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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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05 10:37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 - 有特定犯罪刑罚、破产清算等情况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担任董事[4][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7] 董事履职规范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8]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报告[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7]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履职[8]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持续至秘密公开[9]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19]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21]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等[1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楚[19] 公司资助与董事会权限 -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部分事项免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董事会权限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50%(不含50%)[22]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且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2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50%,且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2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10%-50%,且绝对金额不超500万元[23]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且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23]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50%,且绝对金额不超500万元[2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2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同意票,担保等事项另有要求[3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3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36]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5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52]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53]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含日期、出席董事等[5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5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41]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42]
瑞泰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3-05 10:37
委员会构成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19]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9] 支持与执行 - 党群人事部提供支持,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综合服务[6]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瑞泰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4-03-05 10:3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现 金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 施。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了公司经营活动的 有序开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为 ...
瑞泰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05 10: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2829.13万元[1] - 年初未分配利润2023.02万元[1] - 2023年度派发过现金红利1846.46万元[1]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1元(含税),共派2310万元[2] - 预案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批准[1][6][7]
瑞泰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05 10:37
财务相关 - 同意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54.77亿元[9] - 确认公司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12] 人事与制度 -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修改为每位14.4万元/年[13] - 调整后公司总部部门设置为10个[13][14] - 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15][16] 议案审议 - 多项议案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3][4][5][7][9][10][12][13][14][15][16][17][18][19][21] - 《关于公司2024—2026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以6票同意审议通过[8][9] - 多个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3][14][15][16][17][18] -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获审议通过[21]
瑞泰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3-05 10:37
股份回购 - 公司回购股份新增条件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等[1] - 回购股份后,第(二)(三)(四)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按披露用途转让,未转让则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2] - 公司因第(一)项情形回购股份,应自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2] - 公司因第(二)(三)(四)项情形回购股份,可按规定在履行预披露义务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3] - 公司回购股份可采取集中竞价交易、要约、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2] - 公司回购股份需满足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条件[2]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5]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5] - 公司提名委员会应审查独立董事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并形成明确意见[5] - 深交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5]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5]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6]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6]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7] - 特定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 公司架构与运营 - 公司设副总经理三至五名[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9] 利润分配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决议后或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9] - 董事会结合多因素提出、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0]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上限[10] -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 - 公司当年未现金分红,董事会需说明原因、留存收益用途及增强回报举措[10] - 遇不可抗力或自身经营重大变化,公司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0] - 利润分配政策论证、拟订和修改应听取公众投资者意见[10] 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1]
瑞泰科技: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2024-01-31 08:19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 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徽瑞泰")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安徽瑞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 宁国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4010120230006127),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 ...
瑞泰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2024-01-09 07:42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2024 年 1 月 10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2 月 22 日,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 司同比例增资的议案》,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湘钢瑞泰")的其他两位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 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同比例对湘钢瑞泰进行增资,湘钢瑞泰的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同比 例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近日,湘钢瑞泰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换发后的《营 业执照》。湘钢瑞泰注册资本由 7,769.86 万元人民币增至 22,190.72 万元人民币。 除注册资本变更外,《营业执照》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更。 特 ...
瑞泰科技:合规管理制度
2023-12-22 08:53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 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 影响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 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 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瑞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切实防控风险, 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 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 理指引》《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材集团合 规管理制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 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国际条约和规则、 商业惯例、道德规范等外部合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 制度等要 ...
瑞泰科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公告
2023-12-22 08:51
一、交易概述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议案》,具体如下: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科技")拟与控股子 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钢瑞泰")的其他股东同比例对 湘钢瑞泰进行增资。 2、本次增资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湘钢瑞泰的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同时,为解决湘钢瑞泰注册资本偏小的问题,有利于其钢铁业务投标业务的开展,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6,781.38万元对湘钢瑞泰进行同比例增资,湘钢瑞泰的另外两 个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钢集团")和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 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