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0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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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回应 职务侵占案件获提级办理
证券日报网· 2025-09-12 08:16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立案告知书于9月1日送达[1] - 安徽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2021年至2023年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与多家劳务及建设公司的业务不真实 成本费用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 导致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1] - 虚构交易涉及贵州开阳某劳务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 包括劳务工程业务及台车掘进业务[1] 违规事件原因与进展 - 管理层2023年底发现原管理人员金某辉、黄某利等人虚构成本费用套取公司资金[2] - 黄席利等涉嫌职务侵占案于今年4月底获提级办理 案件侦破工作已有积极进展[2] - 独立董事朱克亮在董事会会议上对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及半年报投弃权票 无法保证报告真实性[3] 市场影响与责任认定 - 公司业绩此前已饱受市场质疑 独立董事表示将根据案件办理进展对定期报告重新审议判断[3] - 业内人士指出虚构交易导致财务报表失真并造成投资者损失的 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 律师协会专家强调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核心组成部分 需通过完善内控制度规避违规风险[2]
司尔特(002538) - 002538司尔特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912
2025-09-12 01:20
案件调查进展 - 黄某某案件已于2025年4月底获提级办理 公司认为案件办理已有积极进展 主要人员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2][3] - 公司全力配合案件办理 不存在内斗内耗情况 [2] - 公司初步判断不存在因连续3年虚假记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但最终结论需依据调查结论 [3] 财务与经营状况 - 2025年半年度存货金额达10.94亿元 同比增加2.57亿元 其中原材料增加0.51亿元 产成品增加近2亿元 主要因生产和储备磷铵用于出口 [10] - 硫铁矿因杂质含量高不宜作为矿制酸原料 一般作为配重矿销售 价格与主流市场差距较大 产能未充分发挥影响规模效益 [11] - 公司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抵销的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11] 磷矿项目进展 - 永温磷矿安设方案正处于修改落实阶段 将进行再次上报 审批通过后进入建设期 不代表立即投产 [5][6][9] - 公司正加快推动明泥湾深部资源采矿权手续办理工作 [9] - 贵州路发正加快完成永温磷矿安设方案首次审批意见的修改落实工作 [6] 股东与股权问题 - 控股股东持有的司尔特股权在重整执行期间不存在被处置的情况 [5] - 公司及控股股东未以任何形式参与操控股价 [1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为44794户 [12] 资金与融资策略 - 公司暂不考虑实施股份回购或管理层增持 因贵州磷矿及磷化工项目有较大资金需求 将通过利润分配回馈投资者 [8][9] - 公司将根据长短期资金需求 融资条件 产业资源等因素综合判断融资方式和具体方案 [4] 业务合作与未来规划 - 公司与贵州磷化存在磷矿石采购业务合作 [7] - 未来利润增长点将集中在复合肥业务和明泥湾磷矿业务 公司将持续推动矿化一体化建设 [10]
司尔特9月10日获融资买入988.05万元,此前被立案股民可索赔
搜狐财经· 2025-09-11 10:01
融资交易情况 - 9月10日融资买入988.05万元 占当日买入金额38.92% [1] - 当前融资余额2.99亿元 占流通市值6.75% 低于历史50%分位水平 [1] 监管立案情况 - 9月1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32025004)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 - 立案依据为《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1] 财务报告争议 - 4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年度报告时 董事吴玉光 朱克亮对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2] - 两名董事无法保证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报真实准确完整 [2] - 弃权理由:职务侵占犯罪案尚未办结 可能存在监管认定范围外的虚构交易影响财务报表 [2] 投资者索赔事宜 - 索赔时间范围:2022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期末持有者 [1] - 索赔依据:信披不及时不准确造成投资损失 [1] 公司背景信息 - 参与招投标项目300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96条 [2] - 4月30日发布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1]
司尔特9月9日获融资买入1373.39万元,融资余额2.92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9-10 01:58
股价与交易表现 - 9月9日公司股价上涨1.36% 成交额达1.01亿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1373.39万元 融资净买入596万元 融资余额2.92亿元占流通市值6.56% [1] - 融资余额处于近一年40%分位低位 融券余额处于近一年70%分位高位 [1] 股东结构变化 - 股东户数4.48万户 较上期减少6.66% [2] - 人均流通股19055股 较上期增加7.13%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增持172.89万股至786.68万股 位列第四大流通股东 [3]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83亿元 同比增长7.15% [2] - 归母净利润9518.08万元 同比大幅下降41.96% [2] - 主营业务构成:三元复合肥51.84% 磷酸一铵30.78% 矿资源类11.52% [1] 分红与股东回报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4.59亿元 [3] - 近三年累计派现5.29亿元 [3] 公司基本情况 - 主营业务为磷复肥、专用测土配方肥及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1] - 成立于1997年11月5日 2011年1月18日上市 [1] - 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1]
司尔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9 14:13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9月9日晚间召开[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议案的提案[2] - 多项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中获得通过[2]
司尔特: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9 14:13
公司治理动态 - 司尔特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9月9日晚间召开[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修订章程,明确多项核心要点
新浪财经· 2025-09-09 13:33
公司基本情况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3,555,763元 [1] - 公司以促进农业增产 农民增收 农村发展为经营宗旨 经营范围涵盖复合肥料 专用肥料等多种肥料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 以及硫铁矿等矿产的开采 加工和销售 [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53,555,763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 股份与资本管理 - 公司或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经规定程序批准 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1] - 公司增加资本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多种方式 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限制 收购方式和后续处理有明确规定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1]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人 独立董事3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 [2]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2] 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制度 - 公司设总经理1名 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与董事相同的任职限制和义务规定 [2] - 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相关费用由股东会决定 [2] 运营与信息披露 - 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送出 邮件等形式发出 公告指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 [3] - 公司在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 解散和清算方面有详细的规定和程序 以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 - 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营规则 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3]
司尔特: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9 13:19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2] - 提名袁其荣、袁鹏、胡蓁、徐俊、左声兵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提名魏朱宝(会计专业人士)、朱克亮、沙风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新任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2]
司尔特(002538)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1:02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6]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6]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7]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7]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8]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2]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3]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应澄清[1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18] -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构[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他人不得干预[1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审议[20]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2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程序处理并披露[21]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出现应披露重大信息时需通报并披露[24] - 对相关责任人处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备案[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报深交所备案[31] 内部流程与审查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相关时点最先发生时启动内部流程[22] - 信息披露前需履行多道审查程序[23] - 经董事会授权部分人员可代表公司披露信息[24] - 公司各部门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完成信息披露工作[25] 信息更正与沟通 - 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6]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27]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