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0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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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002518)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 |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1 月修订) 二○二五年十一月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于2010年12月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Ksta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401、402 室。 邮政编码:51805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222.5094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 ...
科士达(0025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制度建设 - 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保护权益[2]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和修订权属董事会[16][17] 管理原则与沟通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等[4]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信息[6]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设立联系电话、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等[8][9] 活动安排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开业绩说明会[9][10] - 可安排现场参观并合理安排活动[11] 职责与人员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8项[12]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13] - 人员需具备素质和技能,可定期开展培训[13] 档案管理 - 活动记入档案,至少包括参与人员等4项内容[13] - 档案按方式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3][14]
科士达(0025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 ...
科士达(002518) - 反贪腐与举报投诉管理制度(原制度名: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政策适用与定义 - 制度适用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各业务板块等[5] - 明确腐败、商业贿赂及舞弊等行为定义[6][8] 组织与职责 - 董事会督促建立反贪腐文化和内控体系[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反贪腐工作领导和主要负责机构[17] - 管理层建立内控机制,设举报投诉渠道[18] - 审计部监督商业道德事宜,为举报受理中心[19][20] 举报相关 - 鼓励检举,明确举报途径和不受理情况[28] - 提供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和地址[29] - 区分不同人员举报的处理流程[31] - 规定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及后续措施[32][33] 调查权力 - 举报管理部门和调查人员有相应调查权力[35][37] 风险防控 - 管理层评估风险,建立控制程序和机制[38] - 对政策进行沟通培训,对新进员工开展教育[40] - 针对贪腐舞弊制定教育和处罚政策[41] - 对高风险区域建内控措施,持续监督[42] 人员管理 - 调查准备聘用或晋升人员背景[43] 案件处理 - 案件发生后采取补救措施,处理违规者[45] 奖励政策 - 按挽回经济损失不同额度给予奖励[46]
科士达(0025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 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 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等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 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登记和保管 内幕信息知情人 ...
科士达(00251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 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报董事会 批准,负 ...
科士达(0025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章程中确定的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 作。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障总经理行使 职权、履行职责并承担义务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 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 经理、副总经理 ...
科士达(0025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第三条 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 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投资项目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有预期的投资回报,并注重投资 风险,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证券投资、 ...
科士达(0025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制度程序并披露信息[2] - 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多种[6] - 公开选聘应发布含基本信息和评分标准的文件[7] - 最终选聘结果应公示,含拟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7] 业务要求 - 受聘事务所应按时完成业务,不得转包分包[9] - 聘期一年可续聘,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9] 改聘情况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11] - 改聘公告需详细披露相关情况[12] 监督处罚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14] - 违反规定可责令解聘并通报责任人[14] - 违约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4]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14] - 事务所分包转包或报告有问题不再选聘[14]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16]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与法规和章程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16]
科士达(0025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1:46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差错占上年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千万为重大差错[6] - 净资产差错占上年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千万为重大差错[6] - 收入差错占上年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千万为重大差错[6] - 利润差错占上年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五百万为重大差错[7]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9] - 业绩预告与年报方向一致但幅度或金额超20%且无解释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超20%且无解释为重大差异[10]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对年报信息披露担责[12]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财务报告担责[12]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责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