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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云股份(0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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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云股份(002715)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7-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2.88亿元,同比增长19.99%[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7.8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17.10%[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股,同比增长116.98%[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58万元,实现扭亏为盈[17] - 公司2015年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41.43万元[17] - 营业利润达4,191,727.92元,同比增长108.9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78,154.87元,同比增长117.10%[55] - 归母净利润827.82万元,同比上升117.1%[57]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99%至2.88亿元[61] -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27.82万元,2015年为亏损4841.43万元[107]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287,958,76.06元,同比增长19.99%[55] - 2016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8849.10万元,为全年最高季度[27] - 2016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5.45万元,实现单季度盈利[27] - 2016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854.17万元[27] 成本和费用变化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08%至1944.53万元[57]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3.21%至3995.62万元[5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0.68%至468.83万元[57] - 汇兑收益531.39万元,同比增长15.79%[57]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08%至1944.53万元[71]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3.21%至3995.62万元[71]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0.68%至468.83万元[71]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下降4.61%至1326.25万元[73] - 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15年财务费用358.18万元[19] - 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15年销售费用170.30万元[20] - 会计差错更正调增2015年营业成本103.29万元[20] - 公司对201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追溯调减财务费用358.18万元人民币[171] - 调减销售费用170.3万元人民币 调增应收账款67.01万元人民币[172] - 调增营业成本103.29万元人民币 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44.93万元人民币[172]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56.9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014.31%[17] - 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改善,由2015年的-749.95万元转为正现金流[17] - 201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全年为6.86亿元,第四季度贡献3.15亿元[27]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6856.91万元,同比增加1014.31%[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激增1014.31%至6856.91万元[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5434.45%至1031.12万元[75] 资产和负债变动 - 2016年末总资产为7.18亿元,较2015年调整后7.16亿元增长0.16%[19] - 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5亿元,较2015年调整后4.47亿元增长4.06%[19]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15个百分点至9.89%[78]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13.65%至1.18亿元[78]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58.87%至9006.38万元[78] - 更正后2015年资产总额增加111.94万元人民币至7.18亿元人民币[172] - 更正后净资产增加470.12万元人民币至4.47亿元人民币[172] - 净利润从亏损5311.56万元人民币改善至亏损4841.43万元人民币 减亏470.12万元人民币[172] - 会计差错更正调增2015年净利润470.12万元[21] - 重分类调增递延收益138.07万元人民币 调减其他流动负债138.07万元人民币[172] - 会计差错更正调减应付账款358.18万元人民币[171] 业务和市场表现 - 国外市场收入占比58.60%,国内市场占比41.40%[50] - 售后服务市场收入占比58.80%,主机配套市场占比41.20%[50] - 柴油机产品收入占比56.21%,汽油机产品占比43.79%[50] - 出口维修订单同比增长7.96%,交付率达98.83%[55] - 维修市场销售收入177,822,400.97元,同比增长25.08%[55] - 综合毛利率25.58%,同比提升4.11个百分点[56] - 主营业务收入286,860,044.25元,同比增长19.97%[56] - 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25.58%,同比提升4.11个百分点[63] - 维修市场气门收入同比增长25.08%至1.78亿元[6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36.69%达1.05亿元[69] - 公司出口业务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47.82%[99] - 原材料成本约占制造成本的50%[98] - 2016年中国汽车产销总量分别为2811.9万辆和2802.8万辆,同比增长14.5%和13.7%[33] 研发和创新活动 - 公司获授权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2016年申请发明专利2项[38] - 公司参与制定JB/T6012.2-2008和GB/T 23337―2009等国家标准[43] - 研发人员数量同比增长31.13%至139人[73] - 公司实施工程硕士、大专学历再教育计划并提供学习机会与晋升通道[200] - 公司组建企业职工学校加强员工专业知识教育及技能管理培训[200] - 公司选送优秀员工出国交流学习并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科技人员水平[200] 投资项目进展 - 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18,674.93万元,投资进度88.77%[83] - 省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投入300万元,投资进度25%[83] - 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21,706.97万元,超预算103.18%[83] - 设备投资15,405.98万元,超预算17.67%[83] - 项目形成年产1,000万支气门产能,仅达预期新增产能50%[83] - 2016年项目实现销售收入8,227.31万元,营业利润119.76万元[83] - 项目基建投资5,332.70万元,超预算108.39%[83] - 利息费用投资968.29万元,完成预算48.73%[83]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21.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84] -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总投资额222.38百万元[99] 子公司和关联交易 - 怀集发动机气门美国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1.08亿元,净利润95.12万元[89] - 公司向十股东关联方借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187] - 关联借款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额度有效期三年[18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重大关联交易[169][182] 未来业绩指引 - 公司2017年销售收入目标同比提高10%-20%[95] - 公司2017年净利润目标提高0%-30%[95] 分红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2016年及2015年均未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为0%[107] - 公司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为552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9.64%[107] - 公司2016年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7] - 公司2014年度以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6元[10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16年为8,132,328.29元,2015年为498,831.46元,2014年为3,477,074.67元[29]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16年为-179,802.20元,2015年为-285,246.24元,2014年为-224,963.42元[2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6年为5,205,202.41元,2015年为1,243,425.64元,2014年为4,458,964.99元[28]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6年为170,000.00元[2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16年为2,707,500.00元[28]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16年为229,428.08元,2015年为-369,825.04元,2014年为-122,876.66元[29] 风险因素 - 公司存在存货减值风险因实际备库超过最低保有量[99] - 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大幅增加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99] - 公司净资产规模大幅提高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99] - 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101] - 全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92] - 公司2014年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100] - 若公司被认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需补缴所得税,相关承诺人将按持股比例连带承担补缴税款及一切经济责任[165]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九名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34.82%[9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弢承诺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股票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09] -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199] -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199] - 公司章程明确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及具体分配方式、周期和比例[199] - 公司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系统等股东大会参与便利[199] - 公司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债务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199] - 公司为员工缴存社会保险并完善福利制度维护职工权益[199] - 公司成立安全环保部并出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整套安全管理制度[200]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102] 股东和股份锁定承诺 - 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1][113][11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11][113][11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11][113][115]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2][114][116] -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2][114][116] - 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12][114][116]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11][113][115]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111][113][115] - 派息、送股等情况下转让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调整[112][114][116] - 相关承诺由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等高管正常履行中[111][113][11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117][119][120][121][12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117][119][120][121][12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17][119][120][121][12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8][119][120][121][122]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118][119]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8][119]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50%[117][119] - 若公司进行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行为股份转让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118][120][121][122] - 相关股份限售承诺自2014年2月19日起正常履行中[117][119][120][121][122] - 相关股份限售承诺有效期至2019年2月19日[119][120][121] - 邓剑雄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123] - 邓剑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123][124]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期末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125][126] - 潘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26][127] - 邓剑雄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3][124]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票[125] - 潘炜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127][128] - 陈潮汉等一致行动人承诺各自按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享有红利分配、股本转增等收益权[128] - 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行使股东权利及表决权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行动[129] - 一致行动人协议自签署之日起至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均具有约束力[130] - 承诺人确认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130] - 承诺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30] - 国投高科等股东承诺不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31]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票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毕[156] - 同创伟业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票[156] - 同创伟业承诺其后两年内审慎减持全部股票[156] - 同创伟业承诺两年期首6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6][157] - 同创伟业承诺两年期后18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0%[157] - 同创伟业承诺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调整[157]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9]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期末持股总数的25%[159]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持股比例在5%以上时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160] - 股东承诺在持股比例5%以上时减持或增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55] - 股东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155] - 股东承诺若未履行承诺所获不当收益归公司所有[155] 股价稳定和赔偿承诺 - 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132] -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为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3] - 股价稳定基金资金来源于十大股东每年现金分红税后实得额的提取[134] - 提取比例为十大股东每年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收入的税后实得额[134] - 稳定股价第二阶段措施为使用股价稳定基金购买公司股票[134] - 股价稳定机制第三阶段回购资金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135] -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的1.1倍[135] - 若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领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降薪20%[135] - 股东将现金分红的50%委托董事会成立股价稳定基金[136] - 股价稳定基金使用后未达目标,将提议使用不超过20%可动用流动资金回购股票[137] - 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时,承诺人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37][138] - 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承诺人依法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138] - 承诺人在赔偿责任确定后三十日内履行完毕赔偿责任[140] - 相关承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137][138][139][1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监管部门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五日内提议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在三十日内履行股票回购或赔偿责任[14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监管部门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后三十日内向投资者履行赔偿责任[142] - 公司股东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2011年1月24日前需补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14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按持股比例连带承担因劳务派遣公司违规导致的损失、赔偿及罚款[143] -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3年12月26日就股份锁定、股价稳定、投资者损失赔偿等事宜出具综合承诺函[14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交新承诺至股东大会表决[14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接到书面通知三十日内依法承担因承诺事宜导致的法律责任[145] - 公司有权从承诺人工资、奖金、股票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补偿或赔偿费用[
