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0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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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 -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09: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6] 舞弊行为定义 - 舞弊行为包括索取贿赂、职务侵占等多种情形[9][11] 反舞弊管理架构 - 董事会督促建立反舞弊文化环境,授权审计委员会指导工作[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反舞弊领导和负责机构,指导审计部工作[12] 举报流程 - 举报电话为19926657165,电子邮箱为jiancha@chn - das.com[17] - 普通及中层实名举报审计部报总经理,匿名先评估[17] - 牵涉高层审计部报董事会,董事会决定调查事项[14] 舞弊处理 - 发生舞弊案后评估并改进受影响业务内控[20] - 证实舞弊员工按规定处分,触犯刑法移送司法机关[20]
达实智能(0024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09:0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 - 特定4种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股份计算规则 - 年末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4] 信息申报要求 - 6种时间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新任董高在通过任职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 股东参照执行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本制度执行[9]
达实智能(00242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09:01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7] - 公司设立审计部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7]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且须专职[8]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0] - 审计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次一年度计划[12]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4]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1] 审计工作分类与方式 - 审计工作分为财务、内控、专项、管理、审计调查五类[18] - 审计工作方式有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两种[18] 审计项目流程 - 审计项目需立项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20] - 审计部门应在实施审计前三天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时送达[20] 审计意见与回复 - 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五天内提出书面意见[21] - 被审计单位等应在审计决定送达一个月内向审计部门书面回复[22]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在审计报告发出90日内立卷归档[30]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5年以上)、短期(5年及其以下)三种[30]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的被审计公司(部门)和个人将被公司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26] - 审计工作人员违规将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26]
达实智能(002421)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4 09:01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 - 公司金融资产初始会计确认时划分为四类[8] - 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处理因资产类别而异[12] - 公司按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后续计量,部分情况除外[12] 金融资产确认与减值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条件时终止确认[14] - 资产负债表日对部分金融资产检查减值[14] -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量因资产类别不同[15] 公允价值确定 - 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按不同情况确定公允价值[17] -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17] - 交易所上市股票和权证以收盘价估值,背离10%以上用当日均价[18] - 资产支持证券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难计量时按成本后续计量[18] - 交易所发行未上市品种按不同情况估值[20] - 交易所停止交易等非流通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20]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20] -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按不同情况确定公允价值[24] 估值管理 - 公司建立金融资产估值系统,财务人员复核审查并与投资管理部门核对[20] - 公司成立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工作小组评估估值原则和程序[21] - 单项资产因估值方法不同影响当期损益100万元以上,管理层确定估值方法[21] - 单项资产因估值方法不同影响当期损益500万元以上,董事会讨论确定估值方法[21] - 参与估值人员不尽责致重大资产估值错误,公司追究责任[21] 办法执行 - 本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并生效[23]
达实智能(002421) - 《预计负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09:01
预计负债确认 - 履行现时义务经济利益流出可能性超50%但≤95%可确认预计负债[2] 事项概率定义 - >95%但<100%为“基本确定”[2] - >50%但≤95%为“很可能”[2] - >5%但≤50%为“可能”[2] - >0但≤5%为“极小可能”[2] 审批权限 - 单笔<500万且累计未超净资产2%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4] - 单笔≥500万且累计未超净资产5%由董事会审批[4] - 超董事会权限经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负责与复核 - 财务部负责确认和计量,半年末或年末会同多部门测试形成报告[4] -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复核,不符需调整[3]
达实智能(0024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09:0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如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14][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9] 提案相关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候选人提出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2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累积投票制下出席股东会股东选举票数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33] - 每位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对应的选举票数[3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36]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需说明[3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9] - 本规则“以上”“内”包含本数,“过”“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1]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修订权属于股东会[41]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41]
