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0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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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公司章程》(2024年1月)
2024-01-19 09:03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4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7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20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2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7 | | 第五章 | | 公司党委 | 33 | | 第六章 | | 董事会 | 35 | | 第一节 | 董事 | 35 | | --- | ---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40 | | 第七章 |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4 | | 第八章 | 监事会 | 47 | | 第一节 | 监事 | 4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
川发龙蟒: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1-19 09:03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0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4 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 量合计 54 万股,其中涉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2 万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 万股,分别占 2020 年和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465%、0.3241%,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 股本总额的 0.0285%,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891,956,394 股减少至 1,891,416,394 股。 2、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52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元/股),回购金额为1,112,800 元;本次拟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 ...
川发龙蟒:《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1-19 09:0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本着规范、透明、注重效益 的原则,处理好投资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 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 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1 / 15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 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 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 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 业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尚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 实保护投资 ...
川发龙蟒: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1-19 09:0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唐雪松为四川发展 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
川发龙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9 09:0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 有效监督,完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 / 10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
川发龙蟒: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1-19 09:01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一月 | | | | 目 | 录 2 | | --- | --- | | 第一章 | 声 明 3 | | 第二章 | 释 义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7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8 | | 第五章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12 | | | 一、回购注销原因 12 | | | 二、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12 | | | 三、回购注销的金额及资金来源 13 | | 第六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4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川发龙蟒"或"上市公司"、"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并制 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
川发龙蟒:《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9 09:01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 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上市控股子公司除外) 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 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 1 / 7 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 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 ...
川发龙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9 09:01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1 / 5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
川发龙蟒:《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9 09:0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对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 1 / 4 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 ...
川发龙蟒: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29 08:24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3-074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1:30 在公司总部 9 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远辉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总金额为人民币 107,91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鉴于监事傅若雪担任控股股东 方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