登云股份(002715) - 2016 Q3 - 季度财报
2016-10-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6270.91万元,同比增长28.2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995亿元,同比增长18.28%[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11万元,同比增长230.78%[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66万元,同比增长116.79%[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7.74万元,同比增长81.14%[8]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898元/股,同比增长228.89%[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产销规模回升导致固定成本分摊下降[78]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05.61万元,同比增长881.71%[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6.66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7.0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6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98%[8] 政府补助和诉讼事项 -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844.12万元[9] - 公司因客户单方扣除货款提起诉讼,涉及金额人民币1177万元[1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6年度净利润预计扭亏为盈,区间为0至500万元[78]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1.56万元[78] 股份锁定承诺 - 董事张弢承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5%[18] - 董事张弢承诺若股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9] - 董事张弢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票,12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股50%[20] - 董事欧洪先承诺股票锁定期及减持规则与张弢一致[20] - 董事李盘生承诺股票锁定期及减持规则与其他董事一致[22] - 所有董事承诺锁定期自2014年2月19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9999年12月31日[18][20][22]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24][26][28]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24][26][28]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票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50%[24][26][28] - 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24][26][2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3][25][27][29]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3][25][27][29] -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3][25][27][29] - 公司派息送股等情况下转让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调整[24][26][28] - 锁定期承诺自2014年2月19日起生效[24][26][28] - 部分股东锁定期承诺至2019年2月19日[28] - 陈潮汉股份锁定承诺自2014年2月1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30] - 陈潮汉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30] - 莫桥彩股份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31] - 邓剑雄股份锁定截止日期为9999年12月31日[32] - 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离职后12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50%[34]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自2013年12月19日至2018年2月19日[34]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0][31][32][33] - 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情况下将相应调整股票转让价格下限[30][31][32][33] - 所有股份锁定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30][31][32][34] - 锁定期计算起始日为2014年2月19日[30][31][32] - 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期末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3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36]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7]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37]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38] - 离职后六至十八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3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的80%[66] - 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股票不超过上一期末所持股票总数的25%[69] - 股份转让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67] 股东减持和增持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减持或增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64] - 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比例在5%以上时 需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67] - 公司监事及高管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自筹资金增持股票每人增持比例不低于累计减持金额的10%[75]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10万股[76] - 控股股东承诺6个月内不转让增持股份[77] - 增持期间及完成后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所增持的公司股份[76]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承诺正常履行中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68] 一致行动和同业竞争承诺 - 一致行动协议自2010年11月5日起持续有效至9999年12月31日[39] - 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行使股东权利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行动[39] - 承诺人自2011年2月15日起避免以任何形式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39] - 公司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40][41] - 公司股东承诺将获得的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商业机会让予公司[40][41]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有效期至2017年2月19日[42] - 稳定股价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2] - 稳定股价第一阶段措施为董事会启动投资者路演推介[43] - 稳定股价第二阶段措施为十大股东使用股价稳定基金购买公司股票[44] - 股价稳定基金提取比例为十大股东每年税后现金分红实得额的50%[44] - 稳定股价第三阶段措施为公司使用可动用资金回购股份[44] - 公司回购股份动用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44]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4] -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领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降薪20%[45]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自愿将现金分红的50%委托董事会成立股价稳定基金[46] - 若股价稳定基金使用后未达目标,将提议使用不超过20%的可动用流动资金回购股票[46] 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7] - 回购新股时将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47] - 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将依法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48] - 赔偿责任确定后三十日内履行完毕赔偿义务[48]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承诺人将在五日内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49] - 确保公司在回购义务确定后三十日内完成股票回购责任[49] - 若股东已公开发售或转让原限售股,承诺人将按发售或转让价格购回股份[4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需承担赔偿责任将在证监会或法院最终决定后三十日内履行完毕[50]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监管部门作出决定后5日内启动赔偿程序[71] - 相关责任方承诺在赔偿责任确定后30日内向投资者履行赔偿义务[72] - 公司董事及高管已于2013年12月26日就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出具承诺函[72] - 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正常履行中 承诺期至9999年12月31日[70] 赔偿和补偿责任机制 - 承诺人若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经济损失需依法在30日内承担赔偿责任[55] - 公司有权从承诺人工资奖金股票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费用用于抵偿补偿责任[55][56] - 若通过扣除收入方式仍无法足额补偿公司可依法处置承诺人所持股票或其他个人财产[56] - 公司因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律师评估执行拍卖差旅等费用均由承诺人承担[56] - 公司承诺在所承诺事宜导致经济损失出现10日内向承诺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纠正[58] - 承诺方需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30日内以自有财产补偿全部经济损失[58][59] - 公司承诺从承诺方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补偿费用[59] - 若所承诺事宜发生后两个月内仍无法足额补偿公司将继续追偿程序[59] - 承诺人若未履行承诺将依法以个人财产赔偿投资者经济损失[73] - 公司有权从承诺人工资奖金及股票分红中直接扣除赔偿费用[74] - 若通过扣除收入仍无法足额赔偿公司将依法处置承诺人所持股票[74] - 未履行承诺导致经济损失将依法赔偿 不当收益归公司所有[68] 社保公积金补缴承诺 - 公司全体发起人承诺若需补缴员工社保及公积金费用将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关费用及罚款[5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人力资源公司违规导致损失将按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2] - 全体发起人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可能被要求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罚款[63][64] - 公司全体发起人关于社保公积金补缴的承诺自2011年1月24日起正常履行中[52] -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自2012年1月12日起正常履行中[52] 董事及高管承诺履行状态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杨华健、符麟军、周立成等不连任董事已履行完毕承诺[50]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张弢、欧洪先作为连任董事兼高管正常履行承诺中[50]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邓剑雄作为实际控制人兼高管正常履行承诺中[51]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潘炜作为董事兼实际控制人正常履行承诺中[51]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川、邓晶、许建生等董事正常履行承诺中[51] -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就职前出具书面承诺继续履行上市时各项责任义务[57] - 新任董事及高管需承接上市时作出的承诺责任否则将启动罢免程序[75] - 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承接承诺 正常履行中[70] 其他承诺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等承诺人就首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出具多项承诺函日期为2013年12月19日及2011年1月24日等[53][54] - 公司承诺若因首次公开发行事宜需承担法律责任将在责任确定后30日内履行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61] - 公司承诺若无法充分履行责任将依法处置名下任何财产用于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62] - 若因超募原因需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票 将依法按比例转让股份[68]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已于2016年5月6日履行完毕[65] 合规和治理情况 - 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79] - 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0] - 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等活动[81] - 公司自2015年10月起持续披露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及退市风险提示[15]
登云股份(002715) - 2016 Q2 - 季度财报
2016-08-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3676亿元,同比增长14.20%[20] - 营业总收入136755807.16元同比增长14.20%[29][33] - 营业总收入为1.3676亿元,同比增长14.2%[1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5.63万元,同比减亏62.69%[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6263.23元同比减亏62.69%[29][30] - 公司净利润为亏损505.63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1355.23万元收窄62.7%[1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505.63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1355.23万元收窄62.7%[17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同比改善66.67%[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较上年同期-0.15元改善66.7%[1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33.48万元,同比减亏54.86%[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2%,同比改善59.12%[20] - 营业利润亏损608.13万元,同比改善55.5%[17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06038586.12元同比增长15.01%[29][33] - 期间费用35828402.17元同比减少9.80%[29][30] - 研发投入5895816.86元同比减少35.69%[29][33] - 营业总成本为1.4285亿元,同比增长7.0%[172] - 母公司营业成本9914.97万元,同比增长8.2%[176] - 母公司管理费用2135.27万元,同比下降12.3%[17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销售发动机气门1292万支,同比增长1.44%[28] - 维修市场销售收入8330.75万元同比增长32.3%[30] - 配套柴油机气门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9.61%[29] - 配套汽油机气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4%[29] - 与Caterpillar Inc签订进排气门合同涉及金额207.42百万元[83] - 与某客户签订进排气门合同涉及金额15.11百万元[83] - 与另一客户签订进排气门合同涉及金额10.12百万元[83] - 与某客户签订进排气门合同涉及金额9.92百万元[83] - 与供应商签订气门圆直钢棒合同涉及金额45百万元[83] 各地区表现 - 国外市场收入81810228.36元同比增长42.38%[3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6年1-9月预计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56] - 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1.67万元[5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4.39万元,同比大幅改善306.75%[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43859.17元同比增长306.75%[29][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54.39万元,较上年同期-703.46万元实现转正[180][18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19亿元,同比增长10.5%[1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1174.85万元改善至1198.62万元[18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58.63万元,较上年同期-691.79万元改善48.2%[1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49万元,较上期-384.87万元有所收窄[1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790.72万元,较上年同期3588.99万元由正转负[1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1.365亿元,较上期1.83亿元下降25.4%[18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365亿元,同比减少25.4%[185]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20,133万元[47]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54.1万元[4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1,869.63万元[47] - 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21,669.63万元,投资进度达103.00%[49] - 省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投入200万元,投资进度为16.67%[49] - 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项目报告期实现税后净利润-140.7万元[49]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99.76万元[47] - 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项目已形成年产1,000万支设备产能,达预计新增产能50%[49] - 省级技术中心项目2016年上半年投入200万元用于建设工程及费用支出[49]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21.