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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润股份(00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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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润股份(0025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0:5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独立董事履职问题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4]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7][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资料保存十年[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4]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34] 其他规定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修改[37][38]
百润股份(00256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0: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3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8548555元[8] - 刘晓东持股3104万股,持股比例51.74%;柳海彬持股1456万股,持股比例24.27%[15] - 公司发起人认购6000万股,占比100%[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854855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日起十日内注销[20] - 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0] - 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4]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31]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损害公司利益,上述股东可按规定诉讼[32]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8]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持股1%以上股东投票权[59]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1] - 候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票数方可当选[62][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77] - 对外交易、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股东会决定[80][81] - 对外交易、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未达股东会标准情况由董事会决定[81] - 年度累计净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银行借款、授信协议由股东会决定[82] - 年度累计净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情况的银行借款、授信协议由董事会决定[83] - 公司与其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83] - 公司与其关联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股东会标准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批准[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7] - 对于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 当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8]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0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60天通知[115]
百润股份(0025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办法
2025-10-27 10:5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千股可全转[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度基数[6] - 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4]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3][4]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二日内报告并公告[7]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违规人员应主动交回[11] 数据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检查披露情况[11]
百润股份(0025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0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 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 ...
百润股份(0025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0: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 委员会成员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8] 实施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经审议批准后生效[11]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11]
百润股份(00256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0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 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 ...
百润股份(00256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0:50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推选,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 ...
百润股份(0025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0: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 ...
百润股份(0025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10:50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 ...
百润股份(00256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0:45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 刘晓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