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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2:24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关于年报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发挥独立董事年报编制 和披露方面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宁波东力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如有必要,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 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接受独立董事的监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 ...
宁波东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2:24
宁波东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 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 ...
宁波东力: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1 12:24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11][14]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临时报告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控制情况或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16][28] - 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需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8]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及时披露,有进展或变化也应及时披露[20][1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26]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定期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督促改正[26]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相关人员应书面报告子公司重要情况[24] - 公司监事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8]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7]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等需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41] - 公司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1] - 监事会需对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合规性及内容真实性审核[27] - 公司高管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27] 违规处理 - 公司董监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2] - 各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重大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4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2] 资料保管 - 证券部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32] 办法实施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44]
宁波东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2:24
宁波东力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
宁波东力: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11 12:24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3-020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 书面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通过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上 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聪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位, 实际出席监事 3 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1月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徐俊杰先生、 蔡汉龙先生为第七届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与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的职工 代表监事喻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拟聘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 ...
宁波东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蒲一苇)
2023-12-11 12:24
一、本人已经通过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蒲一苇,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宁波东力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 ...
宁波东力: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2023-12-11 12:22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3-02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简历 鉴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 会委员会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经审议,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喻丹女士:1982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董事长秘书,现任公司人 力资源部部长。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喻丹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 三年,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喻丹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
宁波东力:章程修正案
2023-12-11 12:22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前条文 | | 修订后条文 | | --- | --- | --- | | 第一百一十五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 | | 组成,其中 | 3 名为独立董事。 | 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修订内容待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登记为准。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章程修正案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
宁波东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2:22
宁波东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方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宁波东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 ...
宁波东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2:2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7]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7] 薪酬审议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10] - 董事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2]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