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亚太药业亚太药业(SZ:002370)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所有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 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