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19]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9] 支持与执行 - 党群人事部提供支持,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综合服务[6]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