - 其他内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