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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0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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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4 13:01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9日15:30至17:00举办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1]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参与[1] - 董事长等公司人员将与投资者沟通[1] 问题征集 - 公司提前征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问题[2] - 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提问[2] - 公司将在会上回答普遍关注问题[2]
御银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01
内部审计制度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 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的一种独立、客观 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化、 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 目标。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职员的共同作用,旨 在为实现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而 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 第三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不得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规 ...
御银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01
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本公司全体监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应为监事会履行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监 事会开展工作,接受询问和调查。 第二章 监 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为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对外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或监事会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股东大会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更换;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
御银股份: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13:01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 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 ...
御银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3:0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 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银股份"、"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期末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动损益 | | | | | 占比 | | 股票 | 14,644,884.00 | -4,571,682.00 | 52,597,166.46 | 47,167,880.35 | 931,391.89 | ...
御银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01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 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 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 ...
御银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4 13:0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简称:御银股份 | | --- | --- | | 项目主办人姓名:王雷 |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 | 项目主办人姓名:何子杰 |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 是 | |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不适用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不适用 | | 露文件一致 | | | 4. ...
御银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01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现金利润分配是公司利润分配的重要方式。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 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 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票股 利。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应当重视 ...
御银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4 13:01
财务审计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御银股份2023年财报并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3] 资金占用 - 广州粤心安2023年占用资金累计2.64万元,偿还2.49万元,期末0.15万元[10] - 广州杰萃2023年期初占用0.27万元,累计78.26万元,利息78.32万元,偿还0.21万元[11] - 广州御银自动柜员机科技2023年期初占用17521.94万元,累计33083.00万元,偿还29755.00万元,期末20849.94万元[11] - 御银(中国)科技国际2023年期初占用5.25万元,累计7.60万元,期末12.85万元[11] - 广州御银智能科技2023年期初占用470.21万元,累计2213.01万元,利息100.00万元,期末2583.22万元[11] - 北京广粤科技2023年期初占用2197.00万元,累计12.00万元,偿还60.00万元,期末2149.00万元[11] - 御银科技(香港)2023年期初占用141.89万元,累计2.36万元,偿还102.23万元,期末42.02万元[11] - 广州御银自动柜员机技术2023年占用累计72028.06万元,偿还4855.18万元,期末67172.88万元[11] 应收账款 - 广州御银智能科技2023年期初应收账款997.13万元,累计2.60万元,偿还136.47万元,期末863.26万元[11] - 广州御银自动柜员机科技应收账款为109.44[12] - 广州御商信息科技应收账款为1.74[12] - 广州同位素智能科技应收账款为1.65[12] - 广州十方软件科技应收账款为5.66[12] - 广州青创科技企业孵化器应收账款为0.39[12] - 张成虎其他应收款为0.88[12] - 陈国军其他应收款为5.00[12] - 应收账款总计21,489.45[12] 往来款 - 往来款总计108,572.08[12] 审批情况 - 相关表格于2024年4月23日获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12]
御银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4 13:01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 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五) 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近 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