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947.3万元,较期初8641.4万元下降42.8%[163] - 货币资金为4867.08万元,同比下降43.0%[16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765亿元,较期初2.19亿元下降19.4%[164] - 短期借款为1.765亿元,同比下降19.4%[16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3亿元,与期初1.034亿元基本持平[163] - 应收账款为1.0928亿元,同比下降7.5%[168] - 存货期末余额1.536亿元,较期初1.563亿元下降1.7%[163]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952.6万元,较期初1298万元增长50.4%[163]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70.6万元,较期初1012.8万元下降73.3%[163]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146.9万元,较期初1667.2万元增长28.8%[164]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6.579亿元,较期初7.167亿元下降8.2%[164] - 资产总计为6.4586亿元,同比下降9.1%[170]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569.7万元,较期初835.8万元下降31.9%[163] - 流动负债合计为2.1330亿元,同比下降20.0%[1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3773亿元,同比下降1.1%[166] - 未分配利润为8191.80万元,同比下降5.8%[16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47.34万元,较期初8641.38万元下降42.8%[18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867.08万元,较期初8543.76万元下降43%[1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4.425亿元下降至4.377亿元,减少1.1%[187][188] - 未分配利润从8697.43万元下降至8191.8万元,减少5.8%[187][188] - 其他综合收益从405.81元增加至25.96万元,实现大幅增长[187][188] - 综合收益总额为-479.7万元,反映当期亏损[187]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期末余额为43154.38万元,较期初43902.29万元下降1.70%[191]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本期减少747.92万元至7598.74万元,降幅8.96%[191] - 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747.92万元[191] - 上期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278.78万元,本期期末为8346.66万元,同比下降41.52%[191][193] - 上期母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5380.12万元[19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6.634万元[5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196]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不变为92,000,000股[142]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689,500股至37,945,475股(占比41.25%)[142]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689,500股至54,054,525股(占比58.75%)[142] - 国有法人持股减少1,687,500股至5,062,500股(占比5.5%)[142]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2,000股至32,882,975股(占比35.74%)[142] - 股份变动主要因2016年3月1日部分原始股东限售股上市流通及一名董事离任[142][143] - 公司股东张弢持有限售股11,835,865股,占总股本12.91%[145][149]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解除限售1,256,250股,期末限售股降至3,768,750股[146]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解除限售431,250股,期末限售股降至1,293,750股[146] - 公司限售股总数期末为37,945,475股,较期初减少1,689,500股[146] - 北京维华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普通股6,834,446股,占总股本7.43%[149] - 宝盈转型动力基金持有无限售普通股2,037,111股,占总股本2.21%[149]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10,554户,无优先股股东[148] - 张弢质押股份10,635,865股,占其持股总数89.5%[149] - 欧洪先质押股份4,514,572股,占其持股总数71.0%[149] - 李盘生全部持股5,087,772股均处于质押状态[14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合计持股1975.5万股,报告期内无增减持变动[157] - 控股股东等9名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不低于100,000股且已完成[134] - 监事及高管承诺增持比例不低于累计减持金额的10%且已完成[133] 承诺和协议 - 张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持有股票总数的25%[86] - 欧洪先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8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89][90][91][9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个人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88][89][90][91][92][93]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票[89][90][92][93] - 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89][90][92][9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88][89][90][91][92][93] - 若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8][89][90][91][92][93] - 若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8][89][90][91][92][93] - 公司进行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转让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88][89][90][91][92][93] - 公司董事黄树生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94] - 公司董事陈潮汉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95] - 公司董事莫桥彩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96] - 公司董事邓剑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97] - 公司董事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94][95][96][97] - 公司董事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94] - 公司董事承诺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票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50%[94] - 公司承诺股票转让价格将根据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94][95][96][97] - 公司股票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94][95][96][97] - 公司董事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94][95][96][97]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上一期末所持股票总数的25%[100] - 潘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股票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01] - 潘炜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101] - 潘炜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票总数的25%[101][102] - 潘炜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102] - 潘炜承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登云股份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102] -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及表决权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行动[102][103] - 张弢等一致行动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03]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有效期自股票上市日起三年内有效[105]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第二阶段措施[106] - 十大股东每年现金分红税后实得额的50%将提取作为股价稳定基金[107]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107] -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1.1倍[107] - 第三阶段实施后若股价仍低于净资产领薪董事及高管将降薪20%[108] - 降薪措施持续至连续6个月不再出现股价低于净资产情形[108]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需遵守上市时作出的股价稳定承诺[108] - 公司承诺目前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104] - 股东自愿将现金分红的50%委托董事会用于股价稳定[108]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中承诺使用不超过20%的可动用流动资金用于回购股票[109] - 若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等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09][110] - 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造成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足额赔偿并在责任确定后30日内履行完毕[110] - 相关承诺人包括张弢、欧洪先等董事及高管人员正常履行承诺中[112] -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成立专项基金及后续动用公司流动资金双重保障机制[109] - 股份回购承诺涵盖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111] - 赔偿责任履行时限为监管部门认定或判决生效后30日内[110][112] - 承诺有效期自2013年12月26日起至长期(9999年12月31日)[109][110][112] - 第二届董事会部分不连任董事已完成承诺履行义务[112] - 第三届董事会连任董事兼高管张弢、欧洪先等持续正常履行承诺[112] - 公司董事高管潘炜、董事董川、邓晶、独立董事许建生、陈海鹏、张江洋、高管谢少华、罗华欢、李煜叶承诺在投资者损失责任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依法及时提议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在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保履行股票回购或赔偿责任[1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弢、欧洪先等承诺若因上市前需补缴员工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并被处以罚款将按其持股比例承担该等费用及罚款并保证不向公司追偿[1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弢、欧洪先等承诺若因劳务派遣公司违反法规导致公司承担损失或罚款将无条件按持股比例以连带责任方式共同承担经济损失[1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管潘炜等承诺就首次公开发行涉及的股份锁定、股价稳定、投资者损失赔偿、股份回购、避免同业竞争等事宜分别于2013年12月19日及2011年1月24日出具了相关承诺函[115] - 承诺人承诺若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将及时披露原因并作出新承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直至通过为止[116] - 承诺人承诺若因所承诺事宜导致公司或被依法认定需承担法律责任将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16] - 承诺人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取得不当收益则归公司所有[116] - 公司有权从承诺人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用以抵偿因承诺事宜应承担的补偿或赔偿费用[117] - 若通过扣除收入方式仍无法足额补偿公司可依法处置承诺人所持公司股票或其他个人财产用以抵偿补偿或赔偿费用[117] - 公司因实现前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等均由承诺人承担[117] -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包括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19] - 公司承诺若因违反上市承诺导致需承担法律责任,将在10日内书面通知相关承诺方并要求其在30日内以自有财产补偿全部经济损失[119] - 若承诺方未履行补偿责任,公司将从其工资、奖金、补贴及股票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用于抵偿[120] - 若两个月内仍无法足额补偿经济损失,公司将
登云股份(002715) - 2016 Q1 - 季度财报
2016-04-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6713.88万元,同比增长5.02%[7] - 营业总收入为6713.88万元,同比增长5.0%[92]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5792.05万元,同比下降1.9%[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14.17万元,同比下降1047.3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504.71万元,同比下降2296.88%[7] - 营业利润亏损520.95万元,同比转亏[93] - 净利润亏损414.17万元,同比转亏[93]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股,同比下降1141.67%[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同比转亏[94]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558.60万元,同比亏损扩大110.0%[97] - 2016年1-6月预计净利润亏损900万元至600万元[77]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355.23万元[7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为7234.83万元,同比增长14.5%[92] - 营业成本为5286.86万元,同比增长17.9%[93]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14.3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43.2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737.23万元,同比增长28.1%[1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6258.32万元,同比增长31.6%[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上年同期的负987.67万元改善至正1414.35万元[10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419.23万元,下降2.5%[101]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124.04万元,下降41.5%[1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815.35万元,同比净流出增加279.46万元[10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850万元,下降42.8%[1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651.26万元,同比由正348.96万元转为净流出[10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585.24万元,同比减少983.11万元[102] - 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669.87万元,同比增长41.0%[103] - 母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353.64万元,同比下降43.6%[103]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3.92万元,同比由负1536.92万元转为正流入[103]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585.24万元,较期初8641.38万元下降35.4%[84]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542.99万元,较期初1.03亿元下降7.7%[84]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86亿元,较期初2.19亿元下降15.3%[85] - 存货期末余额为1.56亿元,与期初1.56亿元基本持平[84]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1000万元,较期初1600万元下降37.5%[85]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73.98万元,较期初1012.81万元大幅下降82.8%[84]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500.32万元,较期初8543.76万元下降35.6%[88] - 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8亿元,较期初1.18亿元下降8.6%[88] 股份锁定承诺 - 张弢承诺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5] - 张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6] - 张弢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7] - 张弢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票,离职后12个月内转让数量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17] - 欧洪先承诺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8] - 欧洪先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9] - 李盘生承诺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9] - 李盘生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20] - 罗天友承诺自登云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1]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23][25] - 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票[23][25] - 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50%[23][25]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控股股东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4][26]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2年内转让股票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2][24]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22][24] - 