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亚太药业亚太药业(SZ:002370)2025-12-08 11: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太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