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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厦精密: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20:05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6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0,106,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若在分配预案公告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2]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67元 [2]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3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减持价格与限制性股票调整 - 本次除权除息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52.66元/股,计算公式为(52.823-0.163)÷(1+0) [4] - 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38.787元/股,计算公式为38.95-0.163 [4] 其他信息 - 公司咨询机构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小区荣吉路389号,联系人顾文杰 [4] -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夏厦精密(001306)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25 13:15
权益分派 - 2024年度以6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63元,拟派10,106,000元[3] - 扣税后不同持股情况派息及补税标准[6]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7月3日[7] 分派对象与方式 - 对象为7月2日收市后在册全体股东[8] - 委托代派红利7月3日划入账户,3家股东公司自派[9][10][11] 价格调整 - 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52.66元/股[12] - 权益分派后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38.787元/股[12]
夏厦精密(001306) - 001306夏厦精密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624
2025-06-24 09:26
业务营收占比 - 2024 年度汽车齿轮业务营收 3.91 亿元,占比 58.79% [1] - 2024 年度电动工具齿轮业务营收 1.40 亿元,占比 21.03% [1] - 2024 年度减速机、刀具、设备及其他齿轮营收 1.34 亿元,占比 20.18% [1] 新能源汽车齿轮产能 - 2024 年末产能约 560 万件,实际产量 539.74 万件,产能利用率约 96.38% [2] - 未来将根据市场及客户需要扩建产能,开拓国际知名客户,扩大市场份额 [2] 人形机器人业务布局 - 小模数齿轮应用于人形机器人有优势,产品已应用于相关知名人形机器人 [2] - 积极布局行星滚柱丝杠产品及加工核心设备,拓展减速机、丝杠产品及设备等核心部件 [2] - 加强与行业内优秀研发、生产厂家沟通交流 [2] 电动工具齿轮业务 - 客户为全球知名电动工具厂商,如创科集团、博世集团、牧田集团等 [2] - 随着行业回暖,将提升市场份额,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2] 自研设备投入 - 生产高速干切滚齿机等设备,在精密小齿轮、精密减速机及工业母机方面加大投入 [3] - 通过产业链优势降低齿轮相关产品成本,形成核心竞争力 [3] 刀具业务突破 - 2024 年微小模数滚刀实现突破,硬质合金滚刀最小模数达 0.05mm,达行业领先水平 [3] - 为未来加工微小模数齿轮等产品奠定基础 [3] 越南工厂情况 - 2025 年进入试生产阶段,已完成生产资质,机器设备安装到位 [3] - 试生产阶段订单充足,后续将根据订单情况适时增加产能 [3] 人形机器人行业前景 - 国内政策支持,产业基金加速落地,2025 年为量产元年 [3] - 随着数据积累、大模型迭代和硬件成本下降,有望走向工业及家用场景 [3] - 公司将通过相关产品应用实现飞速发展 [4]
夏厦精密(00130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6-23 10:31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4]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6月13日至23日公示[4] - 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4]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和核心骨干[7] - 不包括监事、独董等特定人员[8] - 最近12个月无不当情形[8] 核查结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拟激励对象情况[5] - 截至公示期满激励对象符合条件[6] - 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8]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报· 2025-06-12 18:16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93.2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6,200万股的1.5039%,其中首次授予88.11万股(1.4211%),预留5.13万股(0.0827%)[30][44] - 激励对象共计111人,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30][40][41] - 授予价格为38.95元/股,依据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和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50%较高者确定[54][55][56] 业绩考核机制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2025-2027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数分别不低于20%、40%、60%[61][66] - 个人层面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80%、60%、0%[62][64] - 若公司业绩未达考核指标的80%,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61] 实施安排与管理架构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31][47][51] - 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激励对象名单及考核管理[37][38] - 预留权益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授予,未明确激励对象则失效[41][45] 行业与业务背景 - 公司主营小模数齿轮及相关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机器人、智能家居等领域,已拓展至齿轮加工设备及刀具销售[65] - 考核指标设定参考行业状况及发展战略,旨在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与竞争力[65][66] - 股份支付费用预计对2025-2028年会计成本产生影响,但整体影响可控[70][7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6-12 18: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确认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1] - 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并办理登记结算,未满足条件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 - 激励对象转让股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需向交易所申请确认解除限售[3] - 激励计划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变更不得导致加速行权或降低授予价格[4][5] - 激励计划终止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6][7] 公司异动处理机制 - 公司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违规利润分配等情形时需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股票[8][9]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情形时由董事会在事后决定是否终止激励计划[10] - 公司控制权变更需在5个交易日内由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激励计划[11] - 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导致不符合授予条件的,需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并要求返还已获授权益[12] 激励对象异动处理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但仍任职的按原计划执行,转为独立董事等不得持股人员的需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13] - 激励对象离职时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被动离职且无过失的可获得利息补偿[14][15]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按原计划执行,拒绝返聘或离职的需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股票[16][17] - 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时,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因工致残或身故的可由继承人继承[18][19][20] 限制性股票回购调整 -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时需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具体调整方法包括转增股本按比例增加数量、缩股按比例减少数量等[21][22][23] - 派息时调整回购价格为原授予价格减去每股派息额,配股时按公式调整回购价格[24][25][26]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制定回购调整方案并及时公告,需经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27][28] 股东大会相关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9][30]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31][32] - 股东需在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登记,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或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33][34][35] - 股东大会将审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等议案[36][37]
夏厦精密: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4:0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06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6月06日通过邮件送达各位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镇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为该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1][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监事会同时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认为该办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保障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3]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且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 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3][4]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公示意见披露核查说明 [4]
夏厦精密(00130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2 13:45
会议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现场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2]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9]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将公示名单并披露核查意见[7][8][9]
夏厦精密(001306)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2 13: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6月30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10]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三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10]
夏厦精密(001306)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6-12 13:32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财务与合规条件 - 最近一年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年财报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36个月内未违规进行利润分配[2]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 计划有效期与指标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日起不超10年[3]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和个人绩效指标[4] 限售规定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29]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27]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28] 合规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计划有利公司发展[34]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5]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5] - 计划内容、程序、对象确定及信息披露均合规[35]