公司股东莫桥彩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28] - 公司股东邓剑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29]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31]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票[31]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50%[31]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上期末持股总数的25%[33] - 公司股东潘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33]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登云股份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票,其后两年内审慎减持[65]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67] - 国投高科技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期末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68] 股价稳定承诺 - 若登云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张弢持股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6] -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2][24] -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2][24] -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股东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30] -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股东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30] - 股价稳定预案有效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39] - 股价稳定第一阶段触发条件为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9] - 第二阶段触发条件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9] - 股价稳定基金提取比例为十股东每年现金分红税后实得额的50%[41]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41] - 回购价格上限为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的1.1倍[41] - 第三阶段实施后若仍触发条件则领薪董事及高管降薪20%[42] - 股东承诺将现金分红的50%委托成立股价稳定基金[43] - 股东承诺提议使用不超过20%可动用流动资金回购股份[43] 减持价格调整承诺 - 公司派息、送股等情况下控股股东转让股票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22][24] - 所有价格承诺在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情况时将进行相应调整[28][29][30][31][32][33][34] - 深圳市同创伟业承诺在前两年锁定期首6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65] - 深圳市同创伟业承诺在前两年锁定期后18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的80%[65] - 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66][67] 赔偿和回购责任承诺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按发行价回购全部新股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44]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将在有权部门作出最终认定后五日内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在三十日内履行赔偿责任[46][47][4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人力资源公司违规导致公司承担损失,将按持股比例以连带责任方式共同承担经济损失[49] - 公司承诺若被认定需补缴员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承担补缴费用及罚款[48][49]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影响发行条件,将在有权部门作出最终认定后五日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45][47][48] - 公司承诺股票回购时将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股份持有人支付资金利息[45][46] - 承诺人未履行承诺导致经济损失需依法赔偿[72] - 承诺人未履行承诺而取得的不当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72] - 未履行承诺导致经济损失将依法赔偿[64][66][69] - 因未履行承诺取得的不当收益全部归登云股份所有[64][66][69]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将依法履行股票回购责任[69][70] 承诺履行机制 - 承诺人若未履行承诺需在30日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52] - 公司有权从承诺人的工资、奖金、股票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用于抵偿补偿费用[52] - 若通过扣除收入方式仍无法足额补偿,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处置承诺人所持股票或其他个人财产[53] - 公司因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律师、评估等费用均由承诺人承担[53] - 公司承诺在发生承诺事宜导致经济损失时10日内向承诺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纠正[55] - 承诺方需在接到通知30日内以其自有财产补偿全部经济损失[55] - 若承诺方未充分履行责任,公司将从其收入中直接扣除补偿费用直至足额偿付[56] - 公司追偿程序涉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等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57] - 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对承诺方的追偿程序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57] - 涉及股东大会审议的追偿事项董事会将依法提议召开股东大会[57] 同业竞争禁止承诺 - 张弢等一致行动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6] - 张弢等一致行动人同业竞争禁止承诺有效期自2011年2月15日起至9999年12月31日[36]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承诺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37] - 机构投资者同业竞争禁止承诺有效期自2011年2月15日起至9999年12月31日[37] 一致行动人协议 - 一致行动人张弢、欧洪先、李盘生、李区、罗天友、黄树生、陈潮汉、邓剑雄、莫桥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35] - 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2010年11月5日起至9999年12月31日[35] - 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行使股东权利及表决权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35] 董事及高管变更与承诺承接 - 第二届董事会不连任董事包括杨华健[39]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邓剑雄、潘炜、董川、邓晶和独立董事许建生、苏武俊、张江洋承接余下期限承诺[47][48]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不连任董事杨华健、符麟军、周立成和独立董事奚志伟、刘永朱、魏晓源、李萍已履行完毕承诺[4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区和罗天友虽不连任董事但仍作为实际控制人正常履行承诺[47]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连任为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张弢、欧洪先(同时作为高管)正常履行承诺[47] -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就职前出具书面承诺继续履行上市时的责任义务[5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时需督促新任人员继续履行发行上市时所作承诺[61] 承诺有效期 - 相关承诺履行期限为2014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19日[25][26] - 相关治理文件有效期自2014年2月19日起至2017年2月19日[3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自2013年12月26日起至9999年12月31日持续有效[60] - 公司劳动保障相关承诺自2011年1月24日起至9999年12月31日持续履行中[62] - 公司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承诺自2011年1月24日起正常履行中[48] 股东减持公告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65][68]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或增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63] 业务进展 - 公司重点客户卡特彼勒开始实现批量供货[14] - 公司重点客户卡特彼勒从2016年开始产生批量订单[77] - 公司新旧区产能融合工程基本完成[77] - 一季度经营亏损已有收窄迹象[77] - 力争在2016年6月份将亏损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77] 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06.52万元[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697户[10]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00股[75] -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比例不低于累计减持金额的10%[7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等也出具了相关公开承诺[54]
登云股份(002715) - 2015 Q4 - 年度财报
2016-04-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2.4亿元,同比下降18.9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11.56万元,同比下降385.19%[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61.44万元,同比下降453.95%[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8元/股,同比下降376.19%[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27%,同比下降15.32个百分点[15] - 营业利润亏损5112.3万元,同比下降382.64%[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311.6万元,同比下降385.19%[43] - 营业收入2.4亿元同比下降18.94%[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1.56万元同比下降385.19%[45] - 基本每股收益-0.58元/股同比下降376.19%[45] - 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3,115,562.91元[99] - 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624,487.31元[99] - 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6393.14万元,第二季度下降至5581.79万元(环比减少12.7%),第三季度进一步降至4889.25万元(环比减少12.4%),第四季度回升至7134.33万元(环比增长45.9%)[19] - 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第一季度盈利43.72万元,第二季度亏损1398.95万元,第三季度亏损631.67万元,第四季度亏损3324.65万元[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单位产品折旧同比增加37.41%,单位人工成本增加12.7%[44] - 平均毛利率下滑6.45%,降幅达23.32%[44] - 期间费用同比增加1335.82万元增幅21.39%[45] - 折旧及摊销增加369.67万元研发费增加788.54万元占费用增加总额86.7%[45] -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52.68%至2218.8万元,其中运输费增加34%和三包索赔增加229.45%[61] -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7.66%至4603.8万元,主要由于折旧摊销和研发费用增加[61]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加52.32%至1390.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5.79%[63] - 2015年单位产品折旧同比增加37.41%[75] - 2015年单位人工成本同比增加12.7%[75] - 2015年单位水电费同比增加10.37%[75] - 2015年平均毛利率下滑6.45%,降幅达23.32%[7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专注于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系列产品,产品覆盖国内主机配套市场及出口市场,远销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22] - 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2.39亿元同比下降18.85%毛利率21.47%[53] - 配套柴油机气门收入6239.77万元同比下降36.15%毛利率15.69%[53] - 维修市场气门收入1.42亿元同比下降7.18%毛利率29.1%[53] - 配套柴油机气门销售收入同比下滑36.15%[43] - 国外市场收入占比54.67%,国内市场占比45.32%[38] - 主机配套市场收入占比49.85%,售后服务市场占比50.15%[39] - 柴油机市场收入占比64.37%,汽油机市场占比35.63%[39] 各地区表现 - 对巴西马勒出口销售额下滑57.43%[43] - 公司出口业务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47.82%[8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6年销售收入目标同比提高0%至15%[86] - 公司2016年利润目标(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提高60%至105%[86] - 公司坚持产品差别化策略按照标准化轻量化环保化原则开发产品[85] - 全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83] - 行业集中度加深龙头企业市场份额逐步扩大[81] - 外资气门生产厂商实施扩产计划并寻求行业并购机会[82] - 国外主机厂为降低成本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零部件采购[82]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9.95万元,同比下降255.71%[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55.71%至-749.95万元[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恶化32.10%至-4012.5万元[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5.76%至5615.8万元[65] - 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总体为负,第一季度为-987.67万元,第二季度转为正284.22万元,第三季度为-474.04万元,第四季度为-275.91万元[19]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增加1.08个百分点至12.06%[69] - 短期借款同比增加52.64%至2.1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0.22个百分点[69] - 应收账款同比下降16.28%至1.0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3.08个百分点[69]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激增4296.74%至1820.25万元[71] - 总资产为7.17亿元,同比增长1.6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3亿元,同比下降11.58%[15]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2015年政府补助收入为124.34万元,较2014年的445.90万元下降72.1%,较2013年的1119.66万元下降88.9%[20] - 2015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49.88万元,较2014年的347.71万元下降85.7%,较2013年的803.85万元下降93.8%[20] - 公司2015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28.52万元,较2014年的-22.50万元进一步扩大26.7%[20] 重大合同和项目 - 与卡特彼勒签订5年供货合同总金额约2.07亿元年均约4148万元[54] - 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额21,038万元,实际投入21,515.53万元,投资进度102.27%[74] - 项目设备投资15,214.5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16.2%[74] - 项目基建投资5,332.7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8.39%[74] - 项目利息费用投资968.2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8.73%[74] - 项目形成年产1,000万支气门设备产能,仅达预期新增产能50%[74] - 2015年项目实现销售收入6,856.72万元,税后净利润亏损1,517.59万元[74] - 与Caterpillar Inc签订进排气门合同金额为20,742万元[196] - 2015年某客户进排气门合同金额为1,961.3万元[196] - 与供应商签订气门圆直钢棒采购合同,金额4500万元[195] - 与客户签订进排气门销售合同,金额3818.2万元[195] - 与另一客户签订进排气门销售合同,金额2088.4万元[195] 审计意见和风险提示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 -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72][173] - 审计机构对三包索赔费用的归属期间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出具保留意见[168][169] - 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97] - 公司每月披露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197] - 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并被立案调查[93] - 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而被暂停上市的风险[93] 三包索赔和坏账准备 - 2015年公司因争议确认费用及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947.84万元[45] - 公司2015年因三包索赔争议确认费用并计提坏账准备,总金额为1663.33万元[168] - 对三家争议金额较大的客户计提100%坏账准备,合计金额为1482.16万元[168] - 对其余争议金额较少的客户确认为当期费用,金额为181.16万元[168] - 争议三包索赔款项合计1482.16万元,若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与客户达成谅解并回收应收账款,九位一致行动人及财务总监将以现金补偿公司损失[171] 分红和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配送红股[98]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0%[99] - 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为5,52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64%[99] - 2013年现金分红金额为5,52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31%[99]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主要股东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103][105][107]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东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03][105][107]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4][106][108] - 离职后6个月内董事/高管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3][106][108] - 