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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00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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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6 10:13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2]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2] 业绩数据 - 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46.14亿元,审计业务34.08亿元,证券业务15.16亿元[2]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17亿元[2] 审计相关 - 2023年续聘立信为审计机构[3][4] - 2024年沟通2023年度审计工作[4] - 立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万安科技: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4-04-16 10:1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 | | | | --- | --- | --- | --- | |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 | | | | | 交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并 | 是 | | | | 得以执行。 | | | |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 | | |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 | 是 | | | | 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 | | | |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 | | | |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 | | | | | 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 | 是 | | | | 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 | | | |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 | 不适用 | 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 | | | 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 | | | |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 | | | | | 会对 ...
万安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6 10:11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斯陈锋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398,25 ...
万安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6 10:1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398,252.89万元,同比上升18.38%[6]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53.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66%[16]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9.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3%[19]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3.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93%[19] - 2023年净利润为3.18亿元,上期为0.67亿元,同比增长375.56%[28] 财务指标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12.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80%[16] - 2023年末存货账面余额74,507.6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503.45万元[6] - 2023年应收款项融资为1.7688407711亿元,上年为0.3468829590亿元,增长410%[22] - 2023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0.6215686013亿元,上年为0.2000000000亿元,增长210.78%[22] 现金流情况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70亿元,上期为0.72亿元[34]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0.59亿元,上期为 - 1.85亿元[34]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06亿元,上期为1.50亿元[34]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将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6] 税务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66] - 公司2023 -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167]
万安科技: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6 10:11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 向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航机械")(原诸暨市万强机械厂) 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 2,300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200万元。 (2)因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与安徽万安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安徽万 安环境生产所需电力由安徽万安变电所提供,安徽万安环境需向安徽万安支付工 业用电费,2024年预计700万元。 (3)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拟 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4 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200万元。 (4)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公 ...
万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6 10:11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 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万安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闫建来)
2024-04-16 10:1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 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963年出生,历任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联营公司(中汽总公司)科员、规 划部长,中央赴豫讲师团教师,北京广丰钢板弹簧厂总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零部件部部长、《汽车导讯》主编等,现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兼任 中国科协智能制造联合体副秘书长,中国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中国大学 生方程式汽车大赛组委会执行主任,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司独立董事。擅长汽车相关。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
万安科技: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6 10:11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 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陈锋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江学芳女士、独立董事谢雅芳女士。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
万安科技: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16 10: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4万股[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964.6926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47964.692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其他特定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4]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并披露[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赔偿[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4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股东大会[43]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3] - 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处置权限[75] - 董事会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权限[75] - 董事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借贷、委托贷款等权限[75] - 董事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权限[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占三分之一[8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2] - 公司盈利且现金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93] -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0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1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3]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4]
万安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6 10:1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下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 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