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0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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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3
制度修订 -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10年3月制订,2025年10月第一次修订[1] 信息管理 - 董事和高管遵守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履行报告流程[2] - 涉密人员在报告编制和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报送要求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 - 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2] - 报送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2] - 提醒外部人员对报送信息保密[2]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3] - 信息泄露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 - 违规致损失依法追责[4]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4 11:0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需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信息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要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8] 信息披露原则及主体 - 信息披露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原则[5]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主体[3] 信息披露媒体及方式 -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符合条件媒体,上网披露信息在巨潮资讯网[6]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报送深交所登记并在符合条件媒体发布[43]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 公司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时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1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21]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及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22] 人员责任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连带责任[2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25]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6] - 定期报告编制时董事会召开前2日至10日,初稿送达董事审阅[38]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拟定披露时间,报董事会同意后与深交所预约[38] 临时报告要求 - 临时报告触及披露事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第一时间提供信息并保密[40] 其他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1]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并履行关联交易程序[29]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44] - 公司董事等对未公开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泄密当事人负全责[46] - 统计报表等先于约定日期上报应注明“未经审计,注意保密”[47] - 制度与有关法律等冲突时按其规定执行[4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49] - “第一时间”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当日[50]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0] - “以上”等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5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0]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4 11:0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7][8][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信息报备与处理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5] - 发现知情人违规在二个交易日内报送处理结果并披露[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深交所[23]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湖北证监局[23] 知情人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书面提示相关主体填写知情人档案并督促送达[20] - 完整的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20]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以上[23] 信息保密与管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告知保密事项并控制范围[21] - 董秘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由董秘办公室归档[21]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并制作备忘录[21] - 董秘在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时登记备案[23] - 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披露前或股价异动时进行自查[23]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10年3月制订,历经三次修订[2] - 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7]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4 11:03
会议召开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2日通知[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临时会议,5日内召集主持[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3] 会议审议决策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 特别职权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4] - 会议决议需过半数同意,可书面或举手表决[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多项内容,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签字[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7]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承担费用[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8][10]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4 11: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以上外部董事组成[5] 审计委员会决议规则 - 董事会对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作决议前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0] 审计委员会会议安排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13]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送达会议通知[13] - 委员不能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委员委托代为出席会议[14] - 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未委托他人、未提书面意见,视为不能履职[18] - 委员会会议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委员会会议一般现场召开,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通讯召开[15] 会议组织与材料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各部门工作[18]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制发会议通知等会务工作[20] - 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需在委员会会议记录签字[23]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制作委员会会议纪要[23] - 委员会会议议案及审议意见等材料书面报送董事会[23] - 委员会会议相关材料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存档[23] 规则相关 - 本工作规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2006版细则废止[25] - 本工作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5] - 本工作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规则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27]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24 11:03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14 年 4 月制订,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控股子公司管理活动,降低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促进控股 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光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本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或者通过股权并购方式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 其他形式的企业。其形式包括: (一) 本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 本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受让股权、股份使 ...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4 11:03
制度概况 -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0年3月制订,2025年10月第一次修订[1] - 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4] - 实行应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执行相关 - 董秘办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4]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四种从重或加重[5][6][8]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8] 责任形式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9][10] 制度管理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3]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4 11:0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06 年 8 月制订,2010 年 3 月第一次修订,2025 年 10 月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 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 ...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与担保管理办法
2025-10-24 11:03
对外投资与担保管理办法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与担保管理办法 (2006 年 10 月制订,2013 年 3 月第一次修订,2025 年 10 月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对外投资与担保行为,加强投资的日常监督及提高投资收益,防范经营风险,确保股 份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武汉光 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通过股 权转换、权益出资等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以谋求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和投资收 益的行为(证券投资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被担保企业)进行资金融通或 商品流通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 第二章 对外投资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 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方案的评审、批准与决策; (二) 总经理负责投资方案的实施 ...
光迅科技(002281)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4 11:03
信息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7] - 重大交易标的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7]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披露[8]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公司单次损失1000万元以上属重大风险事项[10] - 预计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关注[10] 信息报告与责任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2] - 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9] -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15]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3个时点之一时应预报重大信息[19] - 所报告信息出现6种情形时应第一时间报告[19][20] - 知悉重大事项后应立即报告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及进展[2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 - 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3] 信息处理与制度实施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并组织编制公告文稿[2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