离职6-18个月内董事/高管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103][106][108] - 任职期间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04][106][108] - 股价转让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03][105][107] - 派息/送股等情况下转让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调整[104][106][108] - 相关承诺自2014年2月19日起生效[103][105][107] - 承诺状态显示为正常履行中[103][105][10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9][111][112][113][114] - 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109][111][112][113][11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09][111][112][113][114]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9][110][111][113][114]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110]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10]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50%[110] - 公司发生派息送股等情形时转让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110][111][113][114] - 相关承诺自2014年2月19日起生效[109][111][112][113][114] - 承诺状态显示为正常履行中[109][111][112][113][114] - 邓剑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115]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6] - 董事、监事或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116]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不以低于发行价转让股票[117] -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118]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7]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期末持股总数的25%[158] - 持股5%以上股东需在减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155][158] - 公司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21][122]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3]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50%[123] - 股东潘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2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2][123] - 新余惟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按比例依法转让所持股份[124] -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行动[124][125] - 一致行动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26] - 公司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126] - 承诺函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122][124][126]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有效期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128] - 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启动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措施[129] - 第二阶段措施要求十股东使用股价稳定基金购买公司股票[130] - 股价稳定基金资金来源为十股东每年从公司获得分红收入的税后实得额的50%[131] - 第三阶段措施允许使用公司可动用资金回购股份[131] - 回购资金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131] -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的1.1倍[131] - 若第三阶段后股价仍低于净资产则公司领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降薪20%[131] - 降薪措施持续至连续6个月不再出现股价低于净资产情形为止[131] - 公司承诺目前与股份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127]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承诺将现金分红的50%委托董事会成立股价稳定基金[132] - 若股价稳定基金使用后未达目标将提议使用不超过20%可动用流动资金回购公司股票[133] - 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情况下承诺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133][134] - 投资者因招股说明书问题遭受损失时承诺依法足额赔偿并在赔偿责任确定后30日内履行[134][136] - 相关承诺涉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等多人[132][134][136] - 股份回购义务确定后需在30日内依法履行完成股票回购责任[135] - 若股东已公开发售或转让原限售股承诺人将按发售或转让价格购回股份[135] - 赔偿责任确定后需在30日内向投资者依法履行完毕[136]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自2014年2月19日至2017年2月19日[132] - 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自2013年12月26日起长期有效[134][13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未履行承诺导致经济损失将依法赔偿[14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需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将按持股比例承担费用及罚款[13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劳务派遣公司违规导致损失将按持股比例连带承担经济责任[13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被认定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将在生效判决后5日内启动回购程序[13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被要求补缴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将承担全部补缴费用及罚款[138] -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3年12月19日出具股份锁定和股价稳定承诺函[1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1年1月24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和社会保险补缴承诺函[1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1年10月28日出具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补缴承诺函[1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于2012年1月12日出具劳务派遣用工赔偿承诺函[140] - 承诺方未履行承诺需在30日内以自有财产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全部经济损失[145] - 公司有权从承诺方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用于抵偿补偿费用[142][146] - 若两个月内无法足额补偿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处置承诺方所持股票或其他个人财产[146] - 追偿产生的诉讼律师评估执行拍卖差旅等费用均由承诺方承担[143][147] -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就职前书面承诺继续履行上市时各项责任及义务[143] - 公司需在相关责任确定之日起30日内履行完毕股份回购或投资者损失赔偿程序[148] - 公司若未能充分履行责任将依法处置名下任何财产用于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148] - 涉及追偿事宜时相关关联董事需对利害关系议题予以回避表决[14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承担上市前需补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罚款,按其持股比例负责[149][150] - 公司股东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结合二级市场情况按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及承诺减持或增持股票[15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在减持或增持前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151]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票,其后两年内审慎减持[152]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两年期首6个月内
登云股份(002715) - 2015 Q3 - 季度财报
2015-10-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889.2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8.01%[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6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63%[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1.6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7.54%[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6.9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0.46%[7]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同比下降300.5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05%,同比下降723.12个百分点[7] - 公司2015年度预计净利润亏损范围为-3,000万元至-2,500万元[70] - 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2.45万元[7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4.0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8.76%[7] 股东承诺事项 - 张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4] - 张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4] - 张弢承诺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5] - 欧洪先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6] - 欧洪先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票,之后12个月内转让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17] - 李盘生承诺股票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8] - 李盘生承诺若公司进行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操作,将相应调整股票转让价格下限[19] - 罗天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9] - 所有股东承诺事项均显示为正常履行中状态,承诺期限至9999年12月31日[14][16][18][19]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股票[21][22][23][24][2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21][22][23][24][25]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20][21][22][23][24][25]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0][21][22][23][24][25]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20][22]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20][22] - 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时,股票转让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调整[20][21][22][23][24][25] - 相关承诺自2014年2月19日起生效,部分承诺有效期至2019年2月19日[21][22][23][24][25] - 承诺人包括李区、黄树生、陈潮汉、莫桥彩等公司核心管理人员[21][22][23][24][25] - 所有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21][22][23][24][25] - 公司董事邓剑雄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6] - 邓剑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26] - 若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邓剑雄持股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26] - 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27] - 公司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票,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27] - 深圳市同创伟业承诺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7] -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承诺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8]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9] - 国投高科技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转让公司股票[30] - 国投高科技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期末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30] - 公司股东及高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31][32][3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股票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3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2]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33]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之后十二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33] -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就职前书面承诺继续履行上市时所作承诺[54] - 同创伟业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首六个月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7][58] - 同创伟业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后十八个月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0%[58] - 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80%[6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61] - 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期末持股总数的25%[62] 股东减持与增持 - 股东南海成长违规减持450,000股,交易均价25.96元,累计成交金额11,683,705.84元[59] - 股东南海成长于2015年2月26日至3月2日通过竞价交易累计卖出公司股份450,000股[68] - 股东南海成长上述减持累计成交金额为11,683,705.84元[68] - 股东南海成长于2015年4月24日减持公司股份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457%[68] - 股东南海成长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8913%[68] - 股东南海成长与同创伟业合并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8370%[68]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不低于100,000股[68] - 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每人增持比例不低于累计减持金额的10%[67]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56][58] - 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比例在5%以上时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60][62]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有效期自股票上市起三年内有效[37] - 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启动第一阶段措施[37] -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则启动第二或第三阶段措施[37] - 股价稳定基金资金来源于十大股东每年现金分红税后实得额的50%[39] - 公司回购股份动用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39] - 股份回购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的1.1倍[39]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的50%用于成立股价稳定基金[41] - 股价稳定基金用完后可使用不超过20%的可动用流动资金回购股票[41]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领薪董事和高管降薪20%[40] 赔偿与回购责任 - 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41][42] - 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足额赔偿并在责任确定后30日内履行完毕[42] - 公司承诺在股票回购或赔偿责任确定后30日内完成履行[45] - 公司承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8] - 公司有权从承诺人工资奖金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补偿费用[49] - 公司可通过法律程序处置承诺人股票或个人财产以抵偿赔偿费用[49] - 若承诺事宜导致公司或投资者经济损失,承诺方需在30日内以自有财产补偿全部损失[51] - 公司可从承诺方工资、奖金、补贴及股票分红中直接扣除补偿费用[52] - 若两个月内无法足额补偿,公司将依法处置承诺方所持股票或其他财产[52] - 公司承诺在法律责任确定后30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或投资者赔偿程序[53][54] - 若因未履行承诺导致经济损失将依法赔偿[61][63] - 若因未履行承诺获得不当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61][63]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需在30日内完成股票回购[63] - 投资者遭受损失需在赔偿责任确定后30日内履行赔偿[64] - 违规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56][57][58][59]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变动 -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34] - 一致行动人各自按实际持股数量享有分红及股本转增收益权[34] - 一致行动人协议自签署之日起至持股期间持续有效[35] - 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已完成换届更替[37] - 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包括实际控制人邓剑雄及董川邓晶等[37] - 第二届董事会不连任董事已履行完毕承诺[44] - 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区不连任董事但仍正常履行承诺[44] - 第三届董事会连任及新任董事均正常履行承诺中[44] - 第二届董事会不连任董事已履行完毕承诺[64] - 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承接剩余承诺期限[64]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诺 -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诺不存在且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35][3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费用和罚款[4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劳务派遣公司违规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罚款[46] - 相关股东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补缴费用及罚款[55] 历史承诺与履行状态 - 公司涉及投资者损失赔偿及股份回购的承诺函于2013年12月19日出具[47] - 公司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承诺函于2011年1月24日出具[47] -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补缴承诺函于2011年10月28日出具[47] - 公司劳务派遣用工赔偿承诺函于2012年1月12日出具[47] -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已就首次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出具公开承诺[50] - 承诺方包括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50] - 公司董事和高管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诺正常履行中[44] - 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承诺自2011年1月24日起正常履行中[54] - 所有承诺事项状态显示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50][54] - 未履行承诺需及时披露原因并重新提交股东大会表决[56][57][58][59] 业务与客户表现 - 重点客户卡特彼勒在三季度未能实现大批量供货[70] 股东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944户[10] - 南海成长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4,500,00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6.52%,占发行后总股本4.89%[59] 资金占用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4] 补缴与潜在负债 - 公司上市前存在需补缴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55][59] - 新余惟扬投资公司承诺按股东大会决议比例向投资者转让超募股份[33]
