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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教育(0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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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教育(0026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2][6] - 有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4]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三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6] - 聘任时应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解聘需充分理由[7] - 特定情形发生一月内解聘[8]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1]
凯文教育(0026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响应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十日内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5][6] 召集条件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7]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8] 董事提名与选举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特定主体提名[10]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10][11]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投票时间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1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投票权征集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2] 主持安排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由董事推举主持[19]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成员推举主持[1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19] 报告与计票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19]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1]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列明相关内容[2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25]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提案方案[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26] 规则实施与解释 -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凯文教育(00265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财务资助审批 - 对外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并披露[4][5]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资助对象限制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特定情况可对关联参股公司资助[5][8] 对控股参股公司资助 - 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否则需说明原因[6] 资助流程 - 审议前了解被资助方情况,审议作审慎判断[9] - 提供资助应签协议,需求部门负责风险调查评估[8] 信息披露与责任 - 按权限审议后董事会办公室披露,按法规要求披露信息[9][13] - 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及补救,违规追究责任[9][12]
凯文教育(0026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全体董事同意可免[6]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或提案,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不得超受托两名董事,不得委托已受托两名的董事[10] 会议表决 - 除一致同意外,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11]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13]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有额外要求[13] - 关联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要求[14] - 部分董事可要求会议暂缓表决[15]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15] - 董事会决议公告按规定办理,公开前相关人员保密[16] 档案保存与决议落实 - 董事会将相关档案存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1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16] 规则实施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8]
凯文教育(00265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新策略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规范与投资者交流[2] - 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需坚守诚信、提示风险等[4][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口管理,明确内部审核流程[10] - 特别重要或敏感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3]
凯文教育(00265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重大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30万以上、与法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诉讼和仲裁涉案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7]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需报告[9]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报告[11]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应第一时间向董秘报告[12]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2]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含原因、协议、批文等[1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3]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13] - 高管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13] 信息保密与责任 - 董事等未公开信息前控制知情范围并保密[14]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14] - 信息披露违规由报告义务人担责[14] -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凯文教育(0026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2]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0]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11] 股份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 [15] - 拥有权益股份超已发行股份50%,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 [15]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六个月 [1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 [16] - 属于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时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 [17] 股份交易披露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21] - 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公告 [22]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 [2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 [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与新法规或修改后章程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8]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30] - 制度修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0] - 制度发布主体为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1] - 制度发布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2]
凯文教育(0026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13] 信息披露要求 - 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6][8] - 信息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7] 特殊情况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符合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需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27]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4] - 发生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7] - 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8]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1] 披露责任 - 董事、高管应保证定期、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3]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和协调人[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义务[27] 报告编制与审核 - 总经理等应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23] - 定期报告编制由各部门分工,经多环节审核后上报深交所并公告[29] 临时报告程序 - 编制、审议与披露分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不需审批两种程序[31][32] 信息传达与保密 - 非正式公告方式对外传达信息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合规性审查[33] - 重大信息未披露前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35] - 保密信息提前泄露造成损失责任人需赔偿[35]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应第一时间报告深交所并披露[35] 财务信息管理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36]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37]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37] 其他事项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和听取其陈述意见[39] - 信息披露公告文稿等置备于董事会办公室供查阅[4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40]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41] - 对信息披露失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43] - 有权追究擅自披露信息的顾问等的责任[4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8]
凯文教育(002659)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交易审议规则 - 期货、衍生品交易保证金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期货、衍生品交易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信息披露规则 - 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9] - 按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业务信息[9] 投资交易原则 - 开展投资交易应遵守规定,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3][4]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投资交易[4] 投资操作要求 - 投资前成立工作小组,在授权范围内操作[7]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投资及交易视同上市公司行为[12]
凯文教育(0026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0: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管理与流程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流转需经相关负责人共同批准[9] - 知情人传递信息应告知并登记[9] - 拒绝无合理理由要求提供非公开信息请求[9] - 重大事项做好管理,分阶段披露并报送[13][15] 档案与自查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备知情人档案[10] - 筹划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5]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5]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报送[15] - 董事会核查知情人信息真实性[16]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备案[16] - 报送档案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16]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6] - 知情人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交易[18] - 制度自审议通过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