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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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0023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 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 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
亚太药业(00237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所有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 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 ...
亚太药业(0023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2-08 11: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亚 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
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 ...
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太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 ...
亚太药业(002370) - 章程修正案
2025-12-08 1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监事会的职权转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现对修订情况做以下说明: 1、统一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相关内容,统一将原《公司章程》中的"监事 会"、"监事"删除或根据具体情况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成员"等; 3、本次修改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 引用的各条款序号)、章节标题变化、标点符号变化及格式的调整等,在不涉及实质性内容 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 《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亚太药业(00237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2-08 11:16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章程修订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9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
亚太药业(002370) - 关于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12-08 11:16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93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 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二级子公司变为一级子公司并注销的议案》,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 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绍兴雅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医药") 100%股权转让给亚太药业,雅泰医药由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变为一级 全资子公司,并同意注销绍兴雅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二级子公司变为一级子 公司并注销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 书》,雅泰医药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 1 - 本次注销后,雅泰医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 ...
亚太药业(00237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2-08 11:16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9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 作需求等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 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变更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的规定。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 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