登云股份(002715) - 2015 Q2 - 季度财报
2015-08-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197亿元,同比下降20.19%[21] - 营业总收入119,749,272.91元,同比下降20.19%[30][34]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20.2%至1.197亿元,对比去年同期1.500亿元[1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5.23万元,同比下降212.6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52,328.47元,同比下降212.63%[30][32] - 净利润由盈转亏,净亏损1355.23万元,对比去年同期盈利1203.23万元[17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73元/股,同比下降205.21%[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73元,对比去年同期0.14元[1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4%,同比下降6.86个百分点[21] - 利润总额为-1310.41万元[29]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3%至1.142亿元,对比去年同期1.432亿元[181]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1502.76万元,对比去年同期盈利893.28万元[181]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负13,560,619.84元[192]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5,027,643.93元[19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92,199,585.91元,同比下降11.66%[30][34]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1.7%至9219.96万元,对比去年同期1.044亿元[178] - 期间费用39,721,132.59元,同比增加31.93%[30][31] - 研发投入9,168,078.60元,同比增加79.65%[30][34] - 单位产品折旧同比增加46.84%,单位人工同比增加17.42%,单位水电费同比增加15.15%[31] - 平均毛利率下滑6.9%,降幅为23.32%[31][38] - 管理费用同比激增61.2%至2516.62万元,对比去年同期1561.43万元[17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气门销量为1273.88万支[29] - 配套产品柴油机气门销售收入同比下滑32.19%[30] - 维修气门整体销售额同比下滑4.65%[30] - 项目已形成年产1000万支气门设备产能,达预期新增产能50%[53] - 报告期内签订进排气门销售合同三笔,金额分别为381.82万元、208.85万元和196.13万元[86] 各地区表现 - 子公司怀集发动机气门美国公司注册资本为136.634万元,总资产3,729.61万元,净资产1,037.24万元,营业收入3,831.17万元,营业利润69.12万元,净利润25.65万元[5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5年1-9月预计净利润亏损1,500万元至2,000万元,较2014年同期净利润1,523万元大幅下滑[61] - 报告期内接待6家机构调研,包括中信证券、银华基金等机构代表[6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3.46万元,同比改善35.29%[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34,566.04元,同比下降88.86%[30][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3.4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72.48万元恶化88.9%[1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1.7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929.36万元改善64.1%[1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88.9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657.02万元略降1.9%[18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6.6%至1.104亿元,对比去年同期1.181亿元[1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同比下降9.6%至1.138亿元,对比去年同期1.260亿元[185] - 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0129.9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1125.00万元下降8.9%[189]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4.8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699.74万元恶化67.9%[189]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325.5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5.56万元大幅增长1174.0%[189]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83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4382.63万元下降46.8%[190] - 公司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为3678.7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432.06万元增长7.2%[186]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为7.32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9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814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81%[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99,220,611.06元,较期初77,414,016.48元增长28.2%[16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8,431,673.68元,较期初123,493,710.80元下降12.2%[168]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31,941,645.11元,较期初23,427,536.64元增长36.3%[168] - 存货期末余额为159,224,308.09元,较期初147,837,699.21元增长7.7%[168]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6,150,734.48元,较期初6,507,850.58元下降5.5%[168]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8,394,454.19元,较期初6,852,980.65元增长22.5%[168] - 流动资产总额从期初3.86亿元增长至期末4.13亿元,增幅7.2%[169] - 短期借款从期初1.43亿元大幅增加至期末2.19亿元,增幅52.7%[170] - 在建工程由期初1497万元增至期末1619万元,增长8.1%[169] - 开发支出从期初865万元减少至期末343万元,降幅60.3%[169] - 应付账款从期初2685万元降至期末2529万元,减少5.8%[170] - 货币资金从期初7567万元增至期末9583万元,增长26.6%[173] - 应收账款从期初1.37亿元降至期末1.22亿元,减少10.9%[173] - 存货由期初1.32亿元增至期末1.43亿元,增长8.2%[173] - 预付款项从期初2343万元增至期末3194万元,增幅36.3%[173] - 未分配利润从期初1.46亿元降至期末1.27亿元,减少13.1%[17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922.06万元,较期初7741.40万元增长28.2%[186]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582.85万元,较期初7566.65万元增长26.6%[190] -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6,537,528.58元[193]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81,413,001.76元[193] - 期末资本公积为242,815,028.97元[197]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77,796,480.62元[200] 股东权益和分配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552万元[62] -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5] - 本期对股东分配利润5,520,000.00元[192][193] - 本期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5,520,000.00元[200] - 本期未分配利润减少20,547,643.93元[199] - 本期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20,547,643.93元[199] -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98,344,124.55元[199] - 公司股本为92,000,000.00元[199] - 公司资本公积为242,815,028.97元[199] - 公司盈余公积为20,741,309.56元[199] - 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42,787,786.02元[199] - 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6,037,260.92元[195]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8,646,360.68元[196] - 上期股东投入普通股及资本公积合计201,330,000.00元[196] - 上期提取盈余公积1,955,158.77元[196] -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19,080,619.84元[192] 投资和募集资金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7.30万元[25] - 公司持有怀集县和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初始投资成本300万元,期末账面价值306.66万元,报告期收益7.02万元[42]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4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43][45][46][47] - 募集资金总额2.01亿元,报告期投入0元,累计投入1.97亿元[50] - 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2000万支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进度93.62%,累计投入1.97亿元[51] - 设备投资实际投入1.34亿元,超预算2.3%[51] - 新厂区建设工程实际投入5332.7万元,超预算8.39%[51] - 省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进度0%,未投入资金[51]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4066.02万元[50]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9][60] 股份变动和股东承诺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911.088万股至3988.9116万股,占比从75.00%下降至43.36%[151]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911.088万股至5211.0884万股,占比从25.00%上升至56.64%[151] - 国有法人持股减少225万股至675万股,占比从9.78%下降至7.34%[151] - 其他内资持股减少2686.088万股至3313.9116万股,占比从65.22%下降至36.02%[151] - 股份总数保持9200万股不变[151]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890人[154] - 第一大股东张弢持股1183.5865万股,占比12.87%[154] - 国有法人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2.5万股(减少167.5万股),占比5.46%[154]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持股172.5万股(减少5.75万股),占比1.88%[154] - 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邮核心成长基金持有420.7905万股,占比4.57%[155] - 董事及高管持股总量期末为27,449,807股,较期初27,817,029股减少367,222股[163] - 副总经理潘炜持股数量从期初100,000股减持至期末75,000股,减持比例25%[162] - 副总经理谢少华持股数量从期初386,174股减持至期末289,630股,减持比例25%[162] - 副总经理罗华欢持股数量从期初258,534股减持至期末193,900股,减持比例25%[162] - 股东张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89] - 股东张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89] - 股东张弢承诺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9] - 股东欧洪先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91] - 股东欧洪先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票[91] - 股东欧洪先承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公司股票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50%[91] - 股东李盘生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92] - 股东李盘生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股票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93] - 公司董事罗天友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94] - 罗天友承诺离职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转让公司股票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94] - 公司董事罗天友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94]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5] - 公司董事李区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票[95] - 公司董事黄树生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股票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97] - 黄树生承诺每年转让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97] - 公司董事陈潮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票[98] - 若公司进行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98] - 上述锁定期承诺在职务变更或离职情形下仍继续履行[95] - 莫桥彩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99][100] - 邓剑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101] - 董事、监事或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102]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102] - 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50%[102] - 深圳市同创伟业承诺若因超募需公开发售股票将按规定比例及数量转让股份[102][103] - 深圳市同创伟业自上市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登云股份股票[103] -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若因超募需公开发售股票将按规定比例及数量转让股份[103] - 深圳市同创伟业锁定期满后六个月内不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转让登云股份股票[103] - 锁定期自动延长条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99][100][101]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105] - 北京鼎晖时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以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转让股票[105] - 潘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07] - 潘炜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7] - 潘炜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108] - 潘炜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票,后续12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108] - 新余惟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108] - 杨全德等24名自然人承诺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106] - 一致行动协议于2010年11月5日签署,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涉及张弢、欧洪先等9人[109] - 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行使股东权利及表决时与股东张弢保持一致行动[109]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于2011年2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110] - 深圳市同创伟业等投资机构于2011年2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111] - 公司制定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自2014年2月19日起三年[112] - 稳定股价预案触发条件为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连续20日低于该值[112] - 稳定股价第一阶段措施包括董事会启动投资者路演推介及战略委员会专项报告[113] - 稳定股价措施要求分析股价低于净资产原因并区分系统性因素影响[113] - 公司需通过专项公告和路演向投资者介绍经营业绩及未来战略[113] - 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邓剑雄等承接剩余期限的稳定股价承诺[112] - 股东每年现金分红收入的50%将提取用于股价稳定基金[114] - 公司可动用流动资金回购股份上限为20%[114] - 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净资产的1.1倍[114]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 领薪董事及高管将降薪20%[115]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限为上市后三年内[115]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 将按发行价回购全部新股[116] - 股份回购需在最终认定后30日内完成[116] - 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足额赔偿[117] - 赔偿责任确定后需在30日内履行完毕[117] - 公司董事及高管对稳定股价承诺承担连带责任[118]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9] - 公司承诺在证监会
