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00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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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00235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16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问责力度,提升年报披露质量和透明度[2] 人员要求 - 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不得干扰审计工作[2] 责任情形 - 造成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致损失、不良影响应追究责任[3] 追究原则 - 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等原则[3][4] 差错情形 - 包括财务报告等多种差错情形[6] 处理措施 - 有重大遗漏等应及时公告,差错更正需内审调查审议[7][8][9] 处罚规则 - 主观故意从重,有效阻止从轻或免罚[12][13] 追究形式 - 包括警告、岗位调整等,结果纳入绩效考核[14]
顺丰控股(00235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 (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及其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 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七) 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 ...
顺丰控股(002352)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员,期限未满; (五)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部门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期间,按截至拟聘任总经理的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受聘议案的时间起算。 1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
顺丰控股(002352)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1:16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非执行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董事会等可提议临时会议[7]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8] - 一票表决权,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 委员会职责 - 指导制定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制度[5] - 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风险[5] - 开展全面风险评估,审议年度报告[5]
顺丰控股(0023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16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 ...
顺丰控股(00235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子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 ...
顺丰控股(00235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1: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 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 会")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 管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应当占本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五条 主席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
顺丰控股(00235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公 司进行信息披露前得到尚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投资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对外报送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 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 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项目及申请相关资质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 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相关制度的要 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公司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 相关 ...
顺丰控股(00235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16
董事会秘书任期 - 任期3年,届满可续聘[5] 任职与解聘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等5种情形不得担任[6]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7] 职责履行 - 负责信息披露等10项职责,协助制定战略[11][13] - 公司提供便利,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13][14] 生效时间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顺丰控股(00235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在A股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 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