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0021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三特索道三特索道(SZ:002159)2025-10-28 09:39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超50%股权或股份,或虽未超50%但能实际控制的投资企业[2]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担保额度调剂规则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5]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5]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5] 关联担保规则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6] 担保合同签署与审阅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除银行格式合同外需律师事务所审阅或出具法律意见书[18] 担保管理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是担保行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保存管理合同、登记并关注担保时效,督促被担保人还款[20] 担保情况报告与追偿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1]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担保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1]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1] 担保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处是担保信息披露职能管理部门,需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担保额度总金额、对外担保总余额等[24]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5] 责任追究 - 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