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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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3月)
2025-03-20 12:02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 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 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 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二章 职责内容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关于年报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机制,为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 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独 ...
大连重工(00220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3月)
2025-03-20 1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 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 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各子(分)公司负责人、 为公司年报编制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
大连重工(002204) - 首席执行官(CEO)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3月)
2025-03-20 12: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作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具体地反 映实际工作,内容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凡首席执行官(CEO)责权范围内能解决的事项,可不 再向董事会请示报告。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事项(包括以公 司名义的对外公务活动)或责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事项,都应及时 请示报告(必要时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 第三章 报告要求 第五条 授权管理机制 (一)经理层对授权范围内事项的决策,应以首席执行官(CEO) 办公会等方式进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决策程序有要 求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提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管理效率和水平,规范首席执行官(CEO)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席执行官(CEO)办公会议事规 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首席执行官(CEO)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工作,负责 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各项决议,行使 ...
大连重工(002204) -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2025年3月)
2025-03-20 12:0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 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落实及后评 估工作。首席执行官(CEO)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协助董事长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落实及后评估的归口管理 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工作的相关制 度,决议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与承办单位进行沟通,组织决议落 实情况的调研活动,组织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决议的 落实情况,负责决议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归档及其他相关 工作。 第 ...
大连重工(00220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3月)
2025-03-20 12:0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加强决策 科学性,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产生,初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提名、审计与合规管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 事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如本实施细则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部分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 ...
大连重工(00220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3月)
2025-03-20 12: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任职,需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情况不得任职[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职[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相关资格或经验[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提前解除需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3] - 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9] - 发现违规应及时报告,公司未处理可向监管报告[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21]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2]
大连重工(002204) -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3-20 12:00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 签订《委托管理协议》,重工装备集团将其部分职能部门的日常管 理职能委托本公司行使。本次委托期限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委托管理费用为 1,981.86 万元。双方将在 期满前协商 2026 年委托事宜,预计后续每年续期一次,具体以 双方后续协商为准。如续期时委托管理内容不变,则重工装备 集团按 2,548.11 万元/年支付委托管理费用。委托管理期间,如 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发生重大变化,即委托管理期 间重工装备集团除公司外其他资产总额(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为节点,按重工装备集团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单次或累计增加、 减少不超过 20%(含 20%), ...
大连重工(002204)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0 12:0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在大连华锐大厦 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琳女士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 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利益,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造成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 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 事 会 2025年3月21日 第 1 页 共 1 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 ...
大连重工(002204)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0 12:00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2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 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部 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伟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聘任首席执行官(CEO)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委员孟伟本人已回避), 董事会同意聘任孟伟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具体任期与第 六届董事会相同(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董事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聘任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孟伟先生 ...
大连重工(002204)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3-20 11:33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交易连 续 2 个交易日(2025 年 3 月 19 日、2025 年 3 月 20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查询,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下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重工装备集团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了规模为 7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 交换债券"),债券期限 3 年,标的股票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