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融信(002212)
icon
搜索文档
天融信(00221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21 11:02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 本制度,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中国 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
天融信(00221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1 11:0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 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集团公司章程"),结合集团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纳入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集团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产业基金等结构化主体参照执行。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集团公司的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和集团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 能力。 第四条 集团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 项管理,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
天融信(00221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1-21 11:02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11月2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5]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 内部审计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6]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6] 评价报告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等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2]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天融信(002212)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11-21 11:02
制度修订 - 天融信科技集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于2025年11月21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1] 职责事项 - 独立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关注重大财务等问题[4] - 依托审计委员会监督财务信息质量等[2] - 担任审计委员的独立董事可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记录[3] - 应在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8]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意见,有异议需说明[5] - 有异议经专门会议通过可聘请中介机构,公司承担费用[10] - 关注年度报告编制信息保密[11] 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6]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6]
天融信(002212) - 社会责任制度
2025-11-21 11:0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省人民政 府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地方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 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 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 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事环境保护、 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不得依靠夸大宣传、虚假 广告等不当方式 ...
天融信(0022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1 11:0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从而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 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三条 本细则考核范围内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 ...
天融信(002212) - 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
2025-11-21 11:0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15] - 公司应在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15] - 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15]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18] - 季度报告应记载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等内容[19] 披露要求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9] - 公司应结合行业特点,充分披露行业和经营性信息[19]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披露[24]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披露[25]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披露[25]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须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须披露[28] 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须披露[28]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 -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9] - 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30] -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30倍且累计换手率达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30]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人员职责 - 定期报告编制等相关人员职责明确,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工作[39]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发现重大缺陷督促董事会改正[44]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76] - 部门和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违规,相关责任人受处分[76] 保密与管理 - 董事长、总经理等为公司不同层面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1] - 重大信息泄密时相关人员应报告董事长、深交所并知会董秘[52]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54] 其他 - 临时报告经董事长审核签发,加盖公章由董事会发布[3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3] - 知悉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65]
天融信(00221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1 11:0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向 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 关情况。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1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 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
天融信(0022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21 11:0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1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 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天融信(0022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21 11:02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 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 议的,应当在审计委员会审核年度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11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