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00264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6] - 诉讼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7] - 连续12个月诉讼仲裁累计达标准需报告[7]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变化应报告[10] - 关键人员辞任或被解聘需报告[8] - 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形应报告[10] 报告时间与制度 - 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向董秘报告并确定联系人[13] - 履行通知义务需24小时内通知董秘[14]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责任与生效 - 相关人员需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8] - 未及时上报追究连带责任[18]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7] 其他 - 董秘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16] - 报告制度和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资料需责任人签字[16] - 高管督促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