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15] - 公司应在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15] - 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15]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18] - 季度报告应记载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等内容[19] 披露要求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9] - 公司应结合行业特点,充分披露行业和经营性信息[19]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披露[24]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披露[25]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披露[25]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须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须披露[28] 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须披露[28]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 -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9] - 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30] -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30倍且累计换手率达2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30]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人员职责 - 定期报告编制等相关人员职责明确,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工作[39]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发现重大缺陷督促董事会改正[44]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76] - 部门和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违规,相关责任人受处分[76] 保密与管理 - 董事长、总经理等为公司不同层面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1] - 重大信息泄密时相关人员应报告董事长、深交所并知会董秘[52]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54] 其他 - 临时报告经董事长审核签发,加盖公章由董事会发布[3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3] - 知悉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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