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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集团(00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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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建艺(0027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10-08 07:4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可自行召集[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4] - 公告或通知应在符合条件报刊刊登,长篇幅可摘要并在网站公布全文[48]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指定报刊公告[49]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交易日、不多于7个交易日[17]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日期与股权登记日之间间隔不超过七个工作日[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等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33]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6] 其他 - 股东会就选举或更换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38]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息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5]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轻微瑕疵且未影响决议实质可不撤销[46] - 董事会等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46]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6]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46] - 本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规定修订时本制度相应修改[49]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批准之日生效,修改亦同[49] - 公司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51]
*ST建艺(0027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07:4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前指定干预审核[2]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选聘方式有公开、邀请、单一三种[5] 聘用规则 - 聘期一年,可续聘[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前完成选聘[7] 信息披露及监督 - 改聘公告需详细披露原因等情况[9]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3] 违规处理及决议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对责任人处理[13] - 特定情形股东会决议不再聘用[1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16]
*ST建艺(0027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07:4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资金监管与协议 -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3] -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6] 事项审议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达股东会标准还需股东会审议[15][16]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15]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8]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按顺序有计划地使用超募资金,包括补充资金缺口、用于项目、归还贷款等[21]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2]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应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的产品[2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达到或超过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29]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过1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等要求[30] 内部管理 - 公司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立台账[32]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3] -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在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3]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33] 外部检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4] 鉴证结论处理 - 若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5]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35] 问题整改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
*ST建艺(0027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07:4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深圳市建艺装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包括: (一)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资产以及公司股份为对价,通 过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 持等)、股权投资(包括增资或减资、股权转让或受让)、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 货投资等; (三)委托理财。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并 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对 ...
*ST建艺(0027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07: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同时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1/3,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补选规定 - 因不合规等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履职要求 -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并担任召集人[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2]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其他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35][36] - 制度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涉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
*ST建艺(0027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07: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形式。 第三条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 后及时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比 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 ...
*ST建艺(0027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10-08 07:45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5]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8]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13]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严重处分或处罚,重大影响或损失要求赔偿,违法追究刑责[25]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上市申请时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20]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21] - 新任高管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21]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21]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21]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通过深交所转让股份,公司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公司应在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7] 制度实行与修改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修改时亦同[29] 告知函信息 - 买卖计划告知函需填持股数量等信息[32] - 减持计划告知函需填拟减持股份数量等信息[34]
*ST建艺(00278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10-08 07:4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过半数选举产生[5] 委员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人数不足或缺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7]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季度开定期会,定期前3天、临时前2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16] 委员资格撤销 - 连续两次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资格[16] 会议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ST建艺(00278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10-08 07: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2月14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030万股,3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5,962.3514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9,623,514股,均为普通股[22] 股权结构 - 刘海云持股3,672.50万股,持股比例65.58%[20] - 阎永平持股308.00万股,持股比例5.50%[20] - 海滨持股280.00万股,持股比例5.00%[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9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6]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9]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0]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13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分别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36] 高管相关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14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9] - 任一连续3年中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8]
*ST建艺(00278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10-08 07:4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拒绝履行 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提名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会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