登云股份(002715) - 2015 Q1 - 季度财报
2015-04-22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393.14万元,同比下降17.98%[8] - 销售收入6393.14万元,同比下降17.98%[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2万元,同比下降94.15%[8] - 净利润43.72万元,同比下降94.15%[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97万元,同比下降96.80%[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48元/股,同比下降94.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09%,同比下降1.92个百分点[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毛利率29.89%,同比下降4.13%[15] - 折旧等固定费用单位分摊上升[15] - 巴西雷亚尔贬值导致进口成本增长[15]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7.67万元,同比改善52.24%[8] - 经营现金净流量-987.67万元,同比增加1080.39万元[15] - 现金净流量增幅52.24%[15] - 支付全年钢材价格锁定订金影响现金流[15] 业务线表现 - 对巴西马勒销售额同比下降37.68%[15] - 卡特彼勒新增订单未能弥补国内及南美市场订单缺口[68] 地区表现 - 北美货物周转受码头罢工影响[1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5年上半年预计业绩亏损净利润为-300万元至-150万元[68] - 201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3.23万元[68] - 生产体系调整未完成导致产能无法充分发挥[68] 非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贡献非经常性收益25.25万元[9] 股东结构和变动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282户[11] -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于2015年2月26日至3月2日通过竞价交易累计卖出公司股份450,000股[61] -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累计成交金额为11,683,705.84元[61] -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减持行为未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与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不符[61] - 南海成长违规减持公司股份450000股累计成交金额1168.37万元[67] 股份锁定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22][23][24][25][26][2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票[23][2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公司股票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50%[23][24]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控股股东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4][25][26][27]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公司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2][24][25][26][27]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22][24][25][26][27]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则控股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2][24][25][26][27]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控股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2][24][25][26][27] - 公司进行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股票转让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22][24][25][26][27] - 相关承诺自2014年2月19日起生效承诺履行期限至2019年2月19日[24][26][27] - 邓剑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28] - 邓剑雄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9] - 邓剑雄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股票,之后十二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29] - 深圳同创伟业承诺自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30] - 深圳同创伟业承诺锁定期满后六个月内不以低于发行价转让股票[30] - 深圳南海成长承诺自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31] - 国投高科承诺自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登云股份股票[32] - 国投高科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以低于发行价转让股票[32] - 国投高科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期末所持股票总数的未明确比例[32] - 首次公开发行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33][34][35][36]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35]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后续12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有总数的50%[35] - 潘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4]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4] - 广州惟扬创业投资承诺按股东大会决议比例转让超募股份[35][36]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登云股份股票[59]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其后两年内审慎减持全部股票[59]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首6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60] -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后18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的80%[60]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按规定比例及数量依法转让所持股份[63] - 股份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64]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64] 减持规定 - 股东减持股份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33]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64] -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80%[62] -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比例在5%以上(含5%)时需提前公告[62] - 持股5%以上股东在减持或增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58] 同业竞争承诺 - 承诺人声明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37] - 承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37] - 公司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8][39] - 公司股东承诺将竞争性商业机会让予公司[38][39] 股价稳定承诺 - 股价稳定预案有效期自股票上市日起三年内有效[40][41][42] - 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40][41][42] - 股价稳定基金资金来源为十大股东现金分红税后实得额的50%[41]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42] -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1.1倍[42] - 若股价持续低于净资产 公司领薪董事及高管将降薪20%[42] - 股价稳定承诺履行期限至2017年2月19日[39][42] - 实际控制人及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承接股价稳定承诺[39][42] - 股价稳定基金将使用现金分红的50%[43] - 若基金未达目标将提议使用不超过20%的可动用流动资金回购股票[43] 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 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将按发行价格回购全部新股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44] - 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足额赔偿并在30日内履行[44]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股票[65][66] - 因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履行赔偿责任[66] - 回购责任确定后30日内履行股票回购义务[45] - 赔偿责任确定后30日内向投资者履行赔偿义务[46] - 已公开发售或转让的股份将按发售/转让价格购回并支付资金利息[45] - 公司承诺在相关法律责任确定后30日内完成股份回购或投资者损失赔偿程序[56] - 若公司未能履行责任,将依法处置名下任何财产所得用于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56] 承诺履行状况 - 相关承诺正常履行中有效期至9999年12月31日[44][46][47] - 第二届董事会不连任董事已履行完毕承诺[46] - 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承接余下期限承诺正常履行中[47] 社保和公积金补缴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及罚款[48] - 实际控制人承诺以连带责任方式共同承担因劳务派遣公司违规导致的经济损失和罚款[48] - 涉及需补缴员工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时,承诺人按持股比例承担费用及罚款[57][58] 承诺保障机制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就股份锁定、股价稳定等上市相关事宜出具多项承诺函[49] - 承诺人若未履行承诺需在30日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公司或投资者损失[50] - 公司有权从承诺人工资奖金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补偿费用[51] - 公司可依法处置承诺人所持股票或个人财产以抵偿补偿赔偿费用[51] - 承诺人承担公司实现债权产生的诉讼律师评估执行等费用[52] - 公司董事高管变更时承诺人需督促新任继续履行上市承诺[5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深圳南海成长等机构亦为承诺方[52] - 公司承诺在违反所承诺事宜造成经济损失起10日内书面通知承诺方并要求其30日内以自有财产全额补偿[53][54] - 若承诺方未履行责任,公司将从其工资、奖金、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用于抵偿补偿费用[54] - 若两个月内仍无法足额补偿,公司将依法处置承诺方所持股票或其他财产用于抵偿[54] - 公司董事会负责涉及承诺方追偿事宜的实施,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55] - 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就职前出具书面承诺继续履行上市时各项责任及义务[56][57] 一致行动人协议 - 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时与张弢保持一致[36][37]
登云股份(002715) - 2014 Q4 - 年度财报
2015-04-1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4年营业收入为2.96亿元,同比下降2.43%[23] - 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29606.68万元同比下降2.43%[31] - 营业收入2.95亿元,同比下降2.59%,毛利率27.86%,下降13.65个百分点[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2.45万元,同比下降44.98%[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14.74万元,同比下降41.32%[23] - 公司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下滑41.32%[3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同比下降57.14%[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05%,同比下降8.37个百分点[23] - 公司2014年毛利率28.21%较2013年下降4.27个百分点[3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原材料成本8056.06万元同比下降7.28%[35] - 公司制造费用7293.89万元同比上升13.9%[35] - 销售费用1453.28万元,占营业收入4.91%,同比增长10.05%[37] - 管理费用3344.33万元,与2013年基本持平[37] - 财务费用1448.59万元,同比下降13.91%,汇兑收益75.42万元(2013年损失92.32万元)[37] - 研发支出912.76万元,占营业收入3.08%,同比下降34.75%[3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2014年销售发动机气门3019.62万支同比增长3.64%[33] - 公司主机配套市场收入占比48.02%,售后服务市场占比51.98%[57] - 公司柴油机市场收入占比69.07%,汽油机市场占比30.93%[57] 各地区表现 - 公司国外市场收入占比47.82%,国内市场占比52.18%[57] - 公司出口业务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47.82%[7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5年利润目标(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预计波动幅度为-40%至-10%[74] - 公司存在因财政补贴减少影响盈利水平的风险[80] - 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80] - 原材料成本约占制造成本的50%[78]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1.65万元,同比下降80.90%[23] - 公司2014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481.64万元同比下降80.9%[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81.65万元,同比下降80.90%[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037.36万元,同比改善15.04%[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729.33万元,同比增长612.96%,主要因IPO募集资金[39] 资产和负债变化 - 2014年末总资产为7.05亿元,同比增长5.64%[23] - 201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0亿元,同比增长74.97%[23] - 存货1.48亿元,同比增长18.56%,占总资产比例增加2.28个百分点[43] - 固定资产2.45亿元,同比增长46.74%,主要因新厂房完工转固[44]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47.8377百万元[79]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21200万元[32] - 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总投资额为222.38百万元[80]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1.4万元[6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9695.28万元[61] - 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2000万支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1038万元[63] - 该项目报告期投入金额为41.4万元,累计投入19695.28万元,投资进度达93.62%[63] - 该项目2014年实现税后净利润642.86万元,未达预期收益[64] - 项目已形成年产1000万支气门的设备产能,仅达预计新增产能的50%[64] - 设备投资实际支出13394.29万元,超出预算102.30%[64] - 新厂区建设工程实际支出5332.70万元,超出预算108.39%[64] - 截至2014年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058.6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040.76万元)[61] 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 - 公司2014年政府补助445.90万元较2013年1119.66万元下降60.18%[25] -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80]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38.42%达11372.31万元[33] 研发和技术成果 - 公司获授权专利23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另获著作权登记1项[47] - 公司列入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2项,国家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项,参与行业及国家标准制订各1项[47] - 公司产品列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15项[47] - 公司MMES项目是全国首批46个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之一[54] 人力资源构成 - 公司拥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10人[51]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大部分任职超过10年[52] - 公司在职员工总数735人[184] - 生产人员293人占员工总数39.86%[185] - 技术人员369人占员工总数50.20%[185] - 市场人员38人占员工总数5.17%[185] - 财务人员5人占员工总数0.68%[185] - 行政管理人员30人占员工总数4.08%[185] - 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42人占员工总数5.71%[186] - 大中专及高中学历员工496人占员工总数67.48%[186] - 其他学历员工197人占员工总数26.80%[186] - 公司现有员工总数为735人[18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5] - 公司总股本基数为9200万股[5] - 2014年以总股本92百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6元合计派现5.52百万元[87] - 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9.55158767百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95515877百万元[88] - 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2.78778602百万元[88] -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派发现金股利5.52百万元[87] - 