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3]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5] - 对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确认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累计变动为损失准备[6] -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等运用简化计量方法计量损失准备[6]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估计 - 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估计预期信用损失[6] - 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估计预期信用损失[6] - 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估计预期信用损失[7]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计量 - 除特定计量方法外的金融工具,按信用风险阶段计量损失准备,第一阶段按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二、三阶段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7] 坏账损失确认 - 满足债务人撤销等条件或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9] 存货计量 - 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差额计提跌价准备[12] - 存货跌价准备按不同情况确定可变现净值并计提或转回[13] 长期资产减值 - 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一般不得转回[15] -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减值准备不得转回[16][17] - 无形资产按单项项目计提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至少每年终了测试[19] - 商誉至少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损失不得转回[22] 资产减值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期末组织分析资产减值情况[24] -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有相应规定[24] -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资产损失及时核销[25] - 计提或核销资产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2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行[28]
博彦科技(002649) -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