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00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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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SZ):上半年净亏损2679.93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9 13:21
财务表现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04亿元 同比增长6.9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679.93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亏损3079.11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亏损0.05元 [1]
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董事的权利,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 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
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人员变动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收到报告生效,两交易日内公告[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新一届董事会产生时自动离职[5] 补选与交接 - 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人[6] - 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7] 股份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总数25%[8]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 追责与复核 - 发现离职人员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0] - 离职人员有异议,十五日内可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生效,授权董事会解释修订[13]
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 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涉及对外报道、传送的各 式文件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按规定审核同意,方 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非公开信息,应严格遵循《信披管理 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披事务管理制度》、保密政策 等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1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的 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2] - 定期会议提前五至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15]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6] 会议记录与结果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投资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战略决策委员会的 成员。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经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须为战 ...
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银宝山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行 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
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职 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 ...
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风险投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 升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在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范围内进 行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 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 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 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 ...
银宝山新(00278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均为自然人,且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开认定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