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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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002164)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8 08:3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914452.16元,母公司净利润 - 10574740.95元[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 284518283.30元,母公司 - 562296148.88元[7] - 2024年度拟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股本[7] 会议决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报告[4][5][8][10][12] - 2025年担任实际岗位监事按标准领薪,未担任不领薪[9]
宁波东力(002164) -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5-04-28 08:30
内部控制评价 - 监事会审阅并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 - 认为公司内控健全有效,报告反映实际情况[2] - 基准日公司无内控重大缺陷[2] 信息发布 - 监事会意见发布于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3]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8 08:30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5-005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书面通 知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下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宋济隆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 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4 年年度 ...
宁波东力(002164)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8 08:27
业绩总结 - 2024年期初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0万元,非经营性往来资金余额300万元[14] - 2024年度非经营性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 100万元[14] - 2024年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100万元,非经营性往来资金余额700万元[14] 其他 - 2025年4月27日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 资金占用方含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等,往来方含宁波高新区东力技术有限公司等[14] - 资金占用因外贸保证金,往来因往来款[14]
宁波东力(00216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08:27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5]D—1020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利 码:津25T 目 家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he are the ar and the states of the states of the seems of the seems of the seems of the seems of the seems of the seems of the seems of the seems of the seems of the see and the seen 立信中联审字[2025]D-1020 号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力公司)2024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宁波东力(002164)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08:27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5]D—0924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_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 _ _ _ _ _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报告编码:津25N8 目 | 一、审计报告 | | 1-5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 | | | l、 | 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2、 | 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3、 | 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4、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2 | | 5、 | 财务报表附注 | 1-107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计 报 告 立信中联审字[ ...
宁波东力(00216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蒲一苇)
2025-04-28 08:2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蒲一苇 本人蒲一苇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恪守忠实诚信、勤勉尽 责的义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 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结合专业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战略发展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如下汇 报: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蒲一苇,1970年4月出生,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本人先后在加拿 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等国内外高等院校做访问 学者,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宁波大 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 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宁波大学 ...
宁波东力(00216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8 08:26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楼百均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本人楼百均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 责,恪守忠实、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 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本人楼百均,1963年9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西 财经大学理财系副教授等职务。现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兼任海天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 ...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08:2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继生、楼百均、蒲一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继生、 楼百均、蒲一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宁波东力(00216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08:26
宁波东力 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 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