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东赫达(002810)
icon
搜索文档
山东赫达(0028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确定原则 -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以公司规模和绩效综合考量确定[3] - 遵循收入与规模效益适应等原则[4] 薪酬形式与构成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担任管理职务董事按制度执行[7] - 高管年薪制,由岗位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组成[7] 薪酬发放与考核 - 津贴和固定工资按月发,绩效工资考核后发[10] - 履职不当扣减效益工资或经营奖励[10]
山东赫达(0028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董事会秘书任职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有良好品德且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6]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8]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4] 职责与管理 - 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9] - 接受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指导考核[28]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3]
山东赫达(0028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外,还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除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董事长审批[11] - 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上报总裁并履行审批程序[11] 信息披露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披露标的资产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为其他资产,披露评估报告[9] - 交易对方以非现金资产作为交易对价或抵偿债务,披露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10] - 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并免于披露审计报告[11] 流程管理 - 对外投资签订合同或协议,经法务部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1]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出现问题查明原因并追责[13] - 总裁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工作[13] - 公司向合资和控股子公司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人选由董事长决定[14] 财务监督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4] - 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公司会计制度[14] - 审计委员会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15] 保密回收 - 投资事宜初步磋商时相关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18] - 发生特定情况公司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20][21] - 对外投资回收和转让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1] 其他事项 - 相关部门配合证券部做好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工作[25]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报告[2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30]
山东赫达(0028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股份锁定与转让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含)可一次全部转让[14]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1]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1]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7] 特殊情况减持限制 -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8]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减持[10] - 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后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10] -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特定期间不得减持[10]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8] - 计划减持应15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1] - 减持区间内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20] - 减持完毕或时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披露完成公告[20]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22] - 禁止买卖期买卖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23] - 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处理[23]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民事赔偿[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6]
山东赫达(0028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6]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7][8]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工作经验要求[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19][3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规定[22][35] - 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规定[25] 会议资料与记录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等资料应保存10年[28][41]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等会议资料10年[30] 年报相关 - 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等[45] - 财务负责人应提交审计资料[46] - 独立董事应与会计师沟通[45][46] - 独立董事需对年报签署意见[47] - 对年报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49] 其他责任 - 独立董事擅自离职等应承担责任[51]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独立董事担责[51] - 特定情形公司取消和收回独立董事津贴[51]
山东赫达(0028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担保界定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2] -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3] 担保审查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人资信并分析风险[6]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应包含企业基本资料等[8] - 近3年财务文件有虚假记载原则上不得担保[8] 审批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须股东会审批[1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1] - 十二个月内担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决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担保管理 - 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等并办理手续[17] - 财务部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并定期核对[17] - 财务部专人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17] 情况通报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需通报[18]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18]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1] - 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占净资产比例[21]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视情况决定对有过错责任人处分[24]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合同应追究责任[24] - 经办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4]
山东赫达(0028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信息披露内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6]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9]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11] - 临时报告是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含重大事件公告[15]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秘负责组织协调[4]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要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内幕交易[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公司总裁等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5]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6] - 重大信息由董事等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核后提交深交所审核并披露[28] - 公司信息发布需证券部制定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深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30] 监管应对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报告董事长,核实后如实回复并通报董事和高管[30] 宣传文件审核 - 公司相关部门草拟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承担具体工作[31]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31] 联络与任务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深交所要求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任务[33] 审计委员会披露 - 审计委员会对外披露涉及检查公司财务等内容时,应在披露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39] 资料保管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1] 文件借阅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借阅信息披露文件应在一周内归还[41] 董事长权限 - 公司董事长可随时调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42] 保密责任 - 信息知情人在公司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44] - 公司可在信息知情人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46] 保密信息分类 - 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为一级保密信息,其他为二级保密信息[46] 保密责任人 - 董事长、总裁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总裁及其他高管为分管业务范围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7]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8] 内部审计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账目和核算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监督,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内审部门负责人[52]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等资料由证券部统一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5]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征得董事会秘书同意,并由证券部制订接待计划[55]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需预约,且应签署投资者承诺书[56]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等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指定联络人[60] 控股股东问询 - 公司可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信息,后者应在要求时间内回复[61] 问询材料处理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答复意见由证券部整理分析,涉及披露应履行义务[63] - 证券部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的书面材料归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64] 董事高管职责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包括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内容[63] - 董事、高管需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文件上签字并承担法律责任,签字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64] 监管文件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所有董事和高管[65] - 需报告和通报的监管文件包括规章、业务规则、处分决定、各类函件等[66] - 法规和业务规则类文件组织学习,函件类组织研究答复并按需披露信息[67]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8] - 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对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罚[6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8]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追究情况报告证监局和交易所[69] 信息披露机构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和股东来访接待常设机构,地址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70] 股东咨询方式 - 股东咨询电话为0533 - 6696036,传真同电话,邮箱为hdzqb@sdhead.com[71]
山东赫达(0028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9月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8] 工作目的 - 增进投资者了解、建立投资者基础等[5][6][7][8][9] 遵循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10] 沟通内容 - 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2][16] 沟通方式 - 设“投资者关系”专区、公开电子信箱[15][17] - 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18][19] - 一对一沟通、设咨询电话[22][26][29][30] 工作安排 - 董事长领导,董秘协调,证券部承办[28] - 处理投资者诉求并反馈[31] - 管理运行维护相关渠道平台[31] 内部管理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33]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3] - 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3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36]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7]
山东赫达(00281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委托理财资金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不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6] 额度审议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董事会审议披露[8]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股东会审议披露[9] 报告机制 - 财务部季度后10日向分管领导报告[11] - 每年结束后15日,财务部向总裁和董事长报告[12] 审查与核算 - 内审机构季度审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2] - 财务部日常核算和报表列报[14] 后续处理 - 完成后及时取得证明并记账、归档[14] - 发现不利或不确定因素,24小时内通报[1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山东赫达(0028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09)
2025-09-25 13:17
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交选聘议案[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7]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计委员会审查等[8] 聘期规定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改聘解聘 - 出现三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 公司解聘或不再聘任事务所应提前30天通知[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5] 费用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费用金额、定价原则等[19]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0] 监督追责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2] - 选聘存在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23]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23]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3] - 事务所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等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其审计[23]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追责[23]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