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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00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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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约7068.27万元,同比减少10.67%
新浪财经· 2025-10-29 02:19
财务业绩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约为2.1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2.82% [1] - 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068.27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0.67% [1]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约为7008.89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8.59% [1] 公司股权变动 - 2025年8月至9月期间,高科集团通过司法拍卖竞得131万股公司股份 [1] - 高科集团同期经法院裁定以股抵债方式受让352万股公司股份 [1] - 高科集团累计增持483万股,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1.05%增加至23.77% [1] - 高科集团取代当代城建发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
三特索道: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38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17:07
公司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5.03亿元,同比减少9.0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38亿元,同比减少11.07% [1] 行业市场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十年沉寂后迎来爆发 [1] - 科技主线重塑市场格局,开启“慢牛”新格局 [1]
三特索道2025年三季度净利润7068.27万元
北京商报· 2025-10-28 11:57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11亿元,同比下降12.82% [2]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68.27万元,同比下降10.67% [2]
三特索道(00215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8 09:39
财务资助审批 - 不得为特定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时公司可提供,需经相关审议[3] - 董事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6] - 存在特定情形时,对外资助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7] - 资助期限届满拟继续资助视同新发生行为,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8] 财务资助流程 - 资助对象提交申请报告及材料,财务部门调查风险、出具计划,内审部门核查提意见[10] - 审批后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1] - 与被资助对象签署协议,逾期未收回需披露原因及措施,未收回前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11] 监督与责任 - 财务部门关注资助对象情况,出现问题立即报告[11] - 内审部门检查监督合规性,违规造成损失追究人员责任[12] 信息披露 - 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 需披露被资助对象基本信息等多方面内容[15] - 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资助需披露其他股东情况[15] - 董事会需评估财务资助事项[15] - 保荐机构需发表独立意见[15] - 需披露累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5] - 已披露事项出现特定情形时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三特索道(00215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09:39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2]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4]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应披露[15][21] 责任人员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19]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具体负责人[19]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19] 内部制度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21]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1]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3] - 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3]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1] 报告流程 - 董事等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总裁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5] - 定期报告编制后由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涉及董事会等决议信息披露,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发[26] - 各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书面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8] 纠错处理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29] - 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0]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告前对知晓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3]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有直接责任[37]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监督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7] 豁免披露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应履行保密义务[40]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1]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需登记相关事项,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43] - 上市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43]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将受处分[45] - 信息披露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46] - 责任追究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83][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形[82][48]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85][49] - 财务部未按规定提供数据造成差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87][50] - 各分公司等未配合提供数据造成差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88][50]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90][51] - 四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91][51] - 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92][51] - 相关人员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94][5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制度废止[98][55]
三特索道(0021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9:39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运作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主要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等提建议,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6][7] 选任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征求被提名人同意[9] 实行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3]
三特索道(002159) - 对外捐赠制度
2025-10-28 09:39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捐赠原则与财产 - 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4] - 可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6] 捐赠类型与受益人 - 捐赠类型有公益性、救济性、其他[7] - 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等[7] 审批与实施 - 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程序[9] - 控股子公司需报公司审核批准[10] 监督与处分 - 已批准捐赠材料存档,事项列入审计[10] - 擅自捐赠责任人将受处分[12]
三特索道(00215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09:39
人员变动 - 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4]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决议作出日生效[7] 离职手续 - 正式离职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制度执行 - 董事会秘书处每季度核查离任承诺进展并披露[1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施行[16]
三特索道(0021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09:39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超50%股权或股份,或虽未超50%但能实际控制的投资企业[2]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担保额度调剂规则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5]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5] 关联担保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6] 担保合同签署与审阅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除银行格式合同外需律师事务所审阅或出具法律意见书[18] 担保管理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是担保行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保存管理合同、登记并关注担保时效,督促被担保人还款[20] 担保情况报告与追偿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1]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担保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1]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1] 担保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处是担保信息披露职能管理部门,需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担保额度总金额、对外担保总余额等[24]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5] 责任追究 - 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7]
三特索道(002159)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9:39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3 - 9名董事组成,含1 - 3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 根据工作组提案开会,决议和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会议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分工 - 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7] - 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资料[9] 细则实行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