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0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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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09:58
会议情况 - 山东威达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1日召开[3]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3] 议案审议 -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议案[4] 公告发布 -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于2024年12月24日刊登[4]
山东威达(002026) - 2024 Q3 - 季度财报(补充)
2024-12-06 08:39
股本变动 - 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从445,550,168股增加至445,657,639股[3]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3] - 扣税后,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3]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3]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的红利税按10%征收[3] -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的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3] 股息红利税征收 - 持股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2] -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2] -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2] 其他事项 -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3]
山东威达: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12-05 08:50
利润分配 - 2024年前三季度以9月30日总股本445,550,1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0元(含税)[2] - 2024年前三季度以现有总股本445,567,6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现金(含税)[4] - QFII、RQFII等每10股派0.54元[4] 股本变动 - 因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总股本由445,550,168股增至445,567,668股[2] 权益分派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6日[5] - 委托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于2024年12月16日划入资金账户[7] - 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现金红利公司自行派发[7] 后续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调整[8]
山东威达: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2024-11-27 08:56
事件时间线 - 2024年10月6日公司获悉苏州德迈科一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1] - 2024年11月14日苏州德迈科收到《民事调解书》并达成和解协议[2] - 2024年11月27日被冻结账户及资金解除冻结恢复正常[2] 资金情况 - 苏州德迈科因纠纷被冻结资金1,246,033.86元[1] 影响 - 账户资金冻结未对苏州德迈科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
山东威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9 09:02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321人,代表股份171,136,891股,占比38.4102%[5]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68,332,591股,占比37.7808%[5]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319人,代表股份2,804,300股,占比0.6294%[6] 中小股东情况 - 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320人,代表股份10,804,300股,占比2.4249%[5] 利润分配预案表决 - 同意170,336,49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5323%[7] - 中小股东同意10,003,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2.5918%[7]
山东威达: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9 09:02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德衡证见意见(2024)第 00029 号 致: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 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SHANDONG DH LAW FIRM 山 东 德 衡 律 师 事 务 所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 ...
山东威达: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2024-11-15 08:14
资金情况 - 苏州德迈科被冻结资金合计1,246,033.86元[1] - 截至2024年11月15日,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4%[4] 债务情况 - 苏州德迈科应支付牛眼公司货款116万元,分两期支付[1] 费用情况 - 案件受理费减半计7,620元、保全费5,000元由牛眼公司负担[1] 影响情况 - 调解书履行对公司利润无重大不利影响[4]
山东威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2024-11-05 08:5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1 财务顾问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财务顾问")接受杨 明燕(以下简称"收购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委托,担任杨明燕收购山 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威达"、"上市公司"或"发行人") 的财务顾问。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国金证券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精神,自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对本次收购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 审慎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据,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山东威达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 督导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杨明燕及山东威达向本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必需的资料。 杨明燕及山东威达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024 年 10 月 29 日,山东威达披露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
山东威达:关于越南子公司取得新的企业登记证书的公告
2024-10-31 08:5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在越南投资设全资子公司威达(越南)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2] - 2019年11月27日,威达(越南)首次注册,注册资本500万美元[2] - 2024年10月30日,威达(越南)完成新登记,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美元[3]
山东威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8 09:0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11月19日召开,现场9:30开始[2]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13日[3] - 审议《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5] 会议登记与投票 - 登记时间为11月14日9:00 - 11:00、14:00 - 17:00[6] - 网络投票代码362026,简称为山威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19日9:15 - 9:25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