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0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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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信股份(00270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09: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2] - 至少两名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决议至少经两名委员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2]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高管列席,征得同意可聘中介机构[12] -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安排,有记录并保存[12]
良信股份(00270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4 09:17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内审报告[6]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5] 审计重点内容 - 审计非经常性资金往来关注资金往来方、审批程序等[11]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11]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12] - 审计重要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等[14] - 审计重要关联交易关注关联方名单等[14] - 审计业绩快报关注是否遵守准则等[16] 审计相关制度 -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工作,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4][5]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3] - 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6] 报告与奖惩 - 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8]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18] - 内审机构和人员成绩显著给予肯定、表彰和奖励[21] - 内审人员违规构成犯罪追究刑责,未构成犯罪给予行政处分[22] - 被审计对象违规根据情节给予处分、处罚或提请处理[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4]
良信股份(0027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4 09: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以一年度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算可转让数量[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2]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当年度可转让数量[12]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信息申报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4] - 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区间不超3个月[15] 买卖限制时间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季报、业绩预告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7]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7] - 申报离任信息两交易日起所持股份全部锁定[20] - 离任后六个月内增持股份将锁定[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份数据统计等工作[16] - 持股变动达规定需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6]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8]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9] - 离任需委托公司申报信息并办理加锁解锁[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负责解释[20][21]
良信股份(00270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09:1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 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合理确信财务 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四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独 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
良信股份(0027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4 09:17
内幕信息管理责任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报送公告[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重大事件需报送公告[7] 内幕信息处理流程 - 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控制信息传递[10]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核实[10] -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出具书面承诺,监事会监督[11] 档案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信息至少保存十年[17]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至深交所[14]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二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17] 其他规定 - 制度自2025年10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一事一记[13] - 重大事项需制作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6] - 重大事项披露后变化应及时补充报送档案[14] - 董事等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7]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良信股份(002706) -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4 0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2154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312.5020万元,股份总数为112,312.5020万股[5][13] 股权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前,任思龙持股853.5312万股,持股比例13.2126%[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樊剑军等5人各持股569.0192万股,持股比例8.8083%[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8.0000万股,持股比例8.0186%[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任思荣持股504.9539万股,持股比例7.8166%[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16] - 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因特定情形收购需经股东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7][18] -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可触发股份收购[19] - 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否则可起诉[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可提名董事候选人[6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6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公司面临收购导致控制权转移时,每年度股东会上改选董事总数不得超董事会组成人数的四分之一[6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8] - 公司职工人数达三百人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应有职工代表[6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1] - 公司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71]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1年内或协议约定期限内有效[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7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5] - 董事会有权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奖惩[75]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关注,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满足一定条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0]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4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3]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9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95]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4]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延误需披露原因[10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5]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5%[105] - 资产负债率高于60%或经营性现金净额占净利润比例低于5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6] - 公司每年度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0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6]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21]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4]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4]
良信股份(0027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09:17
董事选举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或董事会可提名新董事候选人[8] - 特定情形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9] - 选举董事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 董事职责与权利 - 董事履职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7] - 董事候选人存在特定情形公司需披露情况[7] - 董事享有出席会议、提议案、独立表决等权利[11]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1] - 董事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牟利,违反保密义务将被诉讼[14]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5]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1] 董事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29][30]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30]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31] - 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29][17]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会议提前三日书面变更通知,不足三日需处理[32] - 提案人按规定时间提交提案[34]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35] - 任职期内未出席会议超半数需说明披露[35] - 邀请无关人士列席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36] - 全体董事过半数反对通讯开临时会则现场召开[37] 董事会决议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41] - 通讯表决决议自收到过半数书面签署文本生效[45] - 传真签署需补签决议及会议记录[45] 决议执行与监督 - 每次董事会汇报以往决议执行情况[46] - 董事可质询决议落实情况[46] - 董事会秘书汇报执行情况并传达董事长意见[46] - 董事会秘书可协助督促检查决议实施[46] - 董事会可要求经理层汇报实施及经营情况[47]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49] - 规则修改、补充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49]
良信股份(0027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09:1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 ...
良信股份(0027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4 09:1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生 国健")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 ...
良信股份(0027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0-24 09: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进一步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审议本工作细则 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等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事项 的会议。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等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并经全体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