2014年现金分红总额为552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64%[92] - 2013年现金分红总额为552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31%[92] - 2012年现金分红总额为759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24%[92] - 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3亿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37亿元[92] - 201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1亿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25亿元[89] - 201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2亿元,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04亿元[90] - 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55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95.5万元[92] - 201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65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96.5万元[89] - 201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934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93.4万元[90] - 2014年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息0.6元,股本基数9200万股[92] 股东结构和持股情况 - 公司九名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34.82%[78] - 公司控股股东包括张弢、欧洪先等9名自然人[164][16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括张弢、欧洪先等9名自然人[166][167]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165] - 公司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167] - 董事长张弢持股11,835,865股,占期末总持股的38.97%[171] - 总经理欧洪先持股6,314,572股,占期末总持股的20.78%[171] - 董事、副总经理罗天友持股2,723,28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8.96%[171] - 董事、副总经理、董秘邓剑雄持股386,124股,占期末总持股的1.27%[171]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潘炜持股100,00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0.33%[171] - 副总经理罗华欢持股258,534股,占期末总持股的0.85%[171] - 副总经理谢少华持股386,174股,占期末总持股的1.27%[171] - 离任副总经理李盘生持股5,087,772股,占期末总持股的16.75%[172] - 离任董事李区持股2,560,080股,占期末总持股的8.43%[172] - 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管期末总持股数为30,377,109股,期内无任何增减持变动[172] - 普通股股东总数报告期末为10,872人,年度报告披露前第五交易日末增至15,209人[161] - 最大自然人股东张弢持股11,835,865股,占比12.87%[162] - 王利琼持有121,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63] - 霍昊持有107,902股人民币普通股[163] - 王祥牛持有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63] - 梁伟持有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63] - 朱素焕持有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63] - 高志平持有90,500股人民币普通股[163] - 国有法人持股数量为9,000,000股,占总股本9.78%[156] - 其他内资持股数量为60,000,000股,占总股本65.22%[15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6.43%降至34.82%[159]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9,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由100%降至75%[156] - 无限售条件股份新增23,000,000股,占总股本25%[156] - 发行后公司股本由69,000,000股变更为92,000,000股,增幅33.33%[156][159]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0.16元[156]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3,680,000元,扣除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30,000元[156][159]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董事长张弢2014年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25.49万元[180] - 总经理欧洪先2014年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25.38万元[180] - 副总经理兼董秘邓剑雄2014年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15.98万元[180] - 财务总监潘炜2014年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13.5万元[180] - 副总经理罗华欢2014年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10.27万元[180] - 副总经理谢少华2014年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9.51万元[180] - 离任总工程师王玉枢2014年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47.89万元[180] - 离任副总经理李盘生2014年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18.44万元[180] - 董事邓晶2014年从公司获得应付报酬总额1万元[180] - 独立董事张江洋、苏武俊等2014年未从公司领取报酬[18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薪酬总额为239.2万元[181] 子公司和关联方财务数据 - 怀集发动机气门美国公司总资产为89,352,939.08元[69] - 怀集县和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953,318.17元[69] - 怀集发动机气门美国公司净利润为466,787.02元[69] - 怀集县和兴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6,003,382.09元[69] 重大合同和承诺事项 - 公司与某客户签订重大合同,合同账面价值为3611.38万元,已于报告期内完成[98] - 公司与某供应商签订重大合同,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正在执行[98] - 股东张弢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9][100] - 股东张弢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99][100] - 股东欧洪先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1][102] - 股东李盘生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后续12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50%[103][104] - 股东罗天友承诺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04] - 所有披露股东承诺事项均显示为正常履行中[99][101][103][10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106][107][108][109][11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05][106][107][108][109][110] - 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105][106][107][108][109][110]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5][106][107][108][109][110] -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5][106][107][108][109][1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105][106][107]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05][106][107] - 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50%[105][106][107] - 派息、送股等情况下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调整[105][107][108][109][110] - 相关承诺在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仍然有效[105][107][108][109][110] - 邓剑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25%[111]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112] - 深圳市同创伟业承诺锁定期满后6个月内不以低于发行价转让股份[113] - 国投高科技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以低于发行价转让股份[114] - 国投高科技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期末持股总数的25%[115] - 北京鼎晖时代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16] - 杨全德等个人股东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1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7] - 潘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股票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17]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25%[118]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离职6个月后12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所持总数50%[118] - 广州惟扬创业投资公司承诺因超募需公开发售股票时将按规定比例及数量转让股份[119] - 广州惟扬创业投资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19] - 张弢等一致行动人承诺在行使股东权利时与张弢保持一致行动[120] - 张弢等承诺人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121] - 深圳同创伟业等投资机构承诺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121]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有效期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123] - 若股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第一阶段措施[123]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第二或第三阶段措施[123] - 十大股东每年现金分红税后实得额的50%将提取作为股价稳定基金[124]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125] -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1.1倍[125] - 若回购后股价仍低于净资产领薪董事及高管将降薪20%[125] - 降薪措施持续至连续6个月不再出现股价低于净资产情形[125] - 新聘任董事及高管也需遵守股价稳定承诺[125]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26]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在责任确定后三十日内依法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127]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问题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将在认定后三十日内按发行价格回购全部新股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27][12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需补缴员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将按持股比例承担
登云股份(002715) - 2014 Q3 - 季度财报
2014-10-24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217,957,913.18元,同比下降0.6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30,033.59元,同比下降37.3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19,036.40元,同比下降82.1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604,088.58元,同比下降21.01%[7] - 总资产为770,736,909.73元,同比增长15.4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7,005,729.79元,同比增长73.76%[7] 成本和费用变化 - 水电、折旧、模具、工资、辅助材料等五项成本增加超过1000万元[15] - 供应商付款同比增长导致经营净现金流减少[16] - 公司2014年固定成本快速增长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水电费和人工成本[44] 业务运营表现 - 公司招工困难导致产能无法正常发挥[15] - 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整体售价和毛利短期下降[15] - 公司2014年配套汽油机产品销售比重提升但该类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44] - 公司2014年实施了部分老厂区搬迁工作对生产组织造成负面影响[44] - 工人招收不足导致部分关键工序存在较大用工缺口[44] - 从韩国引进的全自动设备需要进一步磨合调试暂未充分发挥高效生产特点[44] - 公司引入精益生产将工序集中管理模式改为连线生产模式工人仍在适应[44] 非经常性损益及政府补助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625,945.01元,其中政府补助为942,999.97元[8] - 获得广东省"扬帆计划"财政资金资助500万元[18] 股权融资及资本变动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万股,发行价格10.16元/股[17] - 公司注册资本由69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9200万元人民币,增长33.3%[17] - 以募集资金1.662184亿元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18] 利润分配方案 -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元,合计552万元[17] 股东持股及限售承诺 - 九名一致行动人承诺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至2017年2月19日[21][22] - 股东深圳市同创伟业持有45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6.52%[22][23] - 股东深圳市同创伟业承诺限售期为上市后12个月[23] - 股东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45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6.52%[24] - 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0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13.04%[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25%[26] 股东减持及价格承诺 - 股东深圳市同创伟业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23] - 股东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80%[24] - 股东国投高科技承诺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期末持股总数的25%[25] 股价稳定措施及承诺 - 公司制定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自股票上市日起三年[26] - 稳定股价触发条件为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7] - 十股东承诺从每年现金分红税后实得额中提取50%作为股价稳定基金[28]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净资产将启动第二或第三阶段稳定措施[27] - 截至季报公告日公司股价未低于每股净资产相关承诺正常履行[26] - 股票回购资金上限为公司最近一期末可动用流动资金的20%[29] - 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为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的1.1倍[29] - 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领薪董事及高管将降薪20%[29] 股份回购及赔偿责任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30] - 新股回购需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30] - 若因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足额赔偿[30] - 赔偿责任需在责任确定后30日内履行完毕[30] - 一致行动人承诺在监管认定后5日内启动回购程序[31] - 一致行动人需购回已转让股份并按银行存款利率付息[31] - 公司承诺在法律责任确定后30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程序[41] 信息披露及合规承诺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承诺[32] 同业竞争避免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11年2月15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并持续正常履行[34] - 持股5%以上股东(同创伟业、南海成长)承诺在持股不低于5%期间避免同业竞争并持续正常履行[35]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涵盖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争性业务的情形[34][35] - 承诺范围包括不制定可能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34][35] - 股东承诺将竞争性商业机会优先让予公司及其子公司[34] 股东责任及补偿承诺 - 公司全体股东承诺承担上市前可能需补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按持股比例分摊)[35][36] - 实际控制人承诺连带承担因人力资源公司违规导致的经济损失(按持股比例分摊)[36] - 实际控制人于2012年1月12日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并持续正常履行[36] - 实际控制人于2013年12月26日公布承诺约束措施并持续正常履行[36] - 承诺人未履行承诺需在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37] - 公司有权从承诺人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等收入中直接扣除以抵偿补偿费用[38] - 若无法足额补偿公司可依法处置承诺人所持股票用于抵偿费用[38] - 承诺事宜导致经济损失需在10日内向承诺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纠正[39] - 承诺方需在30日内以自有财产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全部经济损失[39] - 所承诺事宜发生后两个月内仍无法补偿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处置股票[40] - 涉及追偿事宜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41] 承诺履行状态 - 所有公开承诺截至季报公告日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34][35][36] 管理层业绩指引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40%至20%[43]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2,031万元至2,708万元[44]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85.19万元[44] - 公司预期2015年经营情况将有较大改观[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