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0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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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002133.SZ):上半年净利润9065.80万元 拟10派0.5元
格隆汇APP· 2025-08-30 16:3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42亿元 同比增长36.4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65.80万元 同比扭亏为盈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35.47万元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1175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1]
广宇集团6月30日股东户数2.94万户,较上期减少2.75%
证券之星· 2025-08-30 10:05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2.94万户,较3月31日减少832户,减幅2.75% [1] - 户均持股数量由2.56万股增至2.6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达7.68万元 [1] - 2025年第二季度股东户数延续下降趋势,前两季度分别减少1751户(-5.47%)和1880户(-5.54%) [2] 行业对比 - 房地产开发行业平均股东户数为6.21万户,公司股东户数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1] - 行业平均户均持股市值为18.02万元,公司7.68万元的户均持股市值低于行业均值 [1]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2025年3月31日至6月30日区间股价涨幅达16.8%,同期股东户数减少832户 [1] - 期间主力资金净流出1328.5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465.3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793.94万元 [2] - 龙虎榜上榜2次,机构专用席位上榜2次 [2] 历史数据趋势 - 2024年第三季度股东户数增加2036户(增幅6.39%),当期股价涨幅26.55% [2] - 户均持股市值呈现逐季上升态势,从2024年第三季度的6.30万元升至2025年第二季度的7.68万元 [2]
广宇集团(002133.SZ)发布上半年业绩,扭亏为盈至9065.8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9 13:55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9.42亿元 同比增长36.4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65.8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35.47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1175元 [1]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等在任职通过、信息变化、离任等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首次卖出股份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9]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计算基数[12]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2]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7] - 不得将所持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18] 核查与锁定 - 买卖股票前书面问询董事会,董事会核查后回复并提示风险[17] - 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0] - 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1] 违规处理 - 违规减持可责令购回股份并上缴价差等[23] - 特定违规情形依《证券法》处罚,严重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3] - 违规由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3] - 公司可给予内部处罚[24] 其他规定 - 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 买卖股票T+1日填报申报表送交董事会秘书[34]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 同一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 ...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负责人,董秘负责登记[4]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办事机构[4] - 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4] 档案报备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档案[10] - 重大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提交档案,交易异常需报备[12] 档案保存 - 登记备案材料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1] 自查与追责 - 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人员买卖情况[16]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2个交易日报送情况及结果[16] 对外报送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提供保密提示函[20] - 报送后保密提醒函留档[25] 外部规定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26] - 保密不当致泄露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告[2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1] 其他 - 广宇集团涉及2025年8月相关文件材料[29][32][35] - 公司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7] - 提示接收单位控制使用和知情范围[37] - 接收人员为知情人,有保密义务[37] - 接收人员泄露信息应通知公司[37] - 公司登记备案接收信息人员[37]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3] - 聘任董秘时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3] - 解聘董秘需充足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14]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限制 - 董秘候选人受聘议案审议时需亲自出席说明情况[13] - 董秘出现规定情形,董事会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3] - 有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秘[5]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董秘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后指定人员代行[1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担责,异议者可免责[17] - 董秘对处罚不服可申诉,违法违规追究责任[17][1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5年8月发布[20][21]
广宇集团(002133) - 17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证券投资审批权限 - 总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生产经营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4][5] - 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 - 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 证券投资其他规定 -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投资额度[5] - 公司应在董事会作出证券投资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决议及公告[12] - 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2] 证券投资实施要求 - 未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不得进行证券投资,实施前需尽职调查并上报董事长[7] 证券投资监督与评估 - 财务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会计核算,检查监督合法性和真实性[9] - 投资项目完成后,负责人应评估核算收益损失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0]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管的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裁、副总裁候选人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不得受聘[7] 人员管理 - 总裁每半年向董事会汇报,休会向董事长汇报[13]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13] -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总裁任免,聘期不超总裁任期[13] 财务相关 - 财务费用按预算执行,预算外专门研究[14] - 总裁负责督促落实银行信贷和担保[14] 考核审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对总裁绩效考核评定[17] - 总裁离任董事会应聘请审计[17] 其他 - 公司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0]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1:41
财务资助决策 - 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4]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6] 财务资助限制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5] 资助流程 - 提供资助前,财务部评估、审计部审核并监督合规性[8] - 按审批权限审批后,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9] 信息披露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逾期未还等情形需及时披露[10] 违规处理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0] - 违反规定提供资助造成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