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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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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2-26 07:52
1、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6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30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26元/股),已 触发"红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决定是否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 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保荐人应当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上述 行为予以监督。 2、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红墙转 债"的转股价格,若公司股价再次触发"红墙转债"的转 ...
红墙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12-20 03:48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public@redwall.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特此公告。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任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陈任芝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陈任芝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2-6113907 传真:0752-6113901 截至本公告日,陈任芝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 ...
红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03:48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 封华女士、孙振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 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 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 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300.0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 ...
红墙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20 03:47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 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 能出现波动的情形。(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实施,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 ...
红墙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3-12-20 03:4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300.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 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红墙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2-20 03:4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墙股份")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 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目前公司 资金相对充裕,在保 ...
红墙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03:47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红墙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2-20 03:4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500027 号"《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及相关开户银行已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披露材料,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
红墙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0 03:4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
红墙股份: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023-12-20 03:47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3)0500348号 目 蒙 起始页码 1-2 鉴证报告 专项说明 1-3 安全场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十八六年目区女湖路 160 号中国公坛十 由于 Tol: 027-86701215 传真 Fax: 027-85424329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超杰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夏敏 中国·武汉 2023年12月18日 众环专字(2023)0500348 号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