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00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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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5][6]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8]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出[13]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四条限制原则[21] - 会议文件会前书面分发给董事[22]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8] - 现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9] - 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33]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5] - 半数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8]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不签无说明视为同意[41] 责任与事务 - 决议违法致损失,参与董事负赔偿责任[42] - 闭会由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43] 档案与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48]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原规则失效[49]
博云新材(002297) - 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 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沟通 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 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1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 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 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非 ...
博云新材(00229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经理层构成与职责 - 经理层含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4] - 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 - 总裁主持全面工作,其他人员协助[7] - 副总裁在总裁领导下工作,代行部分职责[8] - 财务总监统一领导、全面负责财务管理[8] 总裁办公室与会议 - 公司设总裁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12] - 总裁办公会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初召开[15] - 会议由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23] - 研究职工利益问题应听取工会或职代会意见[24] - 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会前一天通知人员[16] - 子公司等议题会前向总裁办公室申报[16] - 会议决定以纪要或决议形式作出,签署后实施[17] 决策权限与流程 - 总裁办公会决策事项相关占比需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5%以内[22] - 关联交易金额符合条件由总裁批准[22] - 总裁办公会决定需提请董事会审议的由总裁提交[26] - 总裁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24] 人事任免与考核 - 总裁提名副总裁、财务总监,征求意见后提请董事会聘任[19] - 总裁任免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考核后决定[19]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由董事会考核[26] 费用审批 - 重要财务支出经使用部门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裁办公会批准[19] - 日常费用支出经使用部门提出、财务部门审核、总裁批准[19]
博云新材(002297)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 量,确保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 关规定,特制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第二章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议事规则》中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 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责的开展 工作。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 议。 第三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 下主要职责: 第三章 年报工作规程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应向审计与合规管理 委员会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
博云新材(002297) - 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对外投资审批 - 单项不超净资产10%,总裁提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2] - 单笔超净资产10%,总裁或董事会提方案,经评审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2] 重大资产及担保审批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总裁提方案,经评审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2] - 多项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4] 财务制度与方案审批 - 财务制度由财务总监拟定,总裁审核,报总裁办公会批准[3] - 预算等方案由财务总监提出,总裁审核,经审议报股东会批准[3]
博云新材(00229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3][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核[15]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信息披露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对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22]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2] -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32]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5][26]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是本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26]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26]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执行情况[27] - 全体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7] 重大交易报告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3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需及时报告[3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需及时报告[3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3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需及时报告[39] 诉讼仲裁报告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40]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公司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51] - 投资者关系活动请求由证券事务管理部门整理统筹安排并提交董事会秘书审阅[53] - 董事会秘书对投资者关系活动进行批示决定是否接待等[53]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整理存档[53]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及时公告主要内容[53] 其他事项 - 公司发现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49] - 董事及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并公告[55]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应在信息刊登指定媒体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2] - 公司指定报刊及深交所指定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其他媒体刊载不得早于指定媒体[64] - 董事长、总裁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接触信息需保密[66]
博云新材(0022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参股企业。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各部门负责人、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
博云新材(00229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 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七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 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 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 券。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 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系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所涉及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 ...
博云新材(00229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2:0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基本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3] - 目的是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等[3][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5] 职责与沟通 - 工作职责有分析研究、信息沟通、危机处理等[5][6]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大会等[6][8] 责任与部门 - 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主管为董事会秘书[10] - 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10] 员工与信息 - 员工需具备忠诚、熟悉公司等素质技能[10] - 内部信息反馈责任人须及时报告披露事项[1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审议通过实施,原制度失效[14]
博云新材(00229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5 12:0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审核与登记 - 申请需经相关部门、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核[7][8] - 特定信息处理应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8] 材料报送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