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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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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1-01 12:43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9位董事实到[1] 议案表决 -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赞成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赞成通过[3]
赫美集团(002356)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0:46
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0,344,326.29元,同比增长160.6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84,526.56元,同比下降72.3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024,076.50元,同比下降4,901.37%[2] - 公司总资产为825,392,560.02元,同比增长3.09%[2] -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为157,138,214.05元,同比增长25.3%[27] - 营业总成本为192,943,642.81元,同比增长41.1%[27] - 净利润为-36,578,666.53元,同比亏损扩大197.3%[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024,076.50元,同比大幅下降[3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43元,同比下降228.4%[2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3,048,937.92元,同比增长25%[3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03,084,208.81元,同比增长146%[30]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9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投资活动[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53,710,219.84元,同比减少3,023,823.00元[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3,342,726.51元,同比减少2,688,851.12元[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9,000,000.00元,同比增加5,316,511.11元[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284,265.60元,同比减少6,625,582.99元[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15,734.40元,同比减少1,309,071.88元[3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79,652,247.55元,同比减少6,154,243.51元[3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65,207,593.32元,同比减少556,571,452.79元[31]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32] 资产与负债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75,574,753.00元,较期初余额545,675,146.35元减少49.5%[2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9,554,871.76元,较期初余额25,113,981.39元减少22.1%[2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7,266,051.04元,较期初余额8,007,873.56元增加490.3%[2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存货期末余额为92,812,531.66元,较期初余额67,571,542.72元增加37.4%[2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20,216,896.76元,较期初余额68,276,078.56元增加76.1%[2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38,638,588.89元,较期初余额16,455,274.77元增加134.8%[2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3,664,344.30元,较期初余额8,072,446.67元增加193.1%[2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849,050,036.45元,较期初余额-2,817,158,530.58元减少1.1%[26] 业务扩展与投资 - 公司本期新增加气站业务,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31%[5] - 公司本期购买理财及收购资产支付现金,导致货币资金减少49.50%[5] - 公司本期新增光伏发电制氢项目投资,导致在建工程增加100.00%[5] - 公司本期新增加气站业务销售,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5.43%[5] - 公司本期调整尚未清偿的破产重整有财产担保债务,导致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499.94%[5] - 公司本期增加备货以及预付商品采购款,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901.37%[6] - 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以11,2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祥光能源[10] - 公司与关联方鹏飞绿能共同投资设立鹏飞氢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00%[12]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增资25,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2,750万元,鹏飞绿能增资12,250万元,增资后鹏飞氢美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13] - 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氢美对其下属子公司沁源氢美增资18,000万元,聚能新燃料增资4,000万元,增资后沁源氢美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聚能新燃料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13] - 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以1,259万元和2,683万元收购方山加气站和交口加气站,两座加气站已完成资产交割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14][15] - 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以672万元收购寿阳县润泽天然气经销有限公司100%股权,寿阳润泽已完成股权变更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15] - 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新燃料以765万元收购宁武县中广源通洁净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以1,355万元收购安泽加气站,两项资产已完成交割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1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沁源氢美拟投资新建"120MW光伏发电制2000吨/年绿氢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为70,208万元[1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城氢美拟投资建设"262.5MW风力发电制0.8万吨/年绿氢及15万吨/年绿色甲醇一体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为313,501.50万元[20] 股东与股权变动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1,053股[7] - 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17.11%的股份,持股数量为224,386,125股[7] - 王雨霏持有公司11.90%的股份,持股数量为156,102,630股[7] - 时代榕光与孝义富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58%的股份,持股数量为269,916,059股[8]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雨霏女士拟将其持有的6,5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分别转让给天蝎座基金和元程序基金[21] - 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王雨霏女士将持有公司24,902,63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22]
赫美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0-24 08:56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9位董事全到[1] 人事变动 - 会议通过聘任宋晓飞为财务总监的议案,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2] - 宋晓飞1982年生,清华硕士,有万达、万科任职经历[6] - 宋晓飞未持股,无关联关系及不良记录[6]
赫美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09 10:4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9日15:00召开[3]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211名,代表股份284,415,659股,占比21.6903%[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274,343,259股,占比96.4586%[6] -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274,339,759股,占比96.4573%[6] 律师意见 -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8]
赫美集团: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09 10:43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发布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至15:00[5][6]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211人,代表股份284,415,659股,占比21.6903%[7] 议案表决 - 《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占比分别为96.4586%、3.5182%、0.0232%[9] -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占比分别为96.4573%、3.5195%、0.0232%[10]
赫美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24-09-27 11:1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赫美集团 股票代码:00235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174/ 北京市朝阳区蓝堡国际中心 1 座 2709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2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
赫美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雨霏)
2024-09-27 11:1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赫美集团 股票代码:00235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雨霏 住所/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2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 ...
赫美集团: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27 11:1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 持股 5%以上股东王雨霏女士于近日与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京元程序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程序基金")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雨霏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6,56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元程序基金(以下简称"本 次权益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元程序基金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协议 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得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双方严格按照 ...
赫美集团:关于资产收购的进展公告
2024-09-26 08:5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收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收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 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泽聚能")以现金方式收购安泽加气站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8)。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安泽聚能已办理完成安泽加气站经营资质的手续,取得了临汾市行政 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 证等经营资质。 截至本公告日,安泽聚能持有的安泽加气站已经具备经营条件且完成了 ...
赫美集团: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9-19 09:11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涉及 8 名投资者诉讼一审判决金 额合计 372.78 万元;公司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 8.99 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判决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 公司已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 近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粤民终 3048、3049、3050、3052-3055、 3051 号】。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涉及 8 名投资者的 诉讼索赔案件作出二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 8 名投资者诉讼事项及一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