达实智能(002421)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09:01
财务体制与人员管理 -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设财务负责人一名[8] - 财务人员后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68小时,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13] - 建立财务部核算岗位定期轮换制度,至少每三年轮岗一次[12] 预算管理 -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16] - 预算编制由总经理负责,财务部汇总审核,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16] - 预算一般半年可调整一次,特殊情况调整需经相应审批[18] 资金管理 - 库存现金结算起点为1000元,限额一般为三天日常零星开支需要[22] - 所有现金收支由专职出纳负责,应日清月结,账款相符[22][23] - 银行账户印鉴实行两章分管并用制,网上银行支付分人操作[25] 费用管理 - 公司费用分管理、财务、销售费用核算[32] - 办公用品采购至少比对三家供货商价格[33] - 业务招待费按先申请后报销原则,控制在费用预算内[34] 往来账款管理 - 财务人员至少每半年与往来单位核对各种往来账款[43] - 应收各种款项每半年要与欠款人核对,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43] - 公司应于每季度末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43] 采购与存货管理 - 采购活动前需各事业部、生产部门签发“采购申请单”并审批[5] - 每月月末,生产车间对结存“领用材料”办理“假退料”手续[53] - 公司每隔半年组织多部门对存货资产进行全面盘点[57]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20 - 50年,运输工具5年等[63] - 无形资产按成本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采用直线法摊销[95][97] - 公司至少每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97] 投资与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三种[71][72] -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84] - 投资性房地产初始按成本计量,后续可采用成本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92] 收入与报表 - 企业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分时段和时点确认[100] - 季度会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3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20天内报出[117] - 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114] 税务与发票管理 - 公司应交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134] - 公司指定专人作为发票管理员统一购买、开具、管理发票[134] - 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发票,责任人罚款100元[137]
达实智能(002421) - 《资产损失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09:01
资产损失确认 - 资产损失包括坏账、存货、固定资产等损失[6] - 逾期三年以上应收款项符合条件可确认为坏账损失[9] - 报废、毁损存货净损失为账面值扣除残值等后的金额[10] - 盘亏固定资产净损失为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金额[13] - 不具控制权股权投资超10年且被投资单位连续三年亏损资不抵债可确认损失[14] - 具控制权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经营亏损损失[14] - 债权投资被投资方终止根据清算报告确认损失[15] - 债权投资被投资方未终止可根据协议确认损失,投资未满需公证[15] - 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致损失无法追回债权按坏账损失确认[14] 资产损失核销审批 - 核销单项5万元以下资产损失由主管副总裁审批[20] - 核销单项5万元以上但未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资产损失由公司总裁审批[20] - 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经多流程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20] - 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资产损失审计与披露 -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部对本年度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情况审计并披露[26] - 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企业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信息包括证据充分性与确凿性等内容[2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资产损失核销情况[27] 资产损失财务处理 - 公司确认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对资产账面余额和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作本期损益处理[18] - 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办理资产损失的税务核销手续[21] 制度制定依据 - 制度制定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6]
达实智能(0024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4 09:01
董事任职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多于全体董事人数1/2[8] 总经理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 总经理聘任与职权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6] - 总经理有决定经营性事项、签署经营性合同等审批权限[12] - 总经理可就经营性事项授权相关人员行使职权[12] 总经理办公会议 - 分例会和临时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19] - 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列席含财务负责人等[19] - 需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0] 总经理报告义务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一次[23] - 董事会要求时五日内报告工作[23] - 发现公司相关方涉嫌违规及时报告[24] - 任职期间特定情形第一时间报告[25] 其他规定 - 总经理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由董事会决定[26]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可被限制权利等[26] - 细则未规定或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8] - “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不满”不含本数[28]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负责解释并自通过日执行[28]
达实智能(0024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09:01
审计制度与流程 - 公司制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3] - 审计委员会应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关注重大问题[3] - 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3] 审计监督与决策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4] - 年审前后审计委员会均需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4][5] - 审计委员会对年报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审核[4] 事务所管理 - 续聘或改聘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评价并提交董事会决议[4]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确需改聘按规定处理[4] - 督促事务所履